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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深交所出台创业板退市制度意见征求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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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1-28 17:1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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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深交所出台创业板退市制度意见征求稿
今日,深交所出台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意见征求稿,明确创业板两个退市制度,即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以及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
深交所表示,根据监管实践并借鉴海外市场经验,拟增加两个反映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和市场效率的退市条件,以丰富创业板退市标准体系。包括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以及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的创业板公司。即创业板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收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创业板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
深交所出台的《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方案》(征求意见稿)包括六方面:
一 丰富退市标准体系,增加两个退市条件
根据监管实践并借鉴海外市场经验,拟增加两个反映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和市场效率的退市条件,以丰富创业板退市标准体系。
1、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
创业板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收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
2、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
创业板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
二 完善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不支持通过“借壳”恢复上市。
三 缩短现行部分退市条件的退市实践,加快退市制度。
四 改进创业板退市风险提示方式。
五 实施“退市整理期”制度,设立“退市整理板”。
六 明确退市公司去向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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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1-28 17: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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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退市制度征求意见稿出炉
作者: 来源:中国证券网 2011-11-28 16:38:07 [编者按]28日,深交所出台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意见征求稿,明确创业板两个退市制度,即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以及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
页面导读:
深交所出台创业板退市制度征求意见稿(本页)
深交所创业板退市制度方案(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
创业板退市制度征求意见稿出炉 新增两退市条件
拓宽创业板退市标准 改进退市风险提示
深交所:从五大方面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
深交所:新增创业板退市条件的可操作性更强
深交所:不支持暂停上市创业板公司借壳复生
评论
李大霄:新版退市制度新增两条件 绩差公司将受冲击
邵宇:创业板新的退市制度打击不诚信提高效率
吴晓求:创业板退市新规则无用
王剑辉:有进有出是市场规则 退市出台较及时
向威达:创业板公司退市 受伤害的是中小投资者
董登新:创业板退市制度设计应遵循三大原则
曹卫东:主力资金创业板选股思路或谋变
石劲涌:创业板退市制度将遏制市场非理性炒作
国金证券: 退市机制对创业板估值体系构成较重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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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网讯(记者 赵艳云)28日,深交所出台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意见征求稿,明确创业板两个退市制度,即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以及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
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健全创业板市场优胜劣汰机制,提高创业板市场质量,促进创业板市场长远健康发展,在研究借鉴主板、中小企业板和海外成熟市场退市制度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提出如下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方案: 一、丰富退市标准体系,增加两个退市条件 创业板现行退市条件是根据《证券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在借鉴主板、中小企业板退市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按照现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目前创业板主要退市条件如下:(1 )连续亏损;(2)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3)净资产为负;(4)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5 )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6 )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7)公司解散;(8)法院宣告公司破产;(9)连续120 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 万股;(10)连续20 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11)公司股本总额 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 根据监管实践并借鉴海外市场经验,拟增加两个反映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和市场效率的退市条件,以丰富创业板退市标准体系。 1.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创业板公司在最近36 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 2.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创业板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 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 二、完善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不支持通过“借壳”恢复上市 为避免创业板公司暂停上市以后通过各种调节财务指标的方式规避退市,拟完善创业板公司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对暂停上市公司恢复上市的财务标准,参照首次公开发行和再融资的计算方法,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盈利判断标准。同时,不支持暂停上市公司通过借壳方式恢复上市。 三、缩短现行部分退市条件的退市时间,加快退市速度 1.触发净资产为负退市条件的,一旦经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显示公司净资产为负,则其股票暂停上市;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则其股票终止上市。 将现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连续两年净资产为负则暂停上市,连续两年半净资产为负则终止上市的退市时间予以缩短。 2.一旦出现连续120 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情形的,将终止上市。 触发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的退市条件的,一旦达到上述标准,则直接终止上市。 四、改进创业板退市风险提示方式
创业板目前采用与主板、中小企业板相同的“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方式提示上市公司的退市风险,即“*ST”制度。为避免存在退市风险的创业板公司与主板、中小企业板被实施“*ST”的公司相混同,创业板将不再实施现行的“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方式。同时,为了更好的保护投资者权益,充分揭示退市风险,拟实施以下措施: 1.强化退市信息披露,及时提示退市风险 不再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后,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利益,充分揭示公司的退市风险,拟要求创业板公司在知悉即将触及退市条件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刊登退市风险提示性公告,并在此后每周披露一次退市风险提示公告,以警示公司的退市风险。 2.深化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充分揭示退市风险建立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长效机制,强化退市风险揭示,拟要求证券公司利用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有关创业板公司的退市风险提示公告通知持有退市风险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以充分揭示退市风险。
五、实施“退市整理期”制度,设立“退市整理板”
为了保证投资者在创业板公司退市前拥有必要的交易机会,使投资者有充足的时间处理手中持有的股票,拟实施“退市整理期”制度,即在交易所做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给予30 个交易日的“退市整理期”。在“退市整理期”,其股票移入“退市整理板”进行另板交易。“退市整理板” 相关交易制度要点如下: 1.交易期间为30 个交易日。在交易所对公司股票做出终止上市决定后,给予30 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时间,交易期满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 2.交易行情实行另板揭示。为了方便投资者对退市公司股票进行识别和风险揭示,设立专门的“退市整理板”,对进入退市整理期的公司股票进行集中交易,并另板揭示,其股票不再在创业板股票行情中显示。 3.涨跌幅限制为10%。在30 个交易日中,股票交易涨跌幅限制仍为10%。 六、明确退市公司去向安排 创业板公司终止上市以后拟统一平移至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给投资者提供一个可以进行股份转让的渠道和平台。
深交所创业板退市制度方案(征求意见稿)答记者问
为进一步推进创业板市场制度建设,促进创业板市场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深交所在总结主板、中小企业板市场退市制度实践的基础上,借鉴成熟资本市场经验,制定了《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1.为什么要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
现行退市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提高我国上市公司整体质量,初步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随着资本市场发展改革的逐步深化,现行退市制度在实际运行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退市效率较低,退市难现象突出。目前的退市程序比较复杂,退市周期较长,存在上市公司通过各种手段调节利润以规避退市的现象,导致上市公司“停而不退”,并由此引发了“壳资源”的炒作,以及相关的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市场的正常秩序和理性投资理念。
为配合资本市场的改革进程,使市场保持有进有出、吐故纳新、动态平衡的合理状态,促进优胜劣汰机制的形成,推动市场规范、健康、稳定发展,改进和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势在必行。现行创业板退市制度与主板退市制度一脉相承,其框架和主要内容基本一致,如果不加以改进和完善,在主板市场退市制度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完全有可能在创业板市场重现。
退市制度作为创业板市场的一项重要制度,自创业板启动以来一直广受关注,市场对于创业板实施更加严格的退市制度寄予很高的期望。创业板作为一个全新的市场,没有历史包袱,尽快在创业板先行先试,探索建立符合我国资本市场实际的退市制度,将有利于创业板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同时也将对主板退市制度的改革完善发挥探索及示范作用。此外,也有利于培育投资者和整个市场的风险意识,遏制投机炒作行为,形成以业绩为基础的投资理念,促进理性投资文化的建立,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从根本上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总体思路是什么?主要从哪几个方面进行完善?
