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
| 昵称:花脸 |
| 发帖数:72096 |
| 回帖数:2180 |
| 可用积分数:17910811 |
| 注册日期:2011-01-06 |
| 最后登陆:2026-04-03 |
|
主题:贷款新规案例15:浦发银行上海分行贯彻新规案例
2011年09月22日 20:46 浦发银行上海分行贯彻贷款新规的实效案例
浦发银行上海分行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刻领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出台的重大意义,完善制度建设,优化流程管理,加强培训宣传,严格执行贷款新规,勇于探索实践,不断夯实基础管理。同时,在该行众多案例中,选出具有代表性的三个案例进行同业交流。
一、对内强化管理对外强化宣传
(一)重视基础性管理。一是加强培训。为贯彻执行新规,提高新规的执行力度,实现合规经营,该行多次组织贷款新规方面的培训,受训面达到全覆盖。同时,积极参加上海银行同业公会组织举办的培训、考试、知识竞赛等活动,该先后荣获上海赛区贷款新规“3 +1” 知识竞赛第一名以及全国百佳培训推广机构称号。二是优化流程。该行各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对贷款新规在具体落实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完善业务流程、管理机制、系统建设,并根据总行的工作安排,进一步加强对基础性管理工作的落实。该行先后细化了业务初审、授信审批、业务审批、合同出账、资金走款、监测检查等环节的操作细则,不定期进行贷款新规专项检查工作,并在贷后检查时重点关注贷款资金流向和贷款新规落实情况。
(二)切实做好宣传工作。为营造良好的贷款氛围,取得客户的理解支持,该行高度重视对现有客户和潜在客户进行贷款新规的宣传教育,并对公司贷款客户和部分个人客户下发贷款新规图文宣传手册,在营业厅进行贷款新规知识布展,持续进行社会宣传,收到良好效果。
(三)实效案例两则
【案例一】
特点:规避操作风险,获得客户信任,赢得更多业务机会
1、客户背景:某客户成立于1997年,属于原世界500强企业在沪成立的汽车零件生产型企业,公司的注册资本1600万美元。公司在行业中处于领先的技术水平,具有一定的主导地位,销售规模大,资产负债率低,盈利能力较强。
2、实施贷款新规的困难:根据集团内部规定,集团在他行设有统管现金池,原先的资金支付采取统管资金池方式,其人民币结算主要在农行,而外币结算主要在德意志银行,公司的大额对外支付均需通过2个资金池统一对外支付。该公司2008年在浦发银行上海分行的8000万元贷款均通过上述资金池对外支付货款。在该行的资金留存率和归行率较低,其他业务的合作较少,综合收益不匹配。
3、营销成果和实效:自贷款新规出台后,该行领导及客户经理多次至企业进行拜访和沟通,将“实贷实付、节约企业财务成本”的理念结合在营销方案中与企业进行交流。通过的坚持不懈的努力,最终赢得了客户的信任,成功将该客户的受托支付占比大幅提高。2011年至今,公司在该行的两笔流动资金贷款,合计9000万元,受托支付比例大幅提升到83.33%。既提高了该行的业务结算量占比,又规避了同户名划转的支付风险,确保审批用途和实际用途一致,客户对该行的综合收益有了明显提高,一举多得。
【案例二】
特点:贷款新规为小巨人企业节约了财务成本,进一步规范了贷款使用和支付行为
1、客户背景:某公司是浦发银行上海分行合作已久的授信客户,主营消防设备及消防车的生产销售,是上海市高新技术企业、小巨人企业,公司主要销售对象都是消防局以及石化、基建等大型企业,经营状况良好。该公司在该行已有3年多的授信业务往来,主要是流动资金贷款支持企业日常经营周转。
2、实施贷款新规的困难:由于公司的采购对象较为分散,单笔采购金额较小,且分散在多个工作日进行支付,因此在贷款新规之前公司都是向银行申请一笔流动资金贷款,然后在一段时期内进行支付。
3、营销成果和实效:贷款新规下发之后,浦发银行上海分行在向公司进行详细解释和说明之后,公司表示理解和支持,并按照贷款新规要求,每月拟定当月的支付计划后向该行申请贷款,并尽量安排集中支付,即贷款资金发放后立即用于支付采购款,做到“实贷实付、受托支付”。在执行贷款新规一段时间后,公司表示非常支持这种方式,因为实贷实付避免了以往贷款资金闲置一段时间的状况,从而节约了公司财务成本;另一方面,贷款新规客观上也规范了公司的贷款使用和支付行为,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也是一种约束和监督,有利于公司的规范发展。在此之后,该公司又向浦发银行上海分行申请了一笔固定资产贷款,用于科研中心项目建设,也按照贷款新规进行了发放和使用。
二、措施有力确保贷款新规走款率持续达标
截至今年7月末,该行当年累计新发放贷款实际受托支付金额与当年累计新发放贷款金额的比例为89.48%,当年累计新发放贷款实际受托支付金额与当年累计新发放贷款按贷款新规要求应受托支付金额的比例为95.93%,两项贷款走款比重均达到了受托支付不低于80%的监管要求。
(一)具体措施
一是在今年前三个月贷款发放数据的基础上,该行对每家支行受托支付走款率进行统计分析。二是该行要求各支行在上报次月非中小业务头寸安排的同时,增加对每笔提款的受托支付金额的表述。三是该行根据单笔、单户、单支行受托支付走款率的达标情况批准该业务是否可以发放。四是对于在受托支付方面管理不到位的支行,该行在每季度风险管理评价中进行扣分处理。
(二)实效案例
特点:无论客户大小,都必须坚守合规经营理念,提高受托支付比例
1、客户背景:客户是某央企上海分公司,是浦发银行总行级VIP客户,也是各家银行积极争取的优质客户。该客户在浦发银行上海分行主要开展存、贷款业务,贷款以流动资金贷款为主。
2、实施贷款新规的困难:近年来,该公司实行的是资金集中管理模式,下属各事业部对外支付权全部上收到公司本部。自《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下发后,浦发银行上海分行及时向公司进行了宣传和沟通,并告知该公司各类流动资金贷款必须按要求实行受托支付和自主支付。受该公司资金集中管理模式的限制,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遇到较大的困难和阻力,虽经多次协商和沟通,2011年1-5月,该行向该客户发放的6笔合计金额为16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成功以受托支付方式支付的金额仅为2.31亿元,占比14.4%,而公司划入资金池后以自主支付方式支付的金额却高达13.69亿元,占比为85.6%。
3、营销成果和实效:为严格落实上海银监局关于对流动资金贷款单笔自主支付金额上限不得超过1,000万元的要求,浦发银行上海分行针对该公司的特殊情况,也明确了必须按新规标准严格执行到位。为此,该行在上海银监局的指导帮助下,再次将监管部门的新规要求多次向企业进行了宣讲。经过努力沟通后,该公司非常赞同该行的合规经营理念,最终同意在受托支付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尽可能安排在浦发银行上海分行进行提款,以配合落实监管部门的要求。经过努力,今年6—8月,该行向公司发放的4笔合计金额为11.3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中,受托支付金额快速上升至10.88亿元,占比96.3%。同时,该行积极和公司一起研究解决集团企业资金池落实贷款新规的操作方案,争取实现共赢的局面。
同时,浦发银行上海分行高度重视中长期贷款合同修订补正工作的推动落实,通过下发制度文件、台账管理、业务培训和横向交流等方式,确保整改要求执行到位,落实监管要求的修订补正率。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