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中小板创业板试行持续督导专员制度
2011-10-18 22: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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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小板创业板试行持续督导专员制度

10月18日,深交所发出《关于在部分保荐机构试行持续督导专员制度的通知》,自2012年1月1日起,率先在11家保荐机构试行首发上市公司持续督导专员制度,这是深交所强化中小板和创业板持续督导工作的又一重要举措

据了解,持续督导专员制度是在现有持续督导制度基础上,推行专人专职协助保荐代表人开展首发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有助于引导保荐机构确保有足够的人力和时间投入新上市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不断提高持续督导的专业化水平,提高持续督导的效率和质量。再融资的持续督导暂未纳入本次试点范围。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持续督导专员制度不涉及或影响与当前证券市场相关的法律法规的改动

《通知》要求,参与试点的保荐机构应当在每家首发上市公司持续督导期间指定1名督导专员,协助保荐代表人开展现场检查和专项核查、组织培训等持续督导工作,每名持续督导专员同时督导的上市公司家数不得超过10家。同时《通知》强调,持续督导专员协助保荐代表人履行督导职责,并不减轻或免除保荐代表人对持续督导工作应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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