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发行改革步入深水区 多项举措将适时推出
2012-03-03 18:1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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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发行改革步入深水区 多项举措将适时推出

 深化发行体制改革被认为是资本市场当前最迫切的任务。存量发行、自主配售权何时推出,是否实现注册制,保荐制度如何改革……这一系列问题牵动着投资者的心,也成为两会代表委员热议的话题。

  经过前期改革,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方向十分明确——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改革的中心任务也已清晰——使新股价格真实反映公司价值,实现一、二级市场的协调健康发展。发行改革进入深水区,需要配套政策推进,无法单靠一剂“灵丹妙药”加以解决,如何寻找最优路径,以最小成本取得最好效果,考验着监管部门的智慧。

  存量发行 遏制炒新VS大股东套现

  “新股之所以会被恶炒,就是上市首日可供交易的股份太少,因此必须引入存量发行。”

  “引入存量发行,只会使大股东更前套现。”

  这两种截然相反的观点,说明存量发行可能通过增加股份供给,遏制新股上市首日被恶炒,但不可避免,也会使原始股东和PE机构提前套现。

  不少证券公司近期向证监会建议,对现行的增量发行制度进行改革,引入国际市场上较为普遍的存量发行制度。

  不过,股东套现特别是创业板套现问题,一直是社会和媒体关注的热点。民革中央就在今年的提案中建议,应严格限制过度股权激励,进一步延长大小非和上市公司高管所获股份的锁定期限;进一步规范私募股权机构(PE)、风险投资机构(VC)的突击入股行为,切断券商直投中存在的黑色利益链条。

  因此,存量发行何时推出,需要监管部门审慎推进,并做一定的技术性限制。例如,规定一个最低价,存量发行不得低于最低价格套现,只能允许中小股东首日抛出,控股股东不可存量发行,以免影响公司的控制权稳定等。

  自主配售 降低发行价VS利益输送

  不少证券公司建议,监管部门给予主承销商一定比例的自主配售权,可以尝试由部分研究、定价能力强且机构服务水准较好的证券公司,先行进行试点配售制度。先从一个较低的比例开始,逐步形成市场化的内在约束机制。

  证券公司还建议,鼓励主承销商建立、培育自己的销售网络,切实加强主承销商的销售定价能力。证券公司的逻辑是,如果引入自主配售权,不仅发行人是客户,投资者也是其客户,券商在考虑新股价格时,必须考虑双方的利益,而不再是只考虑发行人利益,从而压低新股发行价格。

  对于券商自主配售权,证监会已经研究多年,之所以迟迟没有推出,就在于此前的“新股不败神话”。自主配售权在西方,是因为新股卖不出去,所以需要券商向自己的客户配售,而在中国新股涨幅这么大的情况下,这是一个特权,打新是无风险收益。在这种情况下,推出自主配售权,很可能会增加暗箱操作和特权分配的空间。

  特别是通过自主配售权降低发行价格之后,新股上市首日涨幅可能变大。例如中止发行的朗玛信息,调低价格发行之后,首日涨幅也创了近期新高。这可能让自主配售权变成“特权”。

  因此,自主配售权的推出,没有制度障碍,而是时机问题。只有先从抑制过度投机入手,对过度炒作新股、导致跟风现象的不良行为,要根据实际,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遏制。新股发行市盈率逐渐下降,新股不再是“皇帝的女儿不愁嫁”,投资人认购新股更加审慎,推出券商自主配售权才会水到渠成。

  发审改革 审核制VS注册制

  近年来,市场上对于取消审核制,实行注册制的呼声很高,甚至有观点觉得实现注册制,就能解决新股发行遇到的各种问题。

  “实行审核制还是注册制,并不是问题的核心。”对此,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回应说,关键在于如何界定政府监管机构、交易所平台和其他市场中介的职责和义务,如何保证企业能够完整、准确、充分地披露相关信息。在那些实行注册制的市场,有些审查得比我们要严得多、细得多。