经过近两年来的研究论证,深交所提出了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方案》针对现行退市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充分借鉴成熟资本市场经验,在现有法律框架基础上,坚持市场化的方向,以优化市场资源配置,提高创业板上市公司整体质量。
《方案》主要从以下方面对创业板退市制度进行完善。一是在创业板现有连续亏损、净资产为负、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等11项退市条件的基础上,增加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和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两个退市条件。二是完善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恢复上市的盈利判断标准,同时不支持暂停上市的公司通过借壳实现恢复上市。三是对资不抵债的上市公司加快退市速度,缩短退市时间。四是设立退市整理板块,公司终止上市前,给予一定的“退市整理期”,在此期间,将其股票移入“退市整理板”进行另板交易。五是改进创业板退市风险提示方式,调整“*ST”制度,通过强化上市公司退市风险信息披露以及深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方式充分揭示退市风险。
3.创业板现在有哪些退市条件?为什么要增加两个退市条件?
创业板现行退市条件是根据《证券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在借鉴主板、中小板退市制度经验的基础上制定的,按照现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目前创业板主要退市条件如下:(1)连续亏损;(2)追溯调整导致连续亏损;(3)净资产为负;(4)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5)未改正财务会计报告中的重大差错或虚假记载;(6)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或中期报告;(7)公司解散;(8)法院宣告公司破产;(9)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10)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11)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不再具备上市条件。上述退市条件在主板的基础上已经增加了净资产为负、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等三个退市条件。
《方案》在上述基础上又增加了两个规范运作方面和市场效率方面的退市条件: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和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在退市标准的多元化和市场化方面又迈进了一步。
(1)关于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退市条件
规范运作是上市公司最基本、最重要的要求,也是投资者合法权益得以保护的基础。现行退市条件中缺乏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指标,部分上市公司虽然财务指标没有达到退市标准,但经常发生重大不规范行为,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因此非常有必要增加相应的指标作为退市条件,以将此类“害群之马”清除出市场,并提高监管的威慑力。由于规范运作涉及到公司运作的诸多方面,难以全面列举,因此以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这一综合性的指标作为一项退市条件的操作性更强。
为了使“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退市标准能够得到更好地执行,深交所已经于2011年4月对外公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公开谴责标准》,以保证制度的透明和公正。《公开谴责标准》中还专门增加了有关上市公司对深交所做出的公开谴责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深交所上诉复核委员会申请复核的规定。被处罚对象提出复议时,上诉复核委员会要召开听证会议,相关人员可以在会上进行申诉。
(2)关于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的退市条件
借鉴国际证券市场的普遍做法,在《方案》中新增了一个市场交易方面的退市条件,即“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创业板公司股票交易一旦出现上述情况,将终止上市。增加这一反映市场效率的退市条件,有利于建立科学的多元化退市指标体系。
4.为什么要完善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如何完善?不支持暂停上市公司通过借壳来实现恢复上市,是否意味着创业板公司不能进行重大资产重组?
目前,主板暂停上市的公司通过各种调节财务指标的方法实现恢复上市的现象较为普遍。鉴于主板、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均没有规定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来判断是否达到恢复上市的条件,因此不少上市公司通过政府补贴、大股东输送利润、资产处置等非经常性收益调节利润,以规避退市。这类公司虽然在财务指标上暂时实现了盈利,但是并不具备持续盈利的能力,其实现恢复上市对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非常不利。为此,《方案》完善了创业板恢复上市的标准,明确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恢复上市的盈利判断标准,防止创业板公司通过一次性的交易、关联交易等非经常性收益调节利润规避退市的行为。
主板暂停上市公司通过借壳上市式的资产重组实现恢复上市的现象比较普遍,与此同时也出现了“借壳炒作”现象,相关的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极易发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二级市场定价机制和资源配置功能的发挥。为了避免类似现象在创业板出现,非常有必要明确不支持暂停上市的创业板公司通过借壳的方式恢复上市。
创业板公司在正常情况下是可以进行资产重组的,而且深交所非常鼓励创业板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进行同行业并购、上下游产业链的整合等,以提高创业板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创业板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但是,创业板公司一旦进入暂停上市状态,深交所不支持这类公司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并通过借壳的方式实现恢复上市,以避免“借壳炒作”的现象在创业板重现。
5.为什么要对净资产为负和股票累计成交量过低两项退市条件进一步缩短退市时间?
《方案》对净资产为负和累计成交量过低的两个退市条件缩短了退市时间。
一是净资产为负的退市条件。上市公司出现净资产为负的现象说明公司已经资不抵债,丧失了持续经营的基础。一般而言,净资产为负远比连续三年亏损的情形更为严重,因此有必要加快此类公司的退市速度。现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司经审计的年报显示公司出现净资产为负即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措施,第二年年报显示净资产继续为负即暂停上市,暂停上市之后的首个中期报告公司净资产继续为负即终止上市。为加快此类公司的退市速度,《方案》规定,创业板公司经审计的年报显示公司出现净资产为负即暂停上市,第二年年报显示净资产继续为负即终止上市。
二是股票累计成交量过低的退市条件。现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创业板公司股票出现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金额低于100万股的情形即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措施,其后再次出现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金额低于100万股的情形即终止上市。出现此类情形反映公司股票流动性严重不足,市场效率低下,不利于投资者权益的保护,为加快退市速度,《方案》规定创业板公司股票出现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成交金额低于100万股的情形即终止上市。
6.为什么要改进创业板公司的退市风险提示方式,不再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措施?不再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措施后,如何向投资者提示创业板公司的退市风险?
