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
| 昵称:一岁抄盘 |
| 发帖数:1292 |
| 回帖数:1822 |
| 可用积分数:20330083 |
| 注册日期:2008-03-24 |
| 最后登陆:2011-01-24 |
|
主题:赣能股份电价上调
赣能股份(000899)近日接江西省发改委调整电力价格的通知,和调整部分水电企业上网电价的通知。根据《通知》中的相关规定,赣能股份所属丰城二期发电厂上网电价,自2009年11月20日抄见电量起由0.42元/千瓦时调整为0.422元/千瓦时,调整幅度为0.48%;公司所属居龙潭水电厂上网电价,自2009年11月20日抄见电量起由0.4元/千瓦时调整为0.42元/千瓦时,调整幅度为5%。公司所属抱子石水电厂上网电价未作调整。 另外,赣能股份对江西丰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拥有的冠源大厦资产,进行收购用于生产经营,收购价格为1568万元。同时,为全面履行公司与控股股东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之间消除同业竞争的承诺,赣能股份与江西省投资集团签订《股权托管协议》,由赣能股份托管江投集团所持的江西东津发电有限责任公司97.68%股权,计1.05亿元。在托管期内,赣能股份收取东津发电相当股权可分配利润的10%,作为受托管理股权的报酬,并由江投集团在托管期限结束后1个月内一次性支付给公司;如果东津发电发生亏损,赣能股份不收取报酬。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
| |
 |
| |
|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
| 昵称:一岁抄盘 |
| 发帖数:1292 |
| 回帖数:1822 |
| 可用积分数:20330083 |
| 注册日期:2008-03-24 |
| 最后登陆:2011-01-24 |
|
赣能股份(000899)关于收购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时间:2009年12月16日 08:04:32 中财网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资产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所属丰城二期发电厂(下称“丰电二期”)生产经营需要,并节省投资,充分利用现有固定资产,公司丰电二期拟收购江西丰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丰电一期”)所属的丰城市丰源工业园冠源大厦西侧(5-37/T-Y轴线)建筑物用于丰电二期侯班楼使用,交易价格为1,568万元。 公司于2009年11月20日公告,公司控股股东——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将所属的丰电一期全部55%股权转让给丰电一期另一股东——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由于该项转让尚未完成,丰电一期仍与我公司拥有同一控股股东,故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此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按照关联交易审议程序进行了表决;关联方董事姚迪明先生、罗积志先生、唐先卿先生、刘钢先生、张惠良先生回避了表决;公司五名独立董事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表决,并以5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获得一致通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本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关联方名称:江西丰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性质:国有控股 注册地址: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石上 主要办公地点:江西省宜春市丰城市丰源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姚迪明 成立时间:1994年8月2日 注册资本:90,000万元人民币 税务登记证号码: 赣国税字360981158295873、丰地税字360981158295873 江西丰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装机容量1200MW,江西省投资集团公司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分别占有55%、45%的股份。主营业务范围:火力发电,节能项目开发,电力设备安装及检修,粉煤灰综合利用,电力技术服务及咨询,机械设备维修等。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丰城市丰源工业园冠源大厦西侧(5-37/T-Y 轴线)建筑总面积为 5407.26 平方米住宅用途房地产。根据江西中磊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提供的评估报告,该部分资产评估作价1,799.17万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转让资产的范围 本次转让的资产为冠源大厦西侧(5-37/T-Y轴线)的全部资产。 (二)转让资产的价格 丰电一期向丰电二期转让冠源大厦资产的总价款为1,568万元。 (三)交易定价依据 江西中磊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选用适宜的估价方法,并在综合分析影响估价对象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出具了关于丰城市丰源工业园冠源大厦西侧 (5-37/T-Y 轴线)建筑总面积为 5407.26 平方米住宅用途房地产的《房地产估价报告》(赣中磊房评字第 2009-127 号),估价为 1799.17 万元。经协商,议定该部分资产收购价格为1,568万元。 (四)转让资产交付和付款期限 1、协议生效之日起 15 天内,丰电一期将转让其拥有的冠源大厦西侧 (5-37/T-Y轴线)建筑物交付给丰电二期,双方办理相关交接手续。 2、协议生效之日起30天内,丰电二期将协议总价款付清给丰电一期。 (五)生效条件:经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关联交易无其他安排。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由于生产经营需要,丰电二期需建设候班楼。考虑到丰电二期建设时未规划预留候班楼建设用地,收购冠源大厦资产的行为有利于现有固定资产的充分利用,也有利于于冠源大厦资产统一管理和产权关系的明晰,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利益。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自2009年1月1日至披露日,我公司与丰电一期未发生任何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黄呈南先生、王小平先生、黄新建先生、戴小兵先生和李沉浮女士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公司董事会的召开程序、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法定程序,关联董事就本关联交易回避了表决。 (二)公司对本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充分论证,为董事会提供了可靠、充分的决策依据。 (三)我们在事前对本关联交易事项的情况进行了全面、客观的了解。我们认为:由于生产经营需要,丰电二期需建设候班楼。考虑到丰电二期建设时未规划预留候班楼建设用地,收购冠源大厦资产的行为有利于现有固定资产的充分利用,也有利于于冠源大厦资产统一管理和产权关系的明晰,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利益。 (四)资产转让价格的确定充分考虑到冠源大厦为丰电二期的必要生产保障设施,属于非盈利的功能性项目的因素,采取成本法的定价原则,计算方法和参数的选择均具备合理性,符合关联交易定价的公允性原则,公司本次交易是公开、公平、合理的,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五)同意本关联交易事项。 九、备查文件 (一)公司2009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三)冠源大厦职工宿舍资产转让协议 (四)江西中磊房地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房地产估价报告》(赣中磊房评字第2009-127号) 江西赣能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9年12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