  另外,现阶段马上取消审核制,有可能带来扩容大潮,这是投资者不愿看到也是资本市场无法承受的。这是因为,我国登记在册的规模以上股份公司有数万家,完全放开使其自由到交易所上市很难操作。光在中关村,就有上千家企业符合上市条件。

  因此,不管发审制度是审核制还是注册制,从监管的角度看,都要更加专注于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不断提升财务报告的质量,抑制包装和粉饰业绩。证监会将引入更多市场力量来评估拟上市企业,提示其可能的特有风险,让更多投资者监督定价。前些日子,证监会延长了招股说明书的预披露时间,同时推出了专业机构测算的行业平均市盈率。可以预计,今后证监会还会尝试更多有针对性的办法。

  保荐改革 加强监管VS马上废止

  市场人士预期,在所有发行改革措施中,保荐代表人制度改革将率先启动,证监会很可能在近期扩大保荐代表人签字权。同时,改革保荐代表人考试制度,增加保荐代表人有效供给,减少其稀缺性。未来,保荐代表人的注册、管理还将移交中国证券业协会。

  加强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监管,不仅是证监会的监管要求,也是证券公司自我呼声。多家证券公司建议,加大对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的违规处罚力度,提高违规成本,特别是加大对“欺诈上市”、“造假上市”等恶性事件当事人或机构的处罚力度,若情节严重,应追究刑事责任,并处以较重罚款等。

  在公司发行上市过程中,保荐人的保荐职责主要包括辅导职责、调查职责、核查职责、推荐职责、披露职责、持续督导职责以及担保职责。然而,目前保荐人受自身能力和其他诸多因素的限制,完全履职不现实。因此,还有不少呼声,建议废止保荐代表人制度。

  据报道,今年两会致公党中央将提交“关于改革和完善保荐制度,进一步规范证券市场发展的提案”。提案建议,废止保荐代表人制度,回归保荐机构单保制。提案认为,保荐制度的目的在于,改革通道制下政府权力对市场的干预,完善保护投资者的责任,并实现发行申请最终向注册制过渡。但保荐制度施行以来,因其资源配置、权责监督等方面尚不完善,已成为当前证券业诟病最多的领域。

  市场人士透露,保荐人的存废问题或许还没有提上监管部门的议程,但改革和完善保荐人管理即将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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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03-03 18:1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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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进一步完善定价机制 抑制恶炒新股现象

  用法律制裁违法信披 证监会将完善民事赔偿机制(本页)

  证监会通报周和华内幕交易案

  上交所推六措施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证监会:进一步完善定价机制 抑制恶炒新股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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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交所严打六类“炒新”行为

  用法律制裁违法信披 证监会将完善民事赔偿机制

  ⊙上海证券报记者 郑培源

  因企业违法信息披露引发的民事诉讼已经引起监管层注意。下一阶段,证监会将采取六大措施强化公司治理,其中明确提出“完善证券民事赔偿机制,发挥诉讼的作用”。

  在3月2日举行的“2012上市公司企业治理论坛”上,证监会副主席桂敏杰强调:公司治理是中国证券市场发展最重要的关键词之一,下一阶段,证监会将“保持监管力度,有序推动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这是继去年12月19日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在第十届中国公司治理论坛发表演讲后,证监会高层又一次就公司治理发表公开讲话。在强调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必要性的同时,桂敏杰还提出推动因企业违法信息披露引发的民事赔偿制度建设,发挥诉讼仲裁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下一阶段,证监会将继续保持监管力度,采取六项措施有序推动内地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提升。

  一是继续完善公司治理的制度规则。总结近几年公司治理中遇到的问题,监管部门发现,各公司治理结构的差异化明显,不同股东背景、不同股权结构、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公司,治理结构存在一定的差异,需要认真研究和调整规则,鼓励各公司在遵守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根据自身具体情况,选择设计和优化公司治理结构。

