主题: 新文化:关于公司与上海农商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2019-07-30 22:4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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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文化:关于公司与上海农商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证券代码:300336 证券简称:新文化 公告编号:2019-047

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上海农商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之银企战略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或“本协议”)为框架意向性协议,双方在本框架协议下开展合作,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的各单项、具体协议、合同约定为准。本协议所涉及的事项尚存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协议不涉及具体业务,暂无法预计本协议对公司当年经营业绩的影响。如协议顺利实施和推进,将有助于公司业务发展,预计将会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3、公司不存在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无进展或进展未达预期的情况。

一、协议的基本情况

1、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近日,上海新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甲方”)与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农商银行”或“乙方”)在上海签订了《合作协议》,上海农商银行将为公司提供合作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的意向性融资服务。

甲乙双方将发挥各自优势,进一步建立面向未来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共同促进投融资业务资源的优化配置,甲乙双方本着互惠共赢、共同发展的原则,在自愿、平等、诚信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2、上海农商银行的基本情况

上海农商银行是一家由上海国资控股、总部设在上海的法人银行,是在有着
逾 50 年历史的上海农村信用社基础上整体改制而成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营业网点近 400 家,员工总数超 6000 人。“十三五”期间,乙方围绕上海打造国际金融中心和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契机,紧跟金融服务实体产业步伐,以高科技的创新手段和高效的金融产品组合,以高效的流程管理改善客户体验,全面提升客户服务能力,全力打造服务型银行。

上海农商银行希望在本市推动文化产业升级的大背景下,成为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金融服务机构,成为本市金融和文化领域率先有业务落地,有产品结合的创新型银行。

企业名称: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7793473149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国有控股)

负责人:徐力

成立日期:2005 年 8 月 23 日

营业场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东二路 70 号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外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从事银行卡服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国际结算,同业外汇拆借,资信调查、咨询和见证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服务;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业务,结汇、售汇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3、本协议为框架意向性协议,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将根据合作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的规定和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
4、上海农商银行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协议所述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作模式

乙方视甲方为最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之一,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金融政策等规定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其丰富的服务资源,全力支持甲方发展,优先为甲
方提供多层次、多领域、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甲方视乙方为最重要的战略合作伙伴之一,甲方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前提下利用自身的资源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信息和便利,以协助乙方为甲方提供金融服务并防控风险。

本协议是指导双方全面合作的框架性协议。甲乙双方在本框架下开展平等互惠合作,具体内容以甲乙双方签订的各单项、具体协议或合同约定为准。

2、合作领域

甲乙双方拟携手在文化与金融层面紧密合作,乙方希望在本市推动文化产业升级的大背景下,成为具有示范性、引领性的金融服务机构,成为本市金融和文化领域率先有业务落地,有产品结合的创新型银行。并基于甲方企业的实际需求,进一步扩充乙方自身金融服务范围,有担当有责任地协助推动本市文化产业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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