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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北京治堵新规 24日起新购车需参加摇号申请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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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12-23 16:51: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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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北京治堵新规 24日起新购车需参加摇号申请指标
北京发布治堵新规 24日起新购车需参加摇号申请指标 新华网快讯:北京市23日发布治堵新规,12月24日起新购车需参加摇号申请指标。
北京明年平均每月将摇号分配两万个车辆指标
北京治理交通拥堵措施明年起实施,将以摇号方式分配车辆指标,平均每月两万个,个人占88%;早晚高峰时段禁止外地车进入五环内。
小客车指标将以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摇号方式无偿分配
市政府以政府令的形式发布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暂行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行。首先,规定的第一条明确了目的和意义。“为了落实本市城市总体规划,实现小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状况,制定本暂行规定”。小客车配置指标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以摇号方式无偿分配。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标调控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工作。机关、事业单位、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以下统称单位)和个人需要取得本市小客车配置指标的,依照本暂行规定到指标调控管理机构办理摇号登记。
关于个人办理摇号登记的条件:
住所地在本市,名下没有本市登记的小客车,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可以办理摇号登记。住所地在本市的个人包括:本市户籍人员;驻京部队(含武装警察部队)现役军人;在京居住的港澳台人员和外国人;持本市工作居住证的人员;持本市暂住证明且连续五年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和个人所得税的人员。
关于个人二手车交易、报废方面的规定:
个人出售、报废名下登记的小客车的,可以直接取得更新指标,办理指标证明文件。
关于单位办理摇号登记的条件及单位出售、报废名下登记小客车的指标管理办法在《<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中给予了明确。
指标的查验主要在两个环节,一是新车缴纳车辆购置税时;二是开具二手车销售发票时。
根据《暂行规定》第二条“本市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措施。小客车年度增长数量和配置比例由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发展改革、公安交通、环境保护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小客车需求状况和道路交通、环境承载能力合理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的规定和本市实际,市政府确定2011年度小客车总量额度指标为24万个(平均每月2万个)。指标额度中个人占88%,营运小客车占2%,其他单位占10%。
可以在指定网站和对外办公窗口办理申请指标
个人指标每月配置一次 单位指标每两月配置一次
为了实施《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由市政府14个职能部门联合制定了《<北京市小客车数量调控暂行规定>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对本市小客车总量额度指标的申请、审核、取得、使用和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
申请指标的单位和个人,可以直接在指定网站上填写申请表提出申请,也可以到各区(县)政府设置的对外办公窗口提出申请。单位和个人申请指标,首先要提出申请,获取申请编码;其次,经审核合格后,确认申请编码为有效编码,参加摇号;最后通过摇号方式获得指标编码。
每月8日为当月申请指标的截止日,每月26日组织公开摇号。单位和个人应当自取得指标之日起6个月内办理完成车辆登记手续。逾期未办理完成的,视为自动放弃指标。
个人指标每月配置一次,单位指标每两月配置一次,每次未配置完的指标配额顺延至下次配置。
根据商务部门制定的《关于北京市汽车销售企业“销售小客车手续”备案工作通告》中规定,请北京市各汽车销售企业将2010年12月23日(含23日)前的小客车购车合同、订金收据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于12月24日18点前报送企业所在区县商务委备案,经审核确认后凭确认证明办理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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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12-23 16:51: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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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北京市公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首都交通科学发展 加大力度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的意见》,将实行综合措施治理交通拥堵。意见中提出,早晚高峰时段禁止非北京载客汽车进入五环以内;三环以内及其以外的重点区域为一类区,将停车收费计时单位由半小时调整为15分钟等一系列措施。
据悉,今后,北京市将加快建设西二环、东二环、台基厂大街、西山隧道等地下快速通道工程,重点建设200公里中心城内胡同等道路,建设400公里城市微循环道路;新增公交专用道150公里以上,2011年力争实现2条轨道交通新线分段开通;建成1000个站点、5万辆以上规模的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不再增加公务用车指标,实施小客车数量调控措施;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企事业、社会团体法人和个人,以摇号方式无偿分配小客车配置指标等。
城市发展与交通发展相协调
进一步完善城市规划 优化调整城市功能布局
北京市将全面实施《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严格控制中心城建设总量增量,加快新城建设,有效疏解中心城功能和人口。编制实施《北京市交通运输综合规划》,确保公共交通枢纽场站、公共停车场等交通基础设施用地。
与此同时,我市将建立开发项目与配套代建道路、公交场站、人行过街设施等交通基础设施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移交接管、同步投入使用制度。对已由开发项目业主代征代建的道路、公交场站和人行过街设施等进行清理移交。将大型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纳入审批环节,与环境影响评价具有同等作用。按差别化原则修订实施建筑物停车位配建标准。
建设400公里微循环道路
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道路承载能力
2012年底前,建成广渠路二期、西外大街西延二期等5条共37.3公里城市快速路,基本实现中心城城市快速路网规划。改造完善建国门桥立交、万泉河桥立交等7个快速路网节点。规划建设核心区南北地下快速通道,加快建设西二环、东二环、台基厂大街、西山隧道等地下快速通道工程。开工建设中心城内新街口北大街、手帕口铁路道口平交改为立交等干道网瓶颈点段及万寿路南延、柳村路、化工路等道路200余公里,进一步完善城市干道网。建设完成一批人行过街设施。
充分发挥市区两级积极性,对中心城次干路及以下等级道路建设,市级给予项目总投资(含征地拆迁费用)30%的资金补助。建设400公里微循环道路,打通一批中心城的断头路,实现一批次干路、支路,畅通道路微循环系统。2012年底前重点建设中心城内雅宝路、动物园北路、香饵胡同西段、革新南路、东教场胡同、冰窖口胡同、煤市街、建国里一街、秀水河胡同、三丰胡同等道路200公里。
加快建设已规划的公共停车场,将四环路以内的公共停车设施纳入交通基础设施范畴,加大投入,实行特许经营。开工建设解放军总医院、同仁医院和北京医院、人民医院等医院等停车楼(库)。
由区县政府负责,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增加停车设施,因地制宜建设简易式、机械式停车库。全面排查清退私自改作他用的停车场(库),并利用体育文化设施、绿地等建设地下停车场,增加基本停车位供给,缓解停车难。鼓励社会投资建设经营性停车设施。
2015年底前,新建改扩建478公里高速公路。重点建设京新高速公路、京昆高速公路、京台高速公路、京秦高速公路和京密高速公路等。同时,由产权单位负责,同步建设、完善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设施和科技设备。国道全面实现二级以上公路标准,加快支持新城和沟域经济发展的重点公路建设,加快重点镇与高速公路联络线建设。完善农村公路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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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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