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云南白药被法院宣判胜诉
2019-08-03 1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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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云南白药被法院宣判胜诉

当下,牙膏品牌众多,云南白药以"让传统中药融入现代生活"为宗旨,踏上了"改善国人口腔健康问题"的探索之路,云南白药牙膏也“应运而生”,并在市场中取得了不俗的成绩。



牙膏作为人们生活中的必须日用品,其品质问题始终牵动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心。2018年10月,长沙律师刘高以消费者身份,向长沙市开福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云南白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云南白药集团”)立即停止其牙膏中“云南白药活性成分帮助减轻牙龈出血等”的“虚假宣传”,在全国性媒体公开澄清事实并向全国消费者致歉。

此事一经曝出,就吸引了广大群众的关注。今年1月24日,开福区人民法院审理了此案,鉴于案情复杂,当天没有宣判。时至4月20日,开福区人民法院宣判,依法驳回原告刘高的全部诉讼请求。

其一,对于是否涉嫌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的问题。

法院认为,本案中,涉案的云南白药牙膏在外包装上注明成分包含“云南白药提取物”,并在外包装上宣传“云南白药活性成分帮助减轻牙龈问题(牙龈出血、牙龈疼痛)、修复粘膜损伤、营养牙龈和改善牙周健康”。首先,云南白药集团以“云南白药的新应用”为名取得了发明专利权,证实“云南白药提取物”或“云南白药活性成分”真实存在;其次,四川大学、北京大学口腔医院及四川大学华西口腔医院的研究报告均证实,云南白药牙膏中的云南白药活性成分及使用云南白药牙膏对于抑制急性炎症反应、促进溃疡面的愈合、减轻牙龈炎、牙菌斑及牙龈组织局部炎症反应均有明显的治疗作用。

因此,云南白药集团在涉案牙膏外包装上宣传“云南白药活性成分”及云南白药牙膏的护理、保健作用具有相应的科学研究报告,并未作出夸大、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其二,关于所添加的“氨甲环酸”是否合法合规?

法院认为,“氨甲环酸”为化学物质,根据《中国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的规定及中国口腔清洁护理用品工业协会发布的《关于牙膏产品中添加氨甲环酸功效成分相关情况的说明》可知,“氨甲环酸”用于处方药及用于化妆品原料时名称均为“氨甲环酸”,但使用目的和使用量不同,作为处方药的“氨甲环酸”与用于牙膏中的“氮甲环酸”显然不能等同,而国家标准《牙膏用料规范》并未将“氨甲环酸”列入禁用范围。因此,云南白药牙膏中添加“氮甲环酸”未违反法律及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而且通过多方权威机构鉴定,原告亦未举证证明涉案产品存在产品质量缺陷,会造成人身、财产损害。同时云南白药牙膏成分中包含“氨甲环酸”符合法律、国家标准的规定,不存在产品质量缺陷。

此外,关于原告要求云南白药集团在全国性媒体公开澄清事实,并向全国消费者致歉的诉求。法院认为,首先,如前所述,云南白药集团生产的涉案产品不存在虚假宣传及产品质量缺陷,故其诉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其次,作为个人,刘高并不具备提起诉讼的主体资格。

综上所述,法院依法驳回原告刘高的全部诉讼请求。

企业面临质疑是企业发展路上必不可少的磨练,但要时刻牢记不忘初心,用优质的产品服务客户。回顾云南白药的发展,经过116年的时光打磨,云南白药这块老字号招牌会越来越亮,焕发出夺目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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