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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华联股份: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股票代码:000882 股票简称:华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0-047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2020年5月19日(周二)下午14:00
 
 2、召开方式: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相结合。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流通
 股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其中: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5月19日(周二)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5月19日(周二)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年5
 月19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0
 年5月19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之间的任意时间。
 
 
 3、召开地点:北京市大兴区青云店镇祥云路北四条华联创新中心2号楼。
 
 
 4、召集人: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翠芳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1人,代表股份792,810,003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962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778,620,651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444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人,代表股份14,189,35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18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60人,代表股份97,912,504股,占上市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576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2人,代表股份83,723,15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0585%。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8人,代表股份14,189,352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5184%。
 
 
 3、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李翠芳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
 及董事会秘书等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
 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议案1.00 《2019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6,534,4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2084%;反对
 5,730,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7229%;弃权544,7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6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636,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3.5906%;反对
 5,730,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5.8531%;弃权544,7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5563%。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
 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
 
 
 
 
 议案2.00 《2019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6,454,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1984%;反对
 5,82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7347%;弃权530,7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6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557,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3.5092%;反对
 5,82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5.9488%;弃权530,7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5420%。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
 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
 
 
 
 
 议案3.00 《2019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6,471,6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2005%;反对
 5,810,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7329%;弃权527,8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66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574,1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3.5265%;反对
 5,810,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5.9345%;弃权527,8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5391%。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
 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
 
 
 
 
 议案4.00 《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6,534,4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2084%;反对
 5,74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7246%;弃权530,7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6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636,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3.5906%;反对
 5,74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5.8674%;弃权530,7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5420%。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
 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
 
 
 
 
 议案5.00 《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6,454,7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1984%;反对
 5,824,6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7347%;弃权530,7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6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557,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3.5092%;反对
 5,824,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5.9488%;弃权530,7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5420%。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
 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
 
 
 
 
 
 议案6.00 《2019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7,359,8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3125%;反对
 5,382,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6790%;弃权67,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08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462,3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4.4336%;反对
 5,382,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5.4977%;弃权67,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60,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687%。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
 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
 
 
 
 
 议案7.00 《关于与华联综超及其控股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综超”)的控股股东与公司
 控股股东同为北京华联集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联集团”)。华联集
 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94,897,499股,持股比例为25.39%,对该项议案回避表
 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530,2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3.4816%;反对
 6,375,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6.5109%;弃权7,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7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530,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3.4816%;反对
 6,375,0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6.5109%;弃权7,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75%。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
 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
 
 
 
 
 议案8.00 《关于继续与华联集团签署<相互融资担保协议>的议案》
 
 公司控股股东为华联集团,华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94,897,499股,
 持股比例为25.39%,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530,2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3.4816%;反对
 6,37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6.5139%;弃权4,4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530,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3.4816%;反对
 6,37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6.5139%;弃权4,4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5%。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
 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
 
 
 
 
 议案9.00 《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6,534,4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2084%;反对
 5,744,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7246%;弃权530,7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066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636,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3.5906%;反对
 5,744,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5.8674%;弃权530,7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52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
 
 
 0.5420%。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
 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
 
 
 
 
 议案10.00 《关于预计与财务公司日常关联存贷款额度的议案》
 
 华联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与公司控股股东同为华联集团。华联集团
 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694,897,499股,持股比例为25.39%,对该项议案回避表决。
 
 
 总表决情况:
 
 同意91,530,204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3.4816%;反对
 6,377,9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6.5139%;弃权4,4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530,2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3.4816%;反对
 6,37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6.5139%;弃权4,4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45%。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
 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
 
 
 
 
 议案11.00 《关于2020年度为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6,507,4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2050%;反对
 6,281,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7923%;弃权21,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609,9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3.5630%;反对
 6,281,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6.4152%;弃权21,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218%。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
 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
 
 
 
 
 议案12.00 《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减免租金及管理费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786,519,30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9.2065%;反对
 6,283,4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7925%;弃权7,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0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621,804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93.5752%;反对
 6,28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6.4174%;弃权7,300股(其
 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的0.0075%。
 
 
 此议案为普通决议,已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
 份的二分之一以上赞成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丽萍 李北一
 
 3、结论性意见: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
 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就本次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华联商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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