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12-11 13:06:06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1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昵称:花脸
发帖数:70881
回帖数:2174
可用积分数:17655481
注册日期:2011-01-06
最后登陆:2025-07-13
主题: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1年12月08日 05:47 作者: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司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召开期间无增加、否决或变更提案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李俊贵先生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4、召开时间:2011年12月7日(星期三)上午8:30。
  5、召开地点:广西南宁市亭洪路48号公司总部二楼会议室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有关事项经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11月16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7、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136,883,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8,664万股的47.75%。
  (2)公司董事及监事。
  (3)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36,88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2、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广西舒雅护理用品有限公司提供贷款担保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136,88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100.00%;反对0股;弃权0股。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西桂云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薛有冰、李长嘉
  3、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西桂云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南宁糖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一年十二月七日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结构注释

 
 提示:可按 Ctrl + 回车键(ENTER) 快速提交
当前 1/1 页: 1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