“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措施是我国特有的一项制度安排,设计“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措施的初衷是为了充分提示退市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从实际运行情况来看,该制度确实起到了一定的风险揭示作用,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由于普遍存在资产重组预期,不少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的股票出现了恶性炒作现象,个别“*ST”公司市盈率甚至一度达到1000倍以上,并形成了板块炒作效应,时常出现群体性的暴涨暴跌,其风险提示作用难以得到有效的发挥。
在创业板退市制度先行先试的情况下,如果创业板继续采用现行的“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措施,那么存在退市风险的创业板公司将在股票简称和行情揭示上和主板公司相混同,这将不利于投资者识别并规避此类公司。为此,创业板将不再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措施。
不再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措施后,为了更加充分地揭示公司的退市风险,将采取以下两个配套措施:一是强化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一旦出现退市风险,要求创业板公司及时披露退市风险提示公告,并在此后每周披露一次退市风险退市公告;二是深化创业板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充分利用创业板这一特有的制度安排,要求证券公司利用短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将有关公司的退市风险提示公告通知持有退市风险公司股票的投资者,这种方式可以更加充分和精确地揭示退市风险。通过以上两种方式,完全能够达到充分揭示退市风险,保护投资者利益的目的。
7.为什么要设立“退市整理期”和“退市整理板”?“退市整理期”的制度设计要点是怎么考虑的?
为了保证投资者在创业板公司退市前拥有必要的交易机会,使投资者有更加充足的时间处理手中持有的股票,同时有充裕的时间来实现退市公司股价的回归,化解高价退市的风险,我们借鉴境外证券交易所的做法,设立“退市整理期”,在交易所做出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决定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给予3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时间,在此期间不再受理公司重组申请。
同时设立“退市整理板”,将进入“退市整理期”的股票集中到“退市整理板”进行交易,行情上实行另板揭示,不再与其它创业板公司股票一同显示行情。
对于“退市整理板”的涨跌幅限制问题,考虑到现行5%的涨跌幅限制不足以实现股价的回归,而完全不设涨跌幅限制可能存在爆涨爆跌的风险,因此将与正常股票相同维持10%的涨跌幅限制,以便于退市风险得到合理的释放。
8.创业板公司退市后,公司的去向怎样安排?是否有仍然可以进行股票转让的渠道?
目前主板公司退市后,均统一平移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交易,以保证持有退市公司股票的投资者仍然有进行转让的渠道。而现行《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对创业板公司退市后的去向未做统一的安排,如果公司符合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条件的,可以自愿申请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转让。
为了使持有创业板退市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有一个可以进行股票转让的渠道,《方案》规定在创业板将采取同样的做法,即创业板公司退市后,一律平移到代办股份转让系统进行转让。但是如果达到破产条件的,依法直接进入破产程序,不再平移。
9.创业板退市方案何时正式实施?
《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现已对外公布,并公开征求意见。深交所将在吸收有关意见与建议的基础上对《方案》进行进一步修订,并正式对外发布。正式方案公布后,深交所将开始着手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根据方案的有关内容对《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中涉及退市的章节和条款进行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修订完成后,新的创业板退市制度正式实施。
创业板退市制度征求意见稿出炉 新增两退市条件
深交所11月28日发布《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包括:一、丰富退市标准体系,增加两个退市条件;二、完善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不支持通过“借壳”恢复上市;三、缩短现行部分退市条件的退市时间,加快退市速度;四、改进创业板退市风险提示方式;五、实施“退市整理期”制度,设立“退市整理板”。 其中,新增的两个退市条件为:1、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创业板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2、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创业板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
拓宽创业板退市标准 改进退市风险提示
在备受关注的创业板退市标准中,业内人士建议,除了业绩和交投等标准外,还可以将违规造假等行为纳入考虑范围。另据相关人士透露,关于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征求意见稿将会很快发布。
可考虑新增退市标准
《创业板上市规则》中已有创业板退市标准的多项规定,而11月18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关于新增退市标准的提法,再次引起市场各方的猜测。
此前有报道称,在退市制度设计方面,深交所在中小板退市制度经验基础上,结合创业板公司特点,除现有《创业板上市规则》规定的退市标准外,增加了两个退市标准:一是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的,即创业板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的,将终止该公司股票上市;二是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的,即创业板公司股票出现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的情况,将终止该公司股票上市。
针对新增退市标准,有市场人士认为不妨参照美国纳斯达克的做法,主要参考股价和市值两大市场指标,把企业退市与否的判断交给市场。该人士还认为,“一刀切”的退市指标也需要考量,因为创业板公司很多都处于细分行业,受行业特征影响明显。
此外,还有业内人士建议增加规范运作指标,包括公司治理水平、信披合规等,对存在造假、欺诈上市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上市公司施行严格退市。“从长远看,希望能将欺诈上市等违规行为纳入直接退市指标,威慑不法分子,而不单单只从业绩和交投来考量企业是否应该退市。”该人士称,退市并不是目的,更重要的是为了建立健全有进有出的淘汰机制,从而整体上提高上市企业质量。
天相投顾董事长林义相对此表示认同。他同时表示,对于存在欺诈和违规造假且对投资者利益造成损害的,不仅应对其企业处以退市,还应该追究其实际控制人的相关责任。
强化退市风险警示
退市风险教育一直为管理层所重视,《创业板上市规则》对存在退市风险的公司做了相应警示安排。去年11月,深交所向各证券公司发布的《会员持续开展创业板市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业务指引》中强调,对创业板公司存在的退市风险,券商要切实向持有该公司股票的所有客户传达相关信息,并留存记录。
