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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方调整对美加征关税措施
自5月14日12时01分起我国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
新华社北京5月13日电 当地时间5月10日至11日,中美经贸高层会谈在瑞士日内瓦举行。5月12日,双方发布《中美日内瓦经贸会谈联合声明》。双方在联合声明中达成多项积极共识,同意于5月14日前采取有关举措。
美东时间5月12日,美方发布行政令,宣布自美东时间5月14日0时01分起调整对华加征关税措施。
为落实中美经贸高层会谈的重要共识,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今天发布公告,自5月14日12时01分起,调整《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4号)规定的加征关税税率,由34%调整为10%,在90天内暂停实施24%的对美加征关税税率。自5月14日12时01分起,停止实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5号)和《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关于调整对原产于美国的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措施的公告》(税委会公告2025年第6号)规定的加征关税措施。
本次中美大幅降低双边关税水平,符合两国生产者和消费者的期待,有利于中美两国经贸往来,有利于全球经济。
另外,针对4月2日后美国加征关税的其他非关税反制措施,中方有关部门近期也将相应暂停或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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