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电价调整前后的对比
2008-07-02 13:30:18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1
 
 
头衔:金融分析师
昵称:600900
发帖数:384
回帖数:442
可用积分数:93553
注册日期:2008-04-19
最后登陆:2012-06-30
主题:电价调整前后的对比

[FACE]ico1.gif[/FACE]
一、三峡电力到有关省市的落地电价
每千千瓦时分别为: 调整后:
湖北 278.33元, 湖北省292.7元
湖南 290.42元, 湖南省302.1元
河南 287.50元, 河南省301.2元
江西 330.89元, 江西省317.9元
上海 367.82元, 上海市382.4元
江苏 339.90元, 江苏省353.5元
浙江 387.00元, 浙江省401.8元
安徽 324.00元, 安徽省338.5元
广东 390.00元, 广东省409.0元
重庆 279.90元。 重庆市291.0元
二、对有关省市结算的上网电价每千千瓦时分别为:
每千千瓦时分别为: 调整后:
湖北 216.93元, 湖北省230.6元
湖南 228.64元, 湖南省239.7元
河南 225.81元, 河南省238.9元
江西 267.87元, 江西省255.0元
上海 257.51元, 上海市268.6元
江苏 231.93元, 江苏省242.4元
浙江275.09元, 浙江省286.2元
安徽217.36元, 安徽省228.7元
广东295.31元, 广东省311.1元
重庆218.45元。 重庆市229.0元


该贴内容于 [2008-07-02 14:00:48] 最后编辑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2008-07-02 13:33:22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2
 
 
头衔:金融分析师
昵称:600900
发帖数:384
回帖数:442
可用积分数:93553
注册日期:2008-04-19
最后登陆:2012-06-30
旧的电价文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三峡水电站上网电价和输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3-8-25
页面功能 【字体:大 中 小】【打印】【关闭】

发文单位:国家发展改革委
文 号:发改价格[2003]1028号
发布日期:2003-8-25
执行日期:2003-8-1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河南、湖北、湖南、江西、广东、重庆省(市)计委、物价局、电力公司,三峡总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国家电网公司华中公司、华东公司:

为优化资源配置、消纳三峡电能,保证三峡工程发挥综合效益,经报请国务院批准,现就三峡水电站上网电价和输电价格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三峡电力到有关省市的落地电价(含税,下同)每千千瓦时分别为:湖北 278.33元,湖南 290.42元,河南 287.50元,江西 330.89元,上海 367.82元,江苏 339.90元,浙江 387.00元,安徽 324.00元,广东 390.00元,重庆 279.90元。

  二、三峡电力输电价格平均为每千千瓦时 70.00元,其中,送华中(含重庆,下同)、华东和广东三个区域分别为每千千瓦时 54.50元,86.80元和 72.10元。

  三、三峡电力上网电价平均为每千千瓦时250.00元,其中对有关省市结算的上网电价每千千瓦时分别为:湖北 216.93元,湖南 228.64元,河南 225.81元,江西 267.87元,上海 257.51元,江苏 231.93元,浙江275.09元,安徽217.36元,广东295.31元,重庆218.45元。

  四、三峡输电损耗补偿引入激励机制,按技术特性分华中、华东和广东三个区域分别核定准许损耗率,实际运行中超出准许损耗率的部分由电网公司负担,低于准许损耗率的部分作为电网公司的收益。核定国家电网公司输送三峡电能到华东、广东、华中的输电损耗率分别为 7.5%、7.65%和 0.7%,综合损耗率为 4.52%;华中、华东电网公司输送三峡电能的损耗率分别为2.5%和1.76%。

  五、三峡电力上网电价在三峡水电站侧上网关口(电站与电网的产权交界点)计量结算,输电价格和落地电价在受电省省际关口计量结算。

  六、上述上网电价中已包含库区移民后期扶持基金,由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进行征收管理。

  七、考虑到华中、华东电网公司作为三峡电能输送的合同方,有部分输电资产参与了输送三峡电能,对其发生的成本费用,由国家电网公司给予合理补偿,具体标准由电网公司内部商议。

  八、以上电价自三峡水电站发电机组投入商业运营之日起执行,其中首批投产的2号、5号机组从2003年8月1日起执行。



该贴内容于 [2008-07-02 13:34:13] 最后编辑
2008-07-02 13:41:47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3
 
 
头衔:金融岛管理员
昵称:玄之玄机
发帖数:105
回帖数:216
可用积分数:584155
注册日期:2008-05-31
最后登陆:2011-07-13
顶!!!
2008-07-02 17:12:28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4
 
 
头衔:助理金融分析师
昵称:舟
发帖数:6
回帖数:26
可用积分数:90385
注册日期:2008-05-11
最后登陆:2010-10-28
谢谢提供,心里的石头落了地.[FACE]ico41.gif[/FACE][FACE]ico10.gif[/FACE]
2008-07-02 17:38:46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5
 
 
头衔:金融分析师
昵称:价值
发帖数:46
回帖数:153
可用积分数:92905
注册日期:2008-05-11
最后登陆:2011-08-15
楼主辛苦了!感谢。
2008-07-02 21:08:26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6
 
 
头衔:金融分析师
昵称:jimmy
发帖数:95
回帖数:311
可用积分数:1342768
注册日期:2008-03-16
最后登陆:2025-07-24
不好意思,楼主已经转了,辛苦了
2008-07-02 21:08:44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7
 
 
头衔:金融分析师
昵称:jimmy
发帖数:95
回帖数:311
可用积分数:1342768
注册日期:2008-03-16
最后登陆:2025-07-24
三峡电站送往华中电网、送华东电网和南方电网的电量比例分别为30.8%、43.5%和25.7%。
2008-07-02 21:21:03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8
 
 
头衔:金融分析师
昵称:jimmy
发帖数:95
回帖数:311
可用积分数:1342768
注册日期:2008-03-16
最后登陆:2025-07-24
楼主原来电价的数据好像不对,期间已经调整过一次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南方电网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66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华东电网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665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华中电网实施煤电价格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5】667号)文件精神,中国长江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属葛洲坝电站上网电价由每千瓦时0.153元调整为每千瓦时0.1599元;三峡电站上网电价送湖北、湖南、河南、江西、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重庆分别由每千瓦时0.21693元、0.22864元、0.22581元、0.26787元、0.25751元、0.23193元、0.27509元、0.21736元、0.29531元、0.21845元调整为每千瓦时0.2236元、0.2327元、0.2319元、0.2729元、0.2616元、0.2354元、0.2792元、0.2217元、0.2988元、0.2220元。除河南自2005年5月15日起执行外,其余各省市自2005年5月1日起执行。

该贴内容于 [2008-07-02 21:21:23] 最后编辑
 

结构注释

 
 提示:可按 Ctrl + 回车键(ENTER) 快速提交
当前 1/2 页: 1 [2]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