尽管如此,管理层仍然希望对该项工作加以改进和完善,以达到引起投资者重视的目的。有投资机构负责人表示,加强和改进公司退市风险提示很有必要。“并不是所有的投资者都会每天关注公司的所有公告,尤其是目前国内投资者群体不够成熟,更没有直接退市的亲身经历,很容易忽略退市风险。”该负责人建议,可以在退市风险提示的方式、频率、覆盖面等方面加以完善,并在规则中予以硬性和量化规定,一旦违反便加以处罚。此外,在时间上还可以考虑不再实行长时间退市风险警示的做法。
深交所人士曾表示,在退出制度中将设置缓冲,其中一项内容就是在公司实施退市前,给予30个交易日的股票交易时间,便于投资者处理手中持有的股份。市场人士认为,这一做法可以理解为特别的风险提示安排。
退市去向基本明朗
退市公司的去向问题也备受各界关注。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认为,结合中国国情来看,有去向安排比没去向安排要好。他认为,从11月18日证监会有关负责人的介绍来看,单独设立板块和退到现在的代办转让系统,也就是未来的新三板都有可能。不过,从成本原则来看,直接退到代办转让系统最为可行。
有业内资深人士认为,在新三板没有推出之前,创业板退市公司的去向应该是代办转让系统无疑。“新三板推出后,可直接退至新三板。但目前来看,创业板退市制度应该会在新三板制度之前推出。”该人士表示。
据了解,纳斯达克市场股票退市后,投资者可通过多种渠道找到对手方,实现股票的流通。既可以在次一级的市场交易,类似国内的三板市场,也可以不通过店头市场而直接场外协商转让。
深交所总经理宋丽萍对此也曾表示:在退出制度中设置缓冲,公司退市后将在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给投资者提供一个可以进行股份转让的渠道和平台。由此可见,退市公司去向安排已基本明朗。西南证券场外交易市场部高级执行董事、总经理周到也认为,退市公司如果需要交易流通,只能去代办转让系统。如果另设立板块,也就是将创业板退市公司和代办系统中现有的存量公司加以区别而已。(证券时报记者 胡南)
深交所:从五大方面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 深交所周一发布《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深交所有关负责人表示,该方案五大方面完善了创业板退市制度。 该负责人称,一是在创业板现有11项退市条件的基础上,增加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和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两个退市条件; 二是完善恢复上市的审核标准,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恢复上市的盈利判断标准,同时不支持暂停上市的公司通过借壳实现恢复上市; 三是对资不抵债的上市公司加快退市速度,缩短退市时间; 四是设立退市整理板块,公司终止上市前,给予一定的"退市整理期",在此期间,将其股票移入"退市整理板"进行另板交易; 五是改进创业板退市风险提示方式,调整"*ST"制度,通过强化上市公司退市风险信息披露以及深化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的方式充分揭示退市风险。
深交所:新增创业板退市条件的可操作性更强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周一表示,将"创业板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作为新增的一款创业板退市条件,可操作性更强。 该负责人称,现行退市条件中缺乏有关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指标,部分上市公司虽然财务指标没有达到退市标准,但经常发生重大不规范行为,严重损害投资者利益,因此非常有必要增加相应的指标作为退市条件,以将此类"害群之马"清除出市场,并提高监管的威慑力。 其指出,由于规范运作涉及到公司运作的诸多方面,难以全面列举,因此以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这一综合性的指标作为一项退市条件的操作性更强。 而对于"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这一新增创业板退市条件,该负责人表示,该退市条件反映了市场效率,有利于建立科学的多元化退市指标体系。
深交所:不支持暂停上市创业板公司借壳复生 深交所有关负责人周一表示,主板暂停上市公司通过借壳上市式的资产重组实现恢复上市的现象比较普遍,易发生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行为,为了避免类似现象在创业板出现,非常有必要明确不支持暂停上市的创业板公司通过借壳的方式恢复上市。 深交所周一发布的《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征求意见稿)明确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作为恢复上市的盈利判断标准,防止创业板公司通过一次性的交易、关联交易等非经常性收益调节利润规避退市的行为。 该负责人表示,创业板公司在正常情况下是可以进行资产重组的,而且深交所非常鼓励创业板公司通过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进行同行业并购、上下游产业链的整合等,以提高创业板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促进创业板公司进一步做大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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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霄:新版退市制度新增两条件 绩差公司将受冲击
邵宇:创业板新的退市制度打击不诚信提高效率
吴晓求:创业板退市新规则无用
王剑辉:有进有出是市场规则 退市出台较及时
向威达:创业板公司退市 受伤害的是中小投资者
董登新:创业板退市制度设计应遵循三大原则
曹卫东:主力资金创业板选股思路或谋变
石劲涌:创业板退市制度将遏制市场非理性炒作
国金证券: 退市机制对创业板估值体系构成较重压力
李大霄:新版退市制度新增两条件 绩差公司将受冲击 11月28日消息,深交所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新版创业板退市制度(征求意见稿)。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认为,新制度没有"披星戴帽"的过渡阶段直接退市较严格,同时不允许被借壳,能够倒逼公司的危机意识。短期内绩差公司股价将受到冲击。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对新浪财经表示,新版创业板的退市制度与主板区别较大,同时考虑了股票波动的实际情况,充分反映了创业板特点,值得肯定。 他指出,新版退市制度没有"ST、*ST"这样"披星戴帽"的过渡阶段,采取直接退市的规定较为严格,同时不允许被借壳,能够抑制疯狂投资的怪圈,倒逼公司的危机意识。 他认为,短期来看退市制度出台对于绩差公司的股价会有一些冲击。但长期来讲完善了创业板优胜劣汰的机制。 对比旧版,新版退市制度增加两个退市条件,即创业板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收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创业板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 同时新版制度明确表示不支持暂停上市公司"借壳"恢复上市,并设立"退市整理版"。该意见稿将于12月28日完成意见征集并上报证监会批准。
邵宇:创业板新的退市制度打击不诚信提高效率 深交所11月28日发布《关于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方案》,新增了两个退市条件,东方证券首席策略师邵宇博士认为新得退市制度有助于公司基本面净化和市场效率提高,具体说有以下三方面重大意义:一、打击不诚信和破净和副资产,不创造价值和业绩就赶走;二、一票否决,不给改正机会,不允许曲线救国;三、提高市场效率,流动性差退出,无公开市场交易无需上市。