  二是继续加强公司透明化建设,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下,建立不同行业差异化的信息披露制度,鼓励企业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三是进一步强化市场约束,重点强化公司章程在公司治理中的约束作用,完善股东大会的表决机制,保障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投票权,特别要发挥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四是进一步完善股权激励制度,发挥股权激励的正面作用,进一步强化企业社会责任。

  五是研究并推动企业信息披露违法引发的民事赔偿制度建设,发挥诉讼仲裁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六是进一步发挥自律管理的作用,推动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组织修订公司的管理和行为准则,鼓励激励推广好的模式。

  参会的市场人士指出,上述六项措施是针对当前证券市场中公司治理存在的实际问题有的放矢。比如有关“推动企业信息披露违法引发的民事赔偿制度建设”的表述,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因信披违法被民事诉讼,上周正式被立案稽查的中国宝安。

  证监会通报周和华内幕交易案

  ⊙上海证券报记者 周翀 ○编辑 阮奇

  中国证监会昨日通报了周和华内幕交易案和方琛团伙期货盗码案。

  上市公司广东科达机电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董事周和华,因内幕交易被证监会没收违法所得7.4万元,并处罚款14.8万元。

  证监会通报说,该案发生在科达机电收购佛山市恒力泰机械有限公司过程中。2010年2月,科达机电收购恒力泰框架基本敲定,2010年3月23日,科达机电临时停牌,自24日起停牌至当年4月29日复牌。

  涉案主体周和华为时任科达机电控股子公司佛山市科达石材机械有限公司董事,是法定内幕信息知情人。2010年3月17日,周和华利用其妻账户,先亏损卖出了账户内的银河动力股票,随后将账户内资金全部买入科达机电股票。在2010年3月15日至19日期间,周和华与时任科达机电董秘周某及科达机电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边某有多次见面及电话联系。在3月17日交易当天,周和华与周某、边某一起吃饭,同住一家宾馆,有通话联系,与周和华交易科达机电股票的时间高度吻合,内幕交易特征明显。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本案是又一起典型的发生在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中的内幕交易案件,周和华的行为严重侵害投资者合法权益。

  近期,证监会查处了数起期货盗码交易案件。方琛团伙案就是典型一例。调查发现,方琛等人通过盗取他人期货交易密码,对敲转移保证金,构成盗窃罪。本案经证监会调查后移送公安机关,目前刑拘4人,司法判决1人。

  经查,2010年11月至2011年1月期间,方琛利用“大白鲨”、“波尔”等木马软件从多名投资者电脑中获取期货交易密码。为达到侵占他人保证金的目的,方琛伙同彭勇等人借用王有生、冯三保、谢丰的身份证先后在长沙一期货营业部开立期货账户,利用期货远期合约不活跃的特点,在控制的期货账户与受害人账户之间多次对敲远期合约,造成受害人账户亏损,实际控制账户盈利,然后快速转账取现以达到侵占目的。2010年12月1日,方琛等人利用谢丰账户与受害人涂某等2个账户在不活跃的期货合约上对敲,盈利7502.4元;12月6日,利用冯三保账户与受害人潘某账户对敲,盈利9304元;2011年1月13日,利用王有生账户与受害人王某等3个账户对敲,盈利19060元;方琛等人完成对敲后即刻将保证金转移至银行账户,并迅速取款,从开始对敲到取款走人平均时间为30分钟。

  经前期调查,证监会初步锁定方琛等多名嫌疑人,并立即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2011年2月23日,王有生被公安机关逮捕,随后方琛、彭勇、熊畅、谢丰等4名犯罪嫌疑人也相继落网。经杭州下城区人民法院认定,王有生因提供期货账户给方琛从事犯罪活动,并分得赃款1000元,被定性为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00元。其他犯罪嫌疑人已被提起公诉。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提醒说,在这些期货盗码交易案中,违法犯罪分子往往通过不同手段获取期货客户的账号和密码,在受害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在自身控制账户与受害人账户之间,同时进行方向相反、价格相同的期货合约对敲交易,通过高抛低吸方式转移受害人账户内资金,牟取不当利益。很多受害人在监管部门调查前,对被盗号和保证金受侵害之事根本没有察觉。

