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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上海酝酿自律公约遏止银行高息揽储
《东方早报》消息,针对银行业每季度末激烈的“疯狂揽储”,上海银行业酝酿出台《上海市银行业存款业务自律公约》进行限制。自律公约将对银行吸收存款产生的一切金融活动进行约束,包括本外币个人存款、单位存款、同业存款等。
自律公约于8月11日下发至各银行,12日在沪中外资银行已就自律公约内容向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上报表决意见,表决结果将于13日公布。只要超过2/3的银行表决同意,自律公约将从8月16日起对所有上海市银行同业公会会员(在沪商业银行)生效。
自律公约几乎对目前银行所有“抢存款”的“擦边球”手段予以限制。比如,不得采取存款“贴水”、高套利率档次、套用同业间利率、提前支取享受原利率、虚增存款计息积数等擅自或变相提高存款利率等不正当手段吸收存款;不得向存款人和关系人支付正常利息以外的任何名义的费用;不得以存款“公关”的名义,向存款人和关系人馈赠礼品和现金、为客户报销费用、向客户免费提供办公场所、办公设备等方式吸收存款;不得通过户外广告、手机短信等宣传手段进行“有奖储蓄、赠送实物、积分换现金(或其他实物)”等高于法定存款利率的宣传等误导客户存款。
自律公约也对银行吸收存款应公平竞争提出要求。具体包括:银行不得寻求行政干预等非市场化手段,阻止和排斥其他银行开展存款业务;以延压其他银行客户转账结算资金等方式,截留其他银行客户存款。
此外,自律公约明确提出要求,规范存款产品,不得以产品创新的形式规避利率管理规定;不对非存款部门下达存款考核指标,不将存款考核指标与员工个人工资、奖金、福利、行政职务安排等挂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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