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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书》的公告
来源: 证券时报 发布时间: 2012年01月07日 06:51 作者: 本文章来源于2012年01月07日证券时报第24版:点击查看该版PDF版本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概述: 本公司于2011年12月30日收到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华邦胜凯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邦胜凯")与重庆市合川区兰渝铁路建设征地拆迁办公室(以下简称"征收单位")签订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货币补偿协议书》,因实施兰渝铁路合川段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华邦胜凯坐落于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荣军路666号的房屋,根据合川区《兰渝铁路合川段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等的规定,拆迁补偿安置总金额为58,816,380.46元。 二、协议主要内容: 1、因实施兰渝铁路合川段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合川府(2011)143号房屋征收决定,拟征收华邦胜凯所有权部份房屋。被征收房屋位于重庆市合川区南津街街道办事处荣军路666号,《房地产权证》号为"204房地证2010字第021639号",建筑面积5978.95m2,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附属设施设备补偿费、搬迁补助、提前签约奖励费、积极搬迁奖、货币补偿补助费、容积率低于1部分土地补偿费、房屋装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费共计人民币58,816,380.46元。其中,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为1,763.16万元,补偿标准依据具有相应资质的评估机构重庆汇通房地产土地估价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重汇通房地产(征)(结)[2011]001-2号"评估报告,按照土地、房产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提前签约奖励费、积极搬迁奖、货币补偿补助费共计454.37万元,为政府对公司搬迁的奖励;附属设施设备补偿费、搬迁补助、容积率低于1部分土地补偿费、房屋装修补偿费、停产停业损失费,根据合川区《兰渝铁路合川段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等规定进行补偿,共计3,664.11万元。 2、签订协议时,华邦胜凯将被征收房屋的《房地产权证》等有关资料移交征收单位,在收到第一次补偿费后5日内将铁路正线内房屋交由征收单位指定的单位进行拆除,不能移动的机器设备和构附属物交征收单位进行处置。 3、本协议签订后,征收单位分二次支付补偿费,第一次在华邦胜凯提供区税务部门正式发票并将兰渝铁路征地红线内的土地、房屋腾空交付给征收单位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90%,第二次待华邦胜凯将所有土地房屋交付征收单位后15日内拨付剩余10%补偿资金。若华邦胜凯在规定时间内将铁路红线范围内房屋交付验收,征收单位以实际交付时间结算提前签约奖和积极搬迁奖。 4、若征收单位在约定的工作日内未支付给华邦胜凯征收补偿费用,征收单位每月按应支付费用总额的1‰向华邦胜凯支付违约金。若华邦胜凯未在约定时间内腾空房屋并交征收单位,华邦胜凯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征收单位有权依法申请强制执行,由此所产生的诉讼等相关费用由华邦胜凯承担。 三、搬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应收拆迁补偿5881.64万元,其中454.37万元为政府对公司搬迁的奖励,公司将在2012年收到此笔款项后计入当期损益。剩余5427.26万元是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的补偿,公司收到款项后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 本次拆迁仅涉及华邦胜凯厂区的部分生产、库房用房屋,该部分房屋拆迁后,拟在目前厂区空地上新建。拆迁补偿费用将用于房屋建设和补充日常流动资金;本次拆迁不会影响华邦胜凯日常生产经营。 特此公告。 重庆华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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