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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上海五大行取消首套房利率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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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2-03 09:35: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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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上海五大行取消首套房利率优惠
国八条出台后,工、农、中、建、交五大行基本已跟首套房“8.5折”利率说再见
业内人士称“惜贷”主因是银行资金面紧张 新华社吁住房信贷需“区别用力”
新华社吁住房信贷“区别用力”
五大行取消首套房利率优惠 首套自住群体易遭单向打压
据新华社电 在按照“国八条”要求将二套房首付比例调高至六成的同时,记者在上海发现,除了极少数优质客户,工、农、中、建、交五大行基本已跟首套房“8.5折”利率说再见。
取消首套房利率优惠
当记者以购房者身份咨询时,中国银行(601988)徐汇支行的一位唐姓工作人员表示,按照银行最新接到的通知,首套房贷优惠利率以1月31日为界,此前审批通过的都按老办法执行,即可享受“8.5折”优惠;而从2月1日起新批的贷款,一律执行基准利率。
交通银行(601328)上海分行工作人员也向记者确认,银行严格执行“国八条”,同时根据监管部门和总行的要求,首套房贷款执行基准利率。
此前,工商银行(601398)上海各支行已收到总行的通知,对首套房取消利率优惠,二套房按六成首付要求执行,并对三套房停贷。
农业银行(601288)上海分行相关人士也向记者透露,首套房贷利率优惠已经取消,甚至可以说,现在整个房贷业务处于“暂停”状态,因为政策还不明朗,银行不知道还会不会有后续调控,干脆“等等看”。
记者以购房者身份咨询建设银行(601939)上海闵行支行,工作人员听闻是买二手房,表示“接到通知,一律取消利率优惠”。但另一位工作人员则透露,首套房利率优惠大门也没完全关紧,如果是购买总行级的合作楼盘或者特定的VIP客户,还是有一定的优惠。“但幅度也不大,而且能不能通过审批很难说。”
此前,光大银行(601818)、招商银行(600036)、兴业银行(601166)、深圳发展银行等股份制银行均已取消利率优惠,执行基准利率。
银行为何捂紧“钱袋”
业内人士分析认为,监管部门密集调控、银行信贷额度紧张,是各家银行“惜贷”的主要原因。
深发展上海分行一位工作人员表示,贷款利率是银行根据供需关系和风险对价来决定的。现在市场资金面比较紧张,而贷款需求依然旺盛,银行必然将有限的信贷资源投向效益最大的业务种类,以价补量。目前市场上的个人经营性贷款,利率已经普遍上浮20%左右,首套房贷利率如果还下浮,显然已是“亏本”买卖。因此,银行对于首套房贷早就不积极,取消优惠也是情理之中。
记者发现,由于1月份银行信贷“开闸”投放过猛,央行再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至19%的新高,加上资本充足率、存贷比等刚性监管指标,银行一时“很差钱”。银行间隔夜拆借利率在短短一周内从略高于5%一路跳升至7%~8%,创下4年来新高。
事实上,近年来流向房地产领域的信贷资金呈减速趋势。央行最新发布的《2010年金融机构贷款投向统计报告》显示,去年房地产贷款增速回落,房地产人民币贷款新增2.02万亿元,年末余额同比增长27.5%,比上年末低10.6个百分点;其中个人购房贷款新增1.40万亿元,年末余额同比增长 29.4%,比上年末降低13.7个百分点。央行上海总部的数据也显示,2010年上海全市新增人民币个人住房贷款543.8亿元,其中下半年仅增加 34.9亿元,为上半年增量的6.8%。
住房信贷需“区别用力”
上海中原地产、永庆房屋等多家中介公司的负责人告诉记者,虽然没有明确看到银监会发文,但一段时间来在客户操作中已明显感受到争取贷款利率优惠的难度加大、审批周期拉长、“不通过率”提高。
上海中原地产研究咨询部总监宋会雍说,首套房利率优惠取消,说明整体信贷收紧之后,住房信贷逐渐从“争客户”向“争效益”过渡。
对市场来说,利率优惠取消会直接作用于经济实力并不雄厚的首套自住群体,加重购房者基础生活负担,并因此影响到一批储蓄有限且收入增长性并不看好的置业家庭的购房决策。永庆房屋公司总经理陈史翎等业内人士表示,随着首套房利率优惠的取消,关于二套房利率加成的问题也体现出来。从常理来说,首套房与二套房贷款利率之间保持合理的落差,即便出现调整也保持同步更为合理,否则便容易演绎为对首套自住群体的单向打压。因此,接下来若出现二套房的利率执行标准上调并不奇怪,但这同时也意味着整个购房贷款都会面临信贷压制。
宋会雍还认为,首套房利率优惠的取消也是配合调控推进的需要。据统计,2010年上海二手房市场中投资客群的市场占比不足一成,但仍无阻房价继续上行。只有有效理顺需求结构,针对自主需求和投资投机性特点的不同而“区别用力”,才能够扭转房价走势预期,彻底抽离房价追涨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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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2-06 16:15: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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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火速落实房地产调控新政 三套房一律停购 作者:来源:新华网 2011-02-02 08:54:00【大小:+ -】【打印】【评论】 财经时评: “早把关”胜过“晚救火” 两个神话破灭 房产税 促公平胜于调房价 买房客盼房贷 与“黄牛”共舞 国务院调控楼市的新“国八条”,在上海火速“落地”。今天出台的新“国八条”上海细则明确表示,积极稳妥地推进本市房产税试点工作,同时暂停对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住家庭售房。这意味着在上海楼市,房产税与加强版的“限购令”将同时执行,调控力度空前。
为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八项措施,巩固和扩大调控成果,今天,本市出台了《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1〕6号),共9条措施,要求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采取税收、信贷、行政、土地、住房保障等政策措施,多管齐下,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逐步解决居民住房问题,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套房一律停购
《实施意见》指出,上海要合理引导住房需求,严格执行住房限购政策。暂定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
