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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俄能源谈判代表第七次会晤涉电成果丰富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与俄罗斯联邦政府副总理谢钦5月31日在莫斯科举行了中俄能源谈判代表第七次会晤。双方在坦诚、友好的气氛中,深入讨论了两国能源各领域合作的现状和前景,以及过去历次会晤达成协议的落实情况,就全面扩大和深化中俄能源合作达成了一系列重要共识。 此次会晤成果中与电力行业关系密切的内容如下:电力领域:双方指出应抓紧实施500千伏电网输电项目。电力出口应遵互利的商业原则,考虑项目应有的收益率和竞争性。双方相信,发展俄对华出口电力的贸易合作必将对两国经贸关系产生积极影响。俄罗斯水电公司和中国大型电能公司间的合作对两国水电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煤炭领域:双方要充分发挥各自资源、技术、资金和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加强煤炭领域合作,实现互利共赢。双方决定实施2010年9月27日煤炭领域合作谅解备忘录的议定书所确定的合作项目,未来5年俄每年向中国出口煤炭1500万吨,此后在积极协调解决运力问题的基础上,力争将出口量提高至每年2000万吨。双方强调,利用铁路向中方出口煤炭和通过中国境内铁路运输煤炭是快速发展两国煤炭领域合作的重要条件。 核电领域:双方强调实施核电合作的重要性。俄方对中方在日本福岛核电站事故后,为加强国内核电站安全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表示理解。中方在经过安全评估确认安全的基础上,将继续推进与俄方在田湾核电站二期和示范快堆项目上的合作。 同时,双方还将加强核安全领域的合作。 能效与可再生能源领域合作:双方有关公司签署可再生能源和能效领域的框架协议,旨在建立合资公司并准备实施可再生能源、生态能源、能效、节能和创新领域的项目。俄方向中方转交了中国国家节能中心与俄相关公司的谅解备忘录草案,双方有关企业和机构拟在中俄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期间签署相关文件。俄方还提出结合中俄总理定期会晤机制,举行中俄能源服务和审计研讨会。 信息来源:中国电力报 发布日期:2011-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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