  负责人郑重提醒期货投资者切实提高安全意识,防止盗号风险。

  上交所推六措施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上海证券报记者 赵一蕙 ○编辑 阮奇

  “上市公司的质量是资本市场的基石,推进公司治理是改进上市公司质量的主要途径。”在昨日由香港上市公司商会主办的2012上市公司企业治理论坛上,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张育军明确表示,近期上交所在公司治理方面主要通过落实证监会的完善分红政策、调整改进并购重组相关政策、实施更严格的退市制度等六大措施来推动上市公司提升其治理水平。

  张育军表示,上交所始终重视加强市场监管,一直把改善和加强公司治理作为加强市场建设的基本内容。多年来,上交所努力通过各种形式提升和改善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其中包括对上市公司的治理结构、董事会建设、信息披露、关联交易、控股股东行为等陆续制定相关规定和指引;举办年度一次的公司治理论坛;展开公司治理组织交流;建立治理板块等方式,推动资本市场治理结构优化,对提升上市公司质量起到重要作用。通过历年来的努力,内地资本市场的公司治理水平、公司透明度已大幅提高。他同时还指出,在上交所上市的A+H股公司是公司治理的典范和代表,通过在内地与香港两地上市,吸收成熟市场公司治理的经验,带动A股公司治理水平提高。

  同时,上交所正采取六项措施以推动上市公司进一步提升治理水平。一是贯彻证监会新进制定的改善上市公司分红的政策,落实相关证监会有关规定。张育军指出,“上交所要求上市公司进一步明确其分红政策,鼓励上市公司加大分红的力度。不是要强制分红,而是鼓励公司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让他们有更加清晰、透明、具体的分红政策。”。

  第二是进一步调整和改进公司并购重组的相关政策,实行更严格的上市公司退市制度。据称,上交所正在抓紧研究新的上市公司退市的改善标准。三是不断改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制度,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更加准确、及时、完整,努力使上市公司真实、透明。四是将进一步加大对控股股东行为的监管,规范其在资本市场的投融资行为,尤其要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融资的透明度。五是进一步加强对上市公司“三会”的监管,加强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的管理以及董事会制度建设。六是进一步改善上市公司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把投资者权益保护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

  同时,张育军还透露,上交所还在进一步加强研究上市公司的治理问题,目前正抓紧研究今年上市公司面对的主要问题。

  证监会:进一步完善定价机制 抑制恶炒新股现象

  2011年,中国证监会共承办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和全国政协委员提案196件,目前已全部办理完毕。其中,主办79件,协(会)办99件,转信1件,参阅办理17件。证监会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始终本着“严肃认真、注重实效”的原则,不断完善办理工作机制,积极吸收采纳代表委员意见建议,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促进证券期货监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011年承办的建议提案具有如下特点:一是建议提案数量持续增长。共承办人大代表建议93件,政协委员提案103件,分别比2010年增长24%和20%,代表委员对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关注度进一步提高。二是建议提案内容与资本市场改革发展重点工作联系紧密。代表委员们关于支持企业发行融资、推进场外交易市场建设、进一步发挥期货市场功能、扩大市场对外开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三是对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的要求更高。有81件提案建议(占比超过41%)明确提出希望加强办理过程中的沟通联系,充分反映了代表委员们希望通过更加直接的方式对资本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针对建议提案特点,证监会以更高的标准对待办理工作,进一步提升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第一,更加严格地遵守办理要求。按照证监会党委的部署和安排,各承办部门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全国政协有关部门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办理办法,分解落实任务责任,全力做好分办督办工作,切实保证提案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第二,更加主动地与代表委员沟通交流。通过电话、走访、座谈等形式主动与代表委员进行沟通,充分听取代表委员意见,实现“提与办”的良性互动。第三,更加注重办理工作经验的总结和推广。对建议提案集中反映的问题、办理情况、典型案例以及办理过程中好的做法和经验,认真总结提炼,作为今后办理工作的统一要求加以推广。