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推进房产税试点
上海将严格执行相关税收政策,积极稳妥推进房产税试点。对个人转手交易购买不足5年住房的,全额征收营业税。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根据不同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做好征收管理工作,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要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建立健全市与区县房产税试点工作机制,加强政策宣传和征收管理。
二套房首付不低于六成
在强化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方面,对居民家庭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差别化信贷政策的执行情况要加强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贷款行为。
强化住房用地供应管理
《实施意见》强化了申城住房用地供应管理,要依法查处违法用地行为。要求在住房用地年度供应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明确供地规模、供地时序等内容,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70%。同时,今年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原则上不低于前2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要坚决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要严格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放宽经适房准入标准
今年,上海还将进一步完善“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继续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在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和部分郊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工作基础上,年内进一步放宽申请准入标准;研究试行经济适用住房租赁、租售转换新机制。加快房源建设和供应力度,全年开工建设和筹措保障性住房1500万平方米(约22万套)。继续加大旧区改造力度,拆除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80万平方米(受益家庭约3.2万户),启动郊区城镇危旧房改造。进一步加大保障性住房房源建设和筹措力度,规定新出让商品住房地块必须按不小于5%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
3月底前公布控制目标
同时,《实施意见》明确,将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综合研究确定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控制目标,并于今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此外,《实施意见》还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区县政府年度考核,要求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按照2011年确定的各项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
附:《实施意见》全文
市政府办公厅印发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意见
沪府办发〔2011〕6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一年一月三十一日
关于本市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坚持以居住为主、以市民消费为主、以普通商品住房为主的原则,采取税收、信贷、行政、土地、住房保障等政策措施,多管齐下,有效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逐步解决居民住房问题,进一步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本市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根据本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等,综合研究确定新建住房年度价格控制目标,并于2011年3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二、进一步完善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和动迁安置房“四位一体”的住房保障体系。继续放宽廉租住房准入标准,逐步扩大政策受益面,实现“应保尽保”;在加快推进中心城区和部分郊区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供应工作基础上,年内进一步放宽申请准入标准,扩大经济适用住房受益面;研究试行经济适用住房租赁、租售转换新机制。加快保障性住房房源建设和供应,全年开工建设和筹措保障性住房1500万平方米(约22万套)。继续加大旧区改造力度,拆除中心城区二级旧里以下房屋80万平方米(受益家庭约3.2万户),启动郊区城镇危旧房改造。加大保障性房源筹措力度,新出让商品住房地块必须按照不小于5%比例配建保障性住房。按照国家要求,确保完成2011年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
三、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住房转手交易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严格按照《上海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推进住房保障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0〕34号)规定,根据不同的销售价格确定土地增值税预征率,做好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工作。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具体项目由住房保障房屋管理部门提供),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税务、财政、住房保障房屋管理、规划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加强配合,加大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强化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的试点和推广力度,坚决堵塞通过“阴阳合同”产生的税收漏洞。
