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证券投资顾问和分析师不得兼任
2010-11-18 08:3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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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证券投资顾问和分析师不得兼任

  中国证券业协会17日下发《关于证券投资顾问和证券分析师注册登记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各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做好证券投资咨询执业人员分类管理,在2011年1月1日前,为公司从事证券投资顾问、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的现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人员集中办理注册登记。同一人员不得同时申请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和证券分析师。

  《通知》要求,证券公司应当将公司总部、证券营业部中签订劳动合同、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且实际从事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的人员,申请注册登记为证券投资顾问;将研究部门或者研究子公司中签订劳动合同、取得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且实际从事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的人员,申请注册登记为证券分析师。

  证券投资顾问或者证券分析师变更岗位,不再从事证券投资顾问或者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的,所在证券公司、证券投资咨询机构应当在该事项发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业协会办理申请注销有关人员的证券投资顾问或者证券分析师注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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