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8-04-17 22: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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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0104 证券简称:上海汽车 公告编号:临2008-020
  债券代码:126008 债券简称:08上汽债

  权证代码:580016 权证简称:上汽CWB1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内容

  ●本次会议没有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于2008年4月16日下午2时在上海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松涛路563号A幢1层(张江海外创新苑礼堂)召开。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代理人)共计45人,代表公司股份5,627,435,328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5.9015%。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方式为现场表决,由董事长胡茂元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中豪律师集团(上海)事务所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5,627,106,3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反对600股,弃权328,333股。

  (二)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股数5,627,106,3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反对600股,弃权328,333股。

  (三)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股数5,627,106,3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反对600股,弃权328,333股。

  (四)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股数5,627,106,3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反对600股,弃权328,333股。

  以公司2007年年末总股本6,551,029,090股为基准,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10元(含税),计1,375,716,108.90元。

  (五)审议通过了《200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股数5,627,106,3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反对600股,弃权328,333股。

  (六)审议通过了《2007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股数5,627,106,3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反对600股,弃权328,333股。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08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同意股数135,515,973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555%,反对600股,弃权331,497股。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房屋及土地租赁协议〉并预计2008年租赁金额的议案》;

  同意股数134,230,1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9%,反对1,286,402股,弃权331,497股。

  本议案属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股数5,627,106,395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42%,反对600股,弃权328,333股。

  以上一至九项议案内容详见公司2008年3月27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刊登的三届四十四次董事会和三届十七次监事会决议公告,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中豪集团(上海)事务所王辉律师、祝磊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之规定;出席公司2007年度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新议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与会董事、监事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律师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O八年四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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