  在建议提案办理过程中,证监会坚持把建议提案办理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充分吸收、采纳合理意见,将其作为解决资本市场实际问题、促进科学决策的重要过程,推动各项监管工作不断取得新的进展。

  一是关于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共有97件建议提案涉及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问题,占承办总量的49%。去年以来,股票市场继续得到发展完善,债券市场的统一规范迈出步伐,场外交易市场建设准备工作有序展开。2011年,股票融资总额5073亿元,上市公司债券融资1707.4亿元。在下一步多层次市场体系建设中,将重点考虑知识和技术创新型企业、现代农业企业、小型微型企业的特征,做出有针对性的制度安排,切实增强我国资本市场的弹性和包容能力。

  二是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民建中央以及许多代表委员建议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2011年,证监会全面落实新股发行体制改革措施,新股发行的市场约束有所增强,新股发行市盈率逐渐下降,一二级市场较大的差价逐步缩小。近期,证监会将重点从增强买方定价约束、加大承销商定价责任、提高股票流通性、加强对定价行为的监督等方面,进一步完善定价机制,抑制“三高”、恶炒新股等现象。同时,将更加专注于以信息披露为中心,不断提升财务报告的质量,抑制包装和粉饰业绩。

  三是关于促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一些代表委员提出完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制度,规范上市公司高管人员行为,推动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建议。2011年,证监会督促上市公司完善公司治理和决策机制,增强红利分配透明度,修改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与配套融资相关规定。全年核准上市公司资产重组69项,交易金额2369亿元。下一步,将以提高透明度为核心,推动上市公司完善投资者回报机制,将公司治理规范逐步从外部压力转变为内生需要,推动上市公司质量的持续提升。

  四是关于推动证券期货行业创新发展。部分代表委员对此高度关注,并提出了鼓励业务和产品创新、拓展证券期货机构服务领域等建议。2011年,各类证券期货机构继续保持规范健康发展。截至年底,109家证券公司表内总资产1.57万亿元,净资本4634亿元;69家基金公司共管理基金915只,基金持股市值约1.29万亿元。下一步,将在强化风险控制的前提下,积极拓宽证券公司融资渠道,支持证券公司加强固定收益、资产管理、金融衍生品的创新。积极推动基金公司向现代资产管理机构转型。加强期货行业整合,支持期货公司通过增资扩股、兼并重组等途径提高综合实力。

  五是关于切实发挥期货市场功能。民盟、台盟以及许多代表委员对期货市场建设给予高度重视。2011年,铅、焦炭和甲醇3个商品期货新品种成功推出,天然橡胶、燃料油、棕榈油等已上市期货合约和交割规则得到进一步修改完善,总体来看,期货市场改革创新焕发出勃勃生机。下一步,证监会将加强与有关部委的协调配合,抓紧建设原油等大宗商品期货市场。经过长期的精心准备,国债期货也有望在不久的将来推出实施。

  六是关于稳步推进证券市场对外开放。许多代表委员提出加强内地与港澳台证券市场的合作,巩固和支持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等建议。近年来,证监会与香港等境外证券监管机构不断加强监管合作,积极支持内地企业到境外上市,支持香港发展人民币相关产品等,取得了积极成效。下一步,将逐步扩大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RQFII)试点范围和投资额度,适时推出双向跨境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加快引进成熟市场的机构、人才、经验和技术,有效提升境内机构的专业服务水平。

  2011年,证监会圆满完成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下一步将继续完善办理工作机制,优化办理流程,创新交流方式,全面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联系,不断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以此推动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证监会网站)

 IPO严控同业竞争 核查扩至全部重要股东

  ⊙上海证券报记者 郭成林 ○编辑 裘海亮

  与日前“证监会拟在IPO审核中不再对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方面进行实质性判断”的传闻相左,最新的几个IPO案例却显示日益“严厉”的监管导向——核查范围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扩大至上述人员的亲属、董监高及其亲属、全部重要股东等;不认可行业细分、技术细分的解释理由,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解决、处理问题的要求持续提高,并设置违约惩罚条款。

