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2009-11-10 19: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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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公告

证券简称:长安汽车(长安B) 证券代码:000625(200625) 公告编号:2009—58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因《第一财经日报》等媒体报道了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公司“将
与中航汽车进行重组”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2.4 条
的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长安汽车(000625)、长安B(200625)于2009 年11
月6 日起停牌。停牌期间,公司就上述传闻向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进行了核实,现将有关情况说明
如下:
1、中国南方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南方集团”,本公司实际控制人)和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集团”)拟对中国长安汽车集团重组。
中航集团以其持有的昌河汽车、哈飞汽车、东安动力、昌河铃木、东安三菱的股
权,划拨南方集团旗下的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南方集团将旗下中国长安汽车集团
23%的股权划拨中航集团。两集团重组成立新的中国长安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南方集团持股77%、中航集团持股23%。2009 年11 月10 日,南方集团、
中航集团签订了重组协议。该事项还需取得国务院国资委、发改委、商务部、证
监会等国家相关管理部门批准;
2、上述重组完成后,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对公司的持股比例和控股地位均没
有变化;
3、中国长安汽车集团对于划拨进入的中航集团汽车资产,目前没有注入我
公司的相关计划,并承诺至少三个月内不再筹划该事项。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为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
意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9 年11 月1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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