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传工行电银部门提议停止支付宝快捷支付合作
2012-01-11 18:2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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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传工行电银部门提议停止支付宝快捷支付合作

1月11日消息,据消息人士透露,工商银行内部正在商讨是否停止与支付宝快捷支付展开合作,提议停止与支付宝快捷支付合作的主要部门为工商银行的电银部门,而此前与支付宝展开合作的工商银行部门为其大客户部。

快捷支付是支付宝为满足用户便捷支付需求,于2011年推出的支付产品。

据知情人士称,此前,支付宝快捷支付是与工商银行的大客户部进行的合作,大客户部的主要合作诉求是出于交易量的考虑;而在工商银行内部提议与快捷支付停止合作的部门为电银部,电银部需要考核从网银通道带来的量。

而用户在使用支付宝快捷支付时,首次付款只要根据提示输入卡号等必要信息,就能简单完成网上支付,在这种支付体系下,支付宝快捷支付实则可以绕开网银。

根据支付宝数据,目前网银的整体支付成功率仅有60%左右,而快捷支付则高达90%以上。对商家来说,支付成功率从60%提升到90%,这意味着商户不做任何其他投入,在用户下单数保持不变的情况下,仅凭借支付成功率这一项的提升就可以增加30%-50%的交易额。

目前,快捷支付已占支付宝业务总交易笔数的50%以上。

针对上述消息,支付宝方面未予评论。

中国电子商务协会政策法律委员会副主任、中国电子商务法律网总裁阿拉木斯(微博)表示,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支付宝等非金融支付机构可以从事网络支付等支付服务活动,网络支付是指依托公共网络或专用网络在收付款人之间转移货币资金的行为,包括货币汇兑、互联网支付、移动电话支付、固定电话支付、数字电视支付等。也就是说,支付宝开展快捷支付等类似的支付服务完全是合法的,是按照主管部门的政策要求开展业务活动。另外,快捷支付也都是依托银行卡等支付工具实现的,符合《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关于“支付机构之间的货币资金转移应当委托银行业金融机构办理”的要求。

随着第三批支付牌照的发放,近日有关第三方支付的热点话题颇多。

在上述事件之外,支付宝近日发布公告称,支付宝将于2012年2月8日关闭信用卡充值功能。原因是,根据2012年1月5日发布的《支付机构互联网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有关规定,“客户不得利用信用卡透支为支付账户充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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