吴晓求:创业板退市新规则无用 今日,深交所出台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意见征求稿,明确创业板两个退市制度,即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以及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 根据意见稿,创业板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收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创业板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 人民大学金融与证券研究所所长吴晓求认为,从以上几点来看很难起到实际作用,制度没有实际意义。他说:"这意味着创业板公司3年被警告3次才退市,哪会有公司这么蠢?不可能的。这几条都还没有涉及到问题的本质,例如公司资金使用状况、财务标准、虚假信息披露等,还不如主板的退市制度。" 近年,市场缺乏淘汰机制,股市沦为"赌场",股价被严重扭曲,这一系列问题被广泛诟病。深交所表示,根据监管实践并借鉴海外市场经验,拟增加两个反映公司规范运作情况和市场效率的退市条件,以丰富创业板退市标准体系。包括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以及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的创业板公司。
王剑辉:有进有出是市场规则 退市出台较及时 今日,深交所出台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征求意见稿,明确创业板两个退市制度,即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以及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西南证券研究所所长王剑辉认为,目前创业板已经出现企业分化趋势,比如有些企业业绩出现下滑,负面信息较多;从板块上来讲,没有稳定的升值板块,整体起伏较大。整个市场来看,投资气氛比较浓厚,资金换手率达到6.3%,资金炒作现象严重。而今日深交所出台的创业板退市制度征求意见稿,包括的一系列重要内容,恰恰是给资金炒作现象敲响了警钟。目前政策的出台对市场而言是比较及时有利的,是件好事情。等到问题都恶化的时候再出台就为之已晚了。 关于退市政策的出台对于创业板公司的影响,王剑辉指出,政策的出台对于那些资金炒作的公司来说无疑是警告,同时,这次出台更是让创业板公司加强对自身业绩的重视程度,拒绝资金炒作,扰乱市场秩序。 王剑辉还指出,有进有出是市场运行的基本规则,所以创业板退市制度征求意见稿的出台是维持市场正常秩序的有效途径,主板、中小板都应该推行。
向威达:创业板公司退市 受伤害的是中小投资者 今日,深交所出台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意见征求稿,明确创业板两个退市制度,即创业板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收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创业板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 长城证券研究所所长向威达表示,创业板公司从上市到退市时间周期很长,期间创业板大股东和高管等均有充分时间进行减持套现;当创业板公司最终被迫退市时,受伤害的还是中小投资者。
董登新:创业板退市制度设计应遵循三大原则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日前表示,中国的创业板退市制度设计,必须遵循对称性、多元性以及定量性三大原则。 关于对称性原则,董登新认为,从海外成熟市场的经验来看,大进大出是创业板的特色与活力所在,同时也是创业板高成长与高风险的具体表现,合理的上市标准设计的首要目标是确保“优者准入”,合理的退市标准设计的首要目标则是“劣者必汰”;因此,在设计理念上,退市标准应与上市标准相辅相成、遥相呼应,在中国创业板退市制度设计上,也必须保证上市标准与退市标准的对称性。 关于多元性原则,董登新认为,目前中国上市公司的诚信与法制意识不强,高溢价与股价扭曲现象扔十分严重,因此,中国创业板退市制度设计必须简历多元化的标准体系,以财务制度为主,以市场化标准及行政性标准为辅,并将净利润、净资产、总资产等指标纳入财务类退市标准之中。 关于定量性原则,董登新认为,量化的退市标准更清晰、更透明、更易于操作、便于理解,可以减少人为因素或主管因素干扰。
曹卫东:主力资金创业板选股思路或谋变
今日,深交所出台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意见征求稿,明确创业板两个退市制度,即最近36个月遭深交所谴责三次以及股票成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面值。 联讯证券副总经理、首席策略分析师曹卫东表示,推出创业板退市制度是好事,创业板作为我国资本市场新生事物需要不断进行制度完善。曹卫东同时指出,创业板退市制度中并没有强制性分红的决定,而是以“遭谴责”为标准,这样的话给人为考量留下了更大的空间,这也说明监管层更多的还是考虑创业板发展的问题。 谈到退市制度对创业板公司的影响时,曹卫东表示,退市制度对那些钻制度漏洞、造假上市的公司是个不小的打击。那些靠忽悠上市获取超额利润的公司将面临退市的风险。创业板不分青红皂白乱炒的局面也将有所改观,在选择创业板股票时,主力资金会更加青睐那些在行业中有技术壁垒、大股东和管理层稳定的公司。
石劲涌:创业板退市制度将遏制市场非理性炒作 今日,深交所出台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意见征求稿,明确创业板两个退市制度,即创业板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收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创业板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腾讯财经第一时间连线大同证券研究所所长、首席策略分析师石劲涌为广大网友进行了解读。 石劲涌表示,目前出台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意见征求稿,相对于主板退市制度而言,严厉得多,也更接近于国际际流行做法。 石劲涌表示,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意见征求稿的出台,将有利于创业板公司的健康发展。目前,市场估值较为混乱,创业板非理性炒作较为严重。随着,创业板退市制度的不断完善、不断规范化,将逐步淘汰一些垃圾公司,遏制创业板市场盲目炒作。此外,不支持通过“借壳”恢复上市制度,也将进一步弱化“壳资源”,向理性投资方向转变。 石劲涌强调,从长期来看,目前创业板投资机会要大于主板市场。从去年到今年这一段时间内,国家出台了关系创业板的一系列制度等,足见证明国家对创业板的重视。此外,国家投资重点、方向也向创业板公司倾斜。 对于投资策略,石劲涌表示,创业板短线不排除回调可能,但不必恐慌。从创业板长远发展角度来看,目前仍是长线投资机会。投资者可关注创业板优良品种,回避具有退市风险的个股,做到理性投资。
国金证券: 退市机制对创业板估值体系构成较重压力
今日,深交所出台完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意见征求稿,明确创业板两个退市制度,包括连续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以及股票成交价格连续低于面值。即创业板公司在最近36个月内累计收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创业板公司股票出现连续20个交易日每日收盘价均低于每股面值的,其股票将终止上市。
对此,国金证券TMT首席分析师表示,创业板退市制度的意见征求稿的出路,一方面,对创业板的估值体系构成了较重的压力,估值回落在所难免;另一方面也让上市公司需要更加对股东负责,同时也会造成强者恒强(投资层面的)的效应,有利于研究价值的体现。
创业板开板“元老”原形毕露 退市第一刀指向谁
“新官上任三把火”,虽然上任还没够一个月,但是新主席郭树清已经推出10项监管措施。此前,证监会针对资本市场热点问题再度表态,并打出六大监管组合拳,内容涉及债券市场、发行市盈率、退市制度等各个方面。
在这几项措施中,有部分是直接针对创业板,包括有“先在创业板探索试行退市制度改革;将启动创业板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债券工作。”消息出来之后,创业板指数在上周一开盘便低开,显示出了市场对消息的担忧。
政策组合拳消息之后,也有媒体报道,深交所已经提出了具体的、创业板退市制度的初步方案,包括提出退市的标准、缩短退市的时间、改变以往单一的退市风险提示方式,还指明杜绝在创业板借壳炒作。创业板退市制度一旦确立,政策的“第一刀”会指向哪些公司?