  2月29日发布的江苏金源锻造股份有限公司招股书预披露文件中,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葛阿金、葛艳明在《避免同业竞争协议》中设置了违约条款,为此前所罕见。

  在该协议中,葛阿金、葛艳明为其私自从事与上市公司相同业务而设置的违约金为1000万元,并且后者有权要求前者停止此新业务并有权以合理价格优先收购该部分资产。

  对比过往IPO案例,金源锻造招股书所折射出监管层对于拟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的关注范围与核查力度均有增加;而查阅近几份IPO招股书,均可印证这一监管趋向。

  如2月28日发布的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公司招股书预披露文件显示,由于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爱德公司和中创公司从事一些与实际控制人相叠合的业务,公司称为避免产生潜在同业竞争,于2011年11月11日将两公司将逐步转型为项目管理公司,停止任何与施工安装业务相关的新的投标活动;已签署且尚未履行完毕的施工业务合同,继续履行直到完成;上述合同履行完毕后将不再从事有关建筑安装承包业务和土建施工业务。

  又如2月27日发布的天津膜天膜科技股份公司招股书预披露文件。华益公司持有膜天膜科技2400万股,占发行前股本的27.5860%,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招股书详细披露了华益公司的股权结构至实际控制人林晋廉,并核查其对外投资情况,至信托持股及其背后的一系列企业。此后,林晋廉通过对外转让泰国水务49%的股权、变更广州华益公司经营范围等方式,逐步清理解决与膜天膜科技的潜在同业竞争问题。

  再如2月23日发布的江苏润和软件股份公司招股书预披露文件,披露了中介机构对股东名单中的上市公司与公司的关联性、同业竞争问题的核查。具体来看,焦点科技持有公司5.213%股权,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核查后称:2010年,焦点科技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润和软件净利润占焦点科技合并报表净利润比例为1.20%;截至2010年12月31日,焦点科技合并报表中按权益享有的润和软件净资产占焦点科技合并报表净资产比例为0.65%。

  同时,保荐人及发行人律师还称:焦点科技对公司的投资未使用公开募集资金,出资资金为自有资金,来源合法;焦点科技及其关联方无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权;与公司存在业务往来,但主要从事的业务之间没有重合或类似联系,无同业竞争。

  若再往前追溯,1月6日刚过会的明星电缆也值得一提;其招股书披露了中介机构对董监高直系亲属同业竞争问题的核查。招股书称,公司副董事长、高管盛业武之哥哥盛业华控制华能电缆、姐姐盛业翠控制华润电缆,在业务上与明星电缆存在市场竞争关系。(上海证券报)




  证监会曝光IPO“三大杀手”

  6家拟上市公司上会被否,问题集中关联交易、管理团队不稳和盈利能力遭质疑

  证监会近日再度公布6家拟上市公司被否原因,所涉公司的IPO上会时间集中在2011年12月14日至2012年1月9日期间。除了持续盈利能力、公司经营独立性、募集资金运作等“老问题”外,高管频繁发生变动和报送发行申请文件有重大遗漏成为阻碍拟上市公司过会的新问题

  这6家公司分别是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环球印务”)、北京星光影视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星光影视”)、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致酒行”)、北京高威科电股份有限公司(下称“高威科电”)、浙江佳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佳力科技”)和江苏东珠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东珠景观”).

