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上海规土局回应土地无偿收回报道
2011-01-18 08: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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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上海规土局回应土地无偿收回报道

01月18日讯 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1月17日发布通告,对有媒体最近报道上海土地使用权期满后将无偿收回的消息进行回应。通告指出,无偿收回是针对该宗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后,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而言的


通告指出,《上海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第二十八条中规定,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申请续期,因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者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由出让人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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