28家开板公司 21家涨幅为负值
统计数据显示,自2001年退市制度启动以来,两市只有40几家退市,对比起目前接近2300家上市公司,退市的比例还不到2%。所以,在谈及A股退市制度的时候,有很多业内人士都认为,这种制度只是形同虚设,只要上市公司粉饰一下报表,或者降低一下负债,使自己变为一家“壳资源”的公司,又可以调高价位博重组。
从创业板开板的第一天起,期盼创业板公司能够高速成长、进而成为中国的微软和苹果的声音从来没有停止过,然而,每一次发布的业绩报告,却都让投资者看到创业板“高成长”神话的破灭。今年的三季报显示, 271家创业板公司,业绩同比下滑的公司占比接近三成。虽然创业板一直标榜自己是高成长性,但就这个业绩的下滑幅度来看,比中小板、主板都是差很多。
创业板最初开板的28只个股就最有代表性。2009年10月,特锐德(300001)等28只个股率先登陆创业板。当时风光无限,市场表现振奋人心,但是经历了两年时间的洗礼,尽管28位元老达到了平均35.5%的业绩增幅,但还是有不少企业甚至未达到沪深两市的平均水平,更有企业利润不升反降。
不但如此,开板元老二级市场表现也让投资者比较“受伤”。统计显示,首批上市的28家公司上市首日至今,就有21家股价涨幅为负值,占比接近四分之三。
华谊兄弟(300027):净利降三成明星股东急撤离
财报看点:华谊兄弟第三季度净利润同比下降31.86%。分众传媒CEO江南春和导演张纪中均选择在该季度抛售部分手中华谊兄弟股票。
华谊兄弟是创业板第一批上市公司之一,开板元老的缩影。但是,华谊兄弟交出一份令人不甚满意的三季报。公司营业收入同比下降了55.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下降了31.86%。
今年前三季度的电影业务收入,与上年相比黯淡许多。失去了上年同期上映影片《唐山大地震》的保障票房坐镇,公司电影业务收入大幅下降,另外,电视剧业务收入与上年同期相比小幅下滑。主要原因是前三季度新增发行电视剧数量为4 部,较上年同期减少2 部;电视剧业务收入可能会集中在第四季度体现出来。
伴随业绩下滑的是大股东的退出。分众传媒CEO江南春和导演张纪中均选择在第三季度抛售了一部分手中持有的华谊兄弟股票。自从在创业板登陆以来,除了以上两人外,阿里巴巴CEO马云、名导冯小刚,等商界名人、影视明星也都曾减持过华谊兄弟。这家曾经星光熠熠的上市公司,近期出现被股东抛弃的迹象。
康芝药业(300086):“感冒药风波”后谋转型求生路
财报看点:前三季度净利同比下降80%-87%,在半年报对前三季度“50%-70%的降幅”的预计下再度进行下调。“尼美舒利”事件所带来的冲击也将不折不扣地体现在康芝药业今年三季度的业绩上面。
康芝药业主营产品尼美舒利,俗称的瑞芝清主要是用于治疗儿童发烧用。事件起因是今年5月20日,国家药监局要求尼美舒利修改说明书,禁止12岁以下儿童使用。受此影响,康芝药业产品瑞芝清(尼美舒利颗粒)销售额大幅减少。1-6月份,瑞芝清销售收入由去年同期急剧下滑,下降幅度高达39.44%。
前三季度,康芝药业净利比上年同期下降80%-87%。相比半年报当中对前三季度的预计,这一次对预测再度进行了下调。遭遇业绩“滑铁卢”的康芝药业也成为今年上半年A股“熊股”之首,累计跌幅超过55%。
为扭转“尼美舒利”风波的负面影响,康芝药业进行了一系列转型。积极与药企合作,并加速收购中小型制药企业,又树立新的主打产品,从而来抵消瑞芝清“一枝独大”的拖累。
退市是一把双刃剑
创业板进行退市试点,是一个挤出泡沫的过程:尽管创业板平均43倍的市盈率,但相较于沪深300整体13.16倍和中小板33.91倍的市盈率,创业板泡沫风险依然较高。如果退市制度确立,将加快创业板泡沫告破,恢复健康的估值水平。另一方面,退市制度有利于投资者鉴别,就是潮水退后真正有投资价值的公司才会浮现出来。
如果没有退市制度,一旦投资到坏公司,投资者会指望通过搏重组来获利。假如所有人都指望靠坏公司赚钱,个个都买ST股博重组,我们的交易市场就变成“赌场”,投资价值取向变畸形,而赌博只会“十赌九输”。
需要指明的是,退市制度从创业板开板讲到现在,目前仍然是停留在“试点”阶段,还未见具体的细则出台。如果按照现有的退市制度,至少要观察三年的时间才能判断是否符合退市的条件,而创业板开板时间才两年,暂时还未符合这条标准。
完善退市规则 利箭射向ST“不死鸟”
ST板块向来有“不死鸟”的“威名”,虽然连续三年亏损就要被暂停上市,但绝大部分都能用溢价转让股权、豁免债权、财政补贴等各种不可持续的“歪财”挨过那致命的第三年。亏两年后只要盈一年,又可以赖上两年多。例如*ST中华A,就把这种伎俩玩到了极致,1997年到2010年的里14年里,有整整10年在亏损,仅有的4年盈利都是蝇头小利,如今每股净资产已是负3.10元。
保牌成本不高获利大
ST之所以不死,一来有上市公司当地主管部门为维持在资本市场上的形象而力保,或救急渡过退市关,或“牵线做媒”撮合重组;二来保牌难度也确实并不高,“乌龙变凤凰”后,借壳上市利益链中各环节也能有不菲的获利,使得不少企业也热衷于寻找壳资源。因而,绝大部分ST都能在关键的“第三年”起死回生,甚至被暂停上市后还能完成重组,重出江湖。例如,曾被称为“中小板第一退市股”的*ST张铜,就在被暂停上市后被沙钢重组,并以沙钢股份的新名字重回中小板。而此类重组又是容易滋生内幕交易之地,中山公用、ST高陶、延边公路等借壳上市案中,都爆出过轰动一时的内幕交易案。
政策将完善退市制度
不过,近日证监会的“几把火”已经烧到ST板块眼前了。证监会相关负责人称,专门成立专题小组,初步形成了改进和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总体思路。其中特别提到,“首先要立足解决壳资源炒作成风的问题,提高ST公司重组门槛,使之达到与首发上市基本相同的水平,坚决遏制市场恶炒绩差公司的投机行为。”如果上述思路真的能够得到严格落实,那么壳资源就将大幅贬值,同时“保牌”恐怕也不再像以往那么容易了。此消息一出,近日ST板块中部分有退市危机但尚无重组方向的个股持续疲软。
扼制“歪财”充数扭亏