四、积极稳妥推进本市房产税试点工作,认真实施《上海市开展对部分个人住房征收房产税试点的暂行办法》,建立健全市与区(县)房产税试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统一的房地产信息管理平台,加强政策宣传和征收管理。
五、对居民家庭向商业银行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为改善居住条件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首付比例不得低于6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继续加强对执行差别化信贷政策情况的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贷款行为。
六、强化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用地等年度供地计划管理,优化住房用地供应结构。在年度计划中,单列保障性住房用地,明确供地规模、供地时序等内容,确保各类保障性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低于住房用地年度供应总量的70%。对擅自改变保障性住房用地性质的,要坚决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同时,今年的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原则上不低于前2年平均实际供应量,并根据土地市场情况,合理安排土地供应上市节奏。
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按照国家和本市闲置土地处置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处置。严格查处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投资达不到25%以上的(不含土地价款),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土地及合同约定的土地开发项目。
七、自本意见发布之日起,暂定在本市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能提供自购房之日起算的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在本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
八、各区县政府和市有关部门要按照2011年本市确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供应目标,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积极推进。要将住房保障工作目标纳入区县政府年度考核,对政策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得力、计划目标未完成的,要进行约谈,直至追究责任。
九、新闻媒体要强化舆论宣传和正面引导,着重宣传各项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措施,宣传本市住房保障工作进展和成效,引导居民理性消费。对制造、散布虚假消息的,要追究有关当事人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深入解读各项调控政策措施,及时解答市民关心的问题,共同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良好局面。 (来源:新民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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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02-06 16:28: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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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首套房贷利率优惠绝迹
春节后市民在深圳购房,将无法享受到任何贷款利率优惠了。南都记者昨日从中农工建交等五大行深圳分行获悉,近日五大银行均出台新规,对首套房贷款利率停止优惠政策。加上此前已经率先收紧的深发展、招行以及多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节后深圳首套房贷利率优惠将“绝迹”。
去年11月起利率逐渐收紧
今年元旦过后,由于新一年的信贷投放“开闸”,导致北京等部分城市对首套房贷的利率优惠也有所放松,但在深圳,从去年年底开始,房贷就开始一步步收紧起来。据南都记者了解,从去年11月1日起,深圳各家银行已经集体将首套房的利率优惠浮动从之前的7折上调到了8.5折,此后随着信贷额度的紧张,多家银行陆续自动收紧了优惠政策。其中深发展最为严厉,在1月20日率先将深圳地区的首套房贷利率提升至基准利率1.1倍,这也是深圳首次出现高于基准利率的房贷利率,利率已经达到了二套房贷的利率标准。此外,多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也早已收紧,民生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在节前就已经对首套房的贷款利率,按照基准利率执行。
节前首套房八五折优惠普遍
春节前,在中农工建交五大银行中,只有建行深圳分行表示已经对全部房贷业务取消了优惠,除了个别重要的优质客户外,即使是首套房贷也提升至基准利率1.1倍。而其余四家银行均表示,将不会实行“一刀切”政策,深圳地区仍然执行首套房8.5折的优惠,但会根据客户的风险系数实行浮动。南都记者调查发现,其中中行、交通银行深圳分行有9.5折优惠,而招商银行对于首套房的贷款利率折扣还有8.8折的优惠。但春节后,首套房贷优惠已经全部取消,五大行集体执行。
而对于节后首套房贷的具体利率,目前各家的政策尚不明朗。除深发展、建行深圳分行表示将会执行基准利率1.1倍外,其余各家银行业务人员均表示,房贷利率将根据贷款人的资质来具体加以确定,要看个人的信用记录,如果信用记录较好,而往常的信用记录并没有“污点”,加上首付的比例高一些,就能享受到比普通客户高一些的利率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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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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