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银监会新政“评级”商行董事 首次建立退出机制
2010-12-28 12: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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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银监会新政“评级”商行董事 首次建立退出机制

2010年12月28日 04:33苗燕 李丹丹上海证券报 手机免费访问 eastmoney.cn|字体:大中小|我有话说 查看评论(0)   银监会强化对商业银行董事履职行为的监管,不合格的董事将面临“下岗”。

  记者27日获悉,银监会近日发布《商业银行董事履职评价办法(试行)》,首次从忠实和勤勉两个层面确定董事职责,并指出不称职的董事,商业银行应当及时更换。

年前部分股有望一飞冲天! 秘闻!行情近期将出现逆转 机构资金流向已发生巨变! 主力资金正密谋全新布局   银监会同时要求各商业银行根据《办法》自行制定评价细则。其中,确定对董事的评价要素主要遵循几个原则,其一就是基础性要求为主的原则。在评价结果的分类上,也没有优秀或良好的类别,最高即为称职。

  在提出共性履职要求的基础上,《办法》还区分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和独立董事不同的职责特点,提出了差异化的履职要求。

  《办法》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依据评价结果将董事划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级别。被评为基本称职的董事,董事会和监事会应当组织会谈,向董事本人提出限期改进要求;董事会应当组织培训,帮助董事提高履职能力。如长期未能有效改进,商业银行应当更换董事。被评为不称职的董事,商业银行应当及时更换。

  银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办法》的实施有助于提高董事会执行监管要求的主动性,提高监管要求的实际执行力。同时,有助于丰富银监会的监管工具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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