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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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2010年03月29日 19:00中国证券网

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一、重要提示

1、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已完成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注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主承销商,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联席主承销商。

2、本次共发行面值25亿元(贰拾伍亿元)短期融资券,期限为365天。

3、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者除外)。

4、本期短期融资券在债权债务登记日的次一工作日,即可以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之间流通转让。

5、本公告仅对发行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有关事宜向投资者做扼要说明,不构成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投资建议。投资者欲了解本期短期融资券的详细情况,请阅读《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该募集说明书已刊登于中国债券信息网(www.chinabond.com.cn)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二、释义

在本发行公告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本公司/发行人/公司/长江电力”指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短期融资券”指期限为365天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指期限为365天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

“主承销商”指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指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簿记管理人”指负责实际簿记建档操作者,即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协议”指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签订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08年-2010年短期融资券承销协议》。

“法定节假日”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节假日(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

三、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基本情况

“发行公告”指本公司为发行本期短期融资券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作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公告》。

“发行文件”指在本期发行过程中必需的文件、材料或其他资料及其所有修改和补充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募集说明书、发行公告)。

“工作日”指北京市的商业银行对公营业日(不包括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

“募集说明书”指本公司为发行本期短期融资券并向投资者披露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信息而制作的《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募集说明书》。

“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指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元”指如无特别说明,指人民币元。

短期融资券名称: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

发行人: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金额(面值):25亿元(贰拾伍亿元整)

注册金额:35亿元(叁拾伍亿元整)

短期融资券期限:365天

短期融资券面值:100元

发行方式:由本期短期融资券主承销商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发行对象: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投资者除外)

发行利率:附息发行,通过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确定发行利率

发行日期:2010年4月1日

簿记建档时间:2010年4月1日上午8:30至11:30

起息日期:2010年4月2日

缴款日期:2010年4月2日

上市交易日:2010年4月6日

兑付日:2011年4月2日(遇法定节假日向后顺延至下一工作日)

兑付方式:托管机构代理兑付,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

兑付办法:本期短期融资券存续期限内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由发行人按有关规定在主管部门指定的信息媒体上刊登“兑付公告”。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兑付,按照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的规定,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代理完成兑付工作。相关事宜将在“兑付公告”中详细披露

担保方式:本期短期融资券不设立担保

承销方式:主承销商和联席主承销商余额包销

交易市场: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

发行人资信评级:经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长期信用等级为AAA,本期短期融资券信用级别为A-1级

托管机构:中央国债登记公司

托管方式:采用记帐方式,由中央国债登记公司统一托管

四、本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时间安排

1、2010年3月26日通过中国货币网、中国债券信息网刊登发行公告、募集说明书等文件。

2、2010年4月1日簿记建档,承销团成员于上午8:30-11:30将加盖公章的《申购要约》传真给簿记管理人,簿记管理人据此统计有效申购量。

3、2010年4月1日17:00前由簿记管理人向获得配售的承销商传真《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第二期短期融资券认购确认书以及缴款通知书》。

4、2010年4月2日11:00前,承销团成员将本期短期融资券认购款划至指定缴款账户。如承销团成员不能按期足额缴款,按照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有关规定和签订的“承销团协议”有关条款办理。

税务提示:根据国家税收法律规定,本期短期融资券所涉及的所有税项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适用法律:本期短期融资券的所有法律条款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010年4月2日前,发行人向中央国债登记公司提供本期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款到帐确认书。

6、2010年4月6日在中国货币网、中国债券信息网公告本期短期融资券实际的发行规模、发行价格、发行期限等情况。

7、2010年4月6日本期短期融资券开始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流通转让。

五、发行人概况

长江电力是在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原名称为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2009年9月更名)下属的原葛洲坝水力发电厂的基础上改制设立的。原葛洲坝水力发电厂成立于1980年11月24日,隶属于电力工业部,由华中电管局代管。1996年6月1日,原葛洲坝水力发电厂划归三峡总公司管理。长江电力是经原国家经贸委报请国务院同意后,以《关于同意设立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国经贸企改[2002]700号文)批准,由三峡总公司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和长江水利委员会长江勘测规划设计研究院五家发起人以发起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553,000万元,设立时前述六家发起人持股比例分别为89.5%、3%、3%、3%、1%和0.5%。公司于2002年11月4日正式完成工商注册登记。

2003年10月28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发行字[2003]132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代码“600900”。

公司是目前我国运营规模最大的水电上市公司。截止2009年9月末,公司可控装机容量约2100万千瓦。公司管理的水电资产具体包括葛洲坝水电站21台机组、三峡电站26台机组以及参股拥有的其他权益发电资产。

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

1、发行人

名称: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1号B座

法定代表人:曹广晶

联系人:刘希普、何山

联系电话:010-58688900

传真:010-58688898

邮政编码:100038

2、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联系人:王海阳、吴宪

联系电话:010-67594829、88007082

传真:010-66275840

邮政编码:100032

3、联席主承销商

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6号光大大厦

法定代表人:唐双宁

联系人:沈泰华

电话:010-68098959

传真:010-68098214

邮政编码:10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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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太少了,240亿元的额度到啥时候才用光,后面加息声声催的紧,黄花菜要凉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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