知名财经评论人贺宛男认为,其实就目前的退市标准而言,只需抓住两个关键严加执行即可:第一条是连续三年亏损后,在被暂停上市的半年宽限期内必须盈利,而且必须是扣除非正常损益后的经常性利润。只要坚持这一条,什么卖家当、政府补贴之类拼拼凑凑的就全不作数了。例如2003年退市的ST国嘉,连续三年亏损后2003年中报盈利了,但是靠非经常性收益扭亏的,最后照样退市。第二条是借壳重组者视同新股发行,需有三年业绩,且必须是经常性利润。只要坚持这一条,就不会出现如ST四环那样更换六任大股东,大搞报表重组、虚假重组的事了。
七只“*ST”股最高危
在目前两市150多只ST股中,在今年年底时真正有退市之忧的恐怕只有十几家,其他更多的都已经靠2009年或2010年的微利而避过“退市劫”。*ST吉药、*ST金顶、*ST轻骑、*ST松辽、*ST太化、*ST通葡、*ST中达这7只“*ST”,2009年和2010年已连续两年亏损,今年前三季度也没能扭亏,情况最不乐观。
以*ST吉药为例,9月15日其宣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而这已经是其四年来的第六次失败,且看其是否还会使用“财技”粉饰账面,挨过退市关。*ST轻骑也绝对算得上一只“老牌ST”了,现任大股东中国兵器装备集团公司实力非凡,派驻的新任董事长10月末刚刚上任,但重组方案尚未明朗。*ST通葡此前已提出过重组方案,但8月末从证监会撤回了重组申请;而且还在9月末公告未来3个月内无重大事项,看来年底前新重组方案是很难出台了。而*ST金顶本月起因法院判令其清算重整而停牌,相关进程还存在一些争议。
五家前三季微利但仍忧
此外,还有5只*ST也还没有摆脱危险。*ST南风、*ST泰复、*ST天目、*ST西轴和*ST星美,其2009年和2010年已连亏两年,但今年前三季度已有微利,但目前并未对今年全年业绩有预告,其第四季度的情况仍未可知。*ST泰复前三季度累计每股收益仅0.007元,一分都不到,其9月7日公告3个月内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收购等事件,至于年底前重组是否会有眉目尚有变数。而*ST天目的情况也有点僵,其大股东杭州现代联合投资所持有的股权因诉讼而被冻结,曾有意入主的“准新东家”已调转枪头铆上了新都酒店。
创业板试行退市制度 买股需事先考虑风险
随着证监会力促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六大举措”的同时推出,创业板退市制度改革工作再度成为公众关注的焦点。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这“六大举措”是证监会新主席郭树清上任后烧起的第二把“大火”。其中,关于先在创业板探索试行退市制度改革的举措,更是引发了包括投资者在内的各方人士的关注。
创业板探索试行退市制度改革,对于监管部门来说,只是其众多工作中的一项,只要事先充分征求公众意见,适时出台制度规定,较好体现“三公”原则,凡是触及退市条件都将一律退市。但对于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来说,如果所持有的创业板股票正好“赶上”退市,“一告一退”之后,将产生损失。因此,有必要给创业板投资者事先提醒:不要等退市后才想起风险。
不要等退市后才想起风险,重在事先防范,以便把潜在风险降至最低程度。笔者认为,做好创业板退市风险防控工作的重点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要擦亮眼睛,慎选品种。包括品种选择——买入创业板公司股票前,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或耳闻目睹方式获取相关资讯,在此基础上再来选择质地优良、估值偏低的公司股票作为建仓对象,不要盲目参与质地、估值都有问题的公司进行投资;也包括时机选择——不要在股价已经大涨、主力获利丰厚、图形非常“好看”、众人一致看多时追涨,而应在对公司情况了如指掌、市场走势基本摸清、大盘个股调整到位时逢低吸纳。
二要控制总量,做好搭配。一方面,要控制总量——既包括买入的股票市值占整个投入股市的资产比例要适度,也包括持有创业板股票市值占全部持股市值的比例要恰当;另一方面,要做好搭配。在控制好总量的基础上,还要注意不同股票之间的有机搭配,确保单一创业板股票的持有量不突破规定的上限,使得持有股票时始终能做到踏实放心。
三要勤于学习,两手准备。即使做到以上两点,也不意味着对持有的公司股票可以高枕无忧、不闻不问,而应通过学习,及时了解与公司相关的资讯和动态,一旦发现问题苗头,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或减仓、或退出、或“排除”疑点,以争取主动。即使所持有的股票没有发现问题,同样需要有两手准备。既然创业板退市改革工作即将启动,加之股市本身充满变数,各种情况随时都有可能发生,所以不能采用“一根筋”思维方式,更不能只有一种思想准备,对可能出现的风险须早作准备,包括作好最坏的打算——退市。投资者只有做到以上三点,同时拥有良好心态,采取相应风控对策,才能理性面对退市、沉着应对风险。
创业板公司退市风险的防控涉及面广、影响较多,除了需要投资者自身树立强烈的风险意识,采取有效的风控措施外,还需要监管部门一起努力、共同出手。在创业板退市制度的设计上,应尽可能地做到科学合理,防止出现顾此失彼、偏重偏轻的情况;在创业板退市前后的服务上,不仅要实行直接退市制度,而且要努力为投资者提供一个可以进行股份转让的渠道和平台,且及时做好风险警示和提醒工作,而不是“一退了之”;在创业板公司“进出”的把关上,不仅要确保退市这一“出口”的畅通,而且要严把“入口关”,避免问题公司“带病”上市,混入创业板,给投资者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不要等退市后才想起风险,这一提醒不仅适用于创业板投资者,而且对于主板投资者来说同样适用。随着创业板退市改革工作的不断推进,主板退市工作或将随之启动。业内人士认为,创业板试点的成功将很可能推动主板退市制度的完善。因此,作为主板投资者,同样面临着股票退市带来的投资风险,需要早作准备、未雨绸缪。(宁波 谢宏章)
部分*ST公司退市风险一览
部分*ST公司退市风险一览
代码 名称 风险预测结果 预测理由