  硬伤一: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一直是资本市场“老生常谈”的问题,本次证监会披露的被否6家公司中,3家公司就折戟于此。

  未恰当披露关联交易是环球印务此次IPO失利的主因。环球印务主要从事医药纸盒包装产品的设计、生产及销售,同时兼营酒类、食品彩盒和瓦楞纸箱业务,陕药集团为其控股股东。招股书显示,其在2009年、2010年和2011年上半年的主营收入中,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占比达到8.31%、7.76%和9.13%;应收账款中,关联方占比6.84%、5.81%和6.97%,关联交易凸显。发审委在对其的否决文件中披露,根据公司的会计报表附注,陕西天士力等4家公司为公司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受一个股东重大影响”。此外,环球印务控股股东陕药集团的会计报表显示,西安德宝等5家公司均为纳入陕药集团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而招股书中却未对上述企业的关联关系进行披露。

  二次上会的星光影视还是未能在关联交易披露问题上“说服”监管层。发审委公告指出,与2011年11月编制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比较,星光影视2010年3月向中国证监会首次报送且经预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存在未披露3家关联人的情形,同时还存在1家关联人的关联关系披露不一致的情形;公司2011年3月向中国证监会第二次报送的招股说明书存在未披露5家关联人的情形。在未披露关联人中,嘉成设备、嘉成技术和山德视讯的业务范围与星光影视的业务范围相似。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重大遗漏情形。

  2010年3月,星光影视首次IPO闯关失利,根据业内人士透露,公司2009年业绩下滑以及频繁的关联交易解释不清,实为监管部门所不能容忍之处。星光影视证券事务部工作人员在其二次启动IPO时对外表示,公司已经对关联交易之诟病作出详尽整改。显然,星光影视“整改”的幅度未能令监管层满意。

  华致酒行的招股书一经披露就引得市场热议。公司主营酒类营销,其近三年净利润均在2亿元以上,其中2010年净资产4.1亿元,净利润3.33亿元,基本每股收益高达4.24元。新天域、KKR、中信产业基金等多家知名私募股权基金都是其股东,华致酒行在如此强大股东阵容的护航下仍旧折戟资本市场,让外界颇感意外。证监会则指出华致酒行的“硬伤”之一就是关联交易占比连年上升。

  硬伤二:管理团队不稳定

  “高管频繁变动”是华致酒行上会被否的另一硬伤。根据公司招股书,在华致酒行目前董事会11名董事中,只有1名董事在报告期内没有发生变动,其他10名董事全是新董事。华致酒行高管团队也存在类似情况。2008年以来,华致酒行前后换了三任总经理,除了财务总监是“老人”外,7名副总经理中仅彭宇清一人任职时间超过36个月。发审委表示:“申请材料及现场陈述中未对上述董事、高管变化情况及对公司经营决策的影响作出充分、合理的解释。”

  同样在高管频繁变动上“栽跟头”的还有高威科电。发审委认为,2010年3月前,高威科电董事会由6人组成,后经过3次调整增加至9人,除去3名独立董事外,3年内董事会仅二人未发生变化,不符合《首发管理办法》中“近3年高管、董事无重大变化”的规定。

  业内人士表示,董监事会、高管团队变动频繁,常常会引发管理思路混乱,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引发诸多问题,为保证企业持续经营,故而监管部门要求控制权、管理团队的稳定。

  硬伤三:持续盈利遭质疑

  持续盈利能力存疑则是佳力科技、东珠景观被否的主因。发审委表示,风电设备为产能过剩行业,佳力科技目前的主要产品并非国家重点支持产品,风电行业经营环境产生的重大变化将对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且佳力科技募投项目与现有生产经营不相适应,存在市场销售风险。

  此外,大型园林绿化工程项目对东珠景观的业绩贡献较大,发审委认为客户的相对集中可能对其持续经营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此外,东珠景观大部分项目属政府投资项目,竣工时间较长且无明确期限,将对其资金周转和利润水平产生风险。(第一财经日报)


  深交所严打六类“炒新”行为

  近期新股上市首日炒作明显升温。深交所表示,将严密监控、重点打击虚假申报、高价申报、大笔申报、连续申报等六类炒新行为。

  深交所在监控中发现,个别投资者利用新股上市首日无涨跌幅限制、市场关注度高、换手率高等特点,无视股票基本面,热衷在新股上市首日进行具有高度投机性的短线炒作,甚至通过虚假申报、高价申报、大笔申报、连续申报等方式参与炒新,引起股价大幅