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我市航空业将获更多财政扶持
2008-05-29 08: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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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我市航空业将获更多财政扶持

记者昨日从第20期《市政府公报》获悉,市财政局、 深圳市空港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前联合发布《深圳航空业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提出加大财政对深圳航空业的扶持力度,鼓励航空公司、包机人和航空货运代理企业在深圳宝安国际机场发展航空客货运业务,并对贡献较大者予以资金奖励。

  
   根据《办法》, 航空业奖励的对象包括六类:(一)新开通深圳机场国际货运航线(全货机航线)的基地航空公司及非基地航空公司;(二)新开通深圳机场国内货运航线(全货机航线)的基地航空公司;(三)承租非基地航空公司的飞机营运新开通深圳机场国际货运航线的包机人;(四)新开通深圳机场夜航客运航班的基地航空公司和非基地航空公司;(五)在深圳机场本年度旅客运输量较上一年度相比增长量较大的航空公司;(六)对促进深圳机场国际、国内航空货运发展有较大贡献的航空货运代理企业。《办法》针对不同的情况规定了不同的奖励标准,将根据航空公司和新开通航线的开航年数、出港货运总量等确定奖励资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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