000017.SZ *ST中华A 即将摘* 最新年报盈利,最新一期续盈,但每股净资产低于1元
000030.SZ *ST盛润A 可能不变 最新业绩预告:扭亏,但最新一期每股净资产低于1元
000035.SZ *S相关公司股票走势同花顺 21.15-0.05-0.24%T科健 可能不变 最新年报盈利,但最新一期亏损
000409.SZ *ST泰复 可能摘* 最新一期扭亏,但每股净资产低于1元
000545.SZ *ST吉药 可能暂停上市 连续两年亏损,且最新一期续亏
000557.SZ *ST广夏 不确定 最新业绩预告:不确定
000595.SZ *ST西轴 可能摘* 最新一期扭亏,但每股净资产低于1元
000602.SZ *ST金马 可能摘帽 最新一期扭亏,且每股净资产高于1元
000607.SZ *ST华控 可能摘* 最新业绩预告:扭亏,但最新一期每股净资产低于1元
000691.SZ *ST亚太 可能不变 最新年报盈利,但最新一期亏损
000697.SZ *ST 偏转 不确定 最新业绩预告:不确定
000737.SZ *ST南风 可能摘* 最新一期扭亏,但每股净资产低于1元
000892.SZ *ST星美 可能摘* 最新一期扭亏,但每股净资产低于1元
002113.SZ *ST天润 可能摘* 最新业绩预告:扭亏,但最新一期每股净资产低于1元
002145.SZ *ST钛白 可能不变 最新年报盈利,但最新业绩预告:首亏
002200.SZ *ST大地 可能不变 最新年报盈利,但最新业绩预告:首亏
600074.SH *ST中达 可能暂停上市 连续两年亏损,且最新业绩预告:续亏
600083.SH *ST 博信 可能摘* 最新业绩预告:扭亏,但最新一期每股净资产低于1元
600084.SH *ST中葡 可能不变 最新年报盈利,但最新一期亏损
600149.SH *ST建通 不确定 最新业绩预告:不确定
600155.SH *ST宝硕 可能不变 最新年报盈利,但最新一期亏损
600180.SH *ST九发 可能不变 最新年报盈利,但最新一期亏损
600203.SH *ST福日 可能摘帽 最新一期扭亏,且每股净资产高于1元
600228.SH *ST昌九 可能暂停上市 连续两年亏损,且最新业绩预告:续亏
600281.SH *ST太化 可能暂停上市 连续两年亏损,且最新一期续亏
600301.SH *ST南化 可能不变 最新年报盈利,但最新一期亏损
600335.SH *ST盛工 可能摘帽 最新一期扭亏,且每股净资产高于1元
600365.SH *ST通葡 可能暂停上市 连续两年亏损,且最新一期续亏
600462.SH *ST石岘 可能不变 最新年报盈利,但最新一期亏损
600604.SH *ST二纺 可能摘* 最新一期扭亏,但每股净资产低于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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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衔:助理金融分析师 |
| 昵称:黑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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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大霄:创业板退市新政触及困扰市场根本性问题
英大证券研究所所长李大霄11月28日在微博称,创业板退市新政是对困扰市场的根本性问题的触及,对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有帮助。 李大霄称:“创业板退市新政充分反映创业板公司的特点,退市条件比较严格,加强了动态监管力度,引进了优胜劣汰机制,增强了投机行为的风险,有助于改善绩劣股投机气氛,增加绩差上市公司危机意识,这是对困扰市场的根本性问题的触及,对投资者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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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11-29 12:3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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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头衔:助理金融分析师 |
| 昵称:黑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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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登新:创业板退市制度是中国股市天大利好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11月28日在微博称,创业板退市制度是中国股市天大利好。 董登新称:“#创业板退市制度是中国股市天大利好# 中国股市终于迈出了退市制度改革的艰难一步。虽然深圳创业板退市制度是从无到有,但它起点高、有针对性,设计科学完善,必将产生重大影响:其一,敦促主板退市制度改革尽快启动;其二,垃圾股‘股价革命’即将爆发,炒壳重组游戏望而却步,它让股民学会用脚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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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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