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证监会批准大商所开展焦炭期货交易
2011-03-22 19: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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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证监会批准大商所开展焦炭期货交易

中国证监会22日宣布,近日,证监会已经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焦炭期货交易。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关于“稳步发展期货市场,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逐步推出为大宗商品生产者和消费者提供发现价格和套期保值功能的商品期货品种”的精神,近日中国证监会批准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展焦炭期货交易。按照《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和《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各项准备工作就绪和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中国证监会将批准大商所挂牌焦炭期货合约。

  焦炭由炼焦用煤在焦炉中高温干馏而来,是煤化工的重要产品。焦炭的主要用途是高炉炼铁,起着骨架支撑、还原、渗碳、供热等关键作用,其成本占到生铁生产成本的20%以上,是仅次于铁矿石的重要原料。目前,我国是世界上最大的焦炭生产和消费国,2009年产量达到3.55亿吨。近年来,我国焦炭价格波动较大,市场风险较为显著。由于没有对应的期货交易,焦炭生产、贸易和消费企业都只能被动地承担价格波动的风险,不利于上下游行业的稳定健康发展。2009年钢材期货上市后,不少钢铁企业认识到期货交易在价格发现和套期保值方面的重要作用,希望推出焦炭期货,以满足企业经营和发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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