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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信证券“一参一控”达标
中信证券24日公告,截至12月23日,公司转让中信建投8%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全部完成,股权交割日为12月16日。根据股权转让协议,上述股权的摘牌价款12.96亿元于2010年内支付。至此,中信证券持有中信建投的股权比例下降至7%,“一参一控”达标。
2008年3月,证监会明确了证券公司“一参一控”的政策,即同一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只能同时控股一家券商、参股另一家券商。为满足监管要求,出售中信建投股权成为中信证券唯一选择。2010年11月17日,中信证券持有的中信建投证券45%股权的工商变更手续完成。
对应于中信证券当初14亿元投资中信建投53%股权计算,其85.86亿元的转让价格,让中信证券一次性获利71.86亿元。但从短期来看,中信证券的经纪业务和营业收入会受到影响。
2009年中信建投年报显示,其为中信证券公司贡献的净利润为17.5%。截至2009年12月31日,中信建投拥有营业部120家,占中信证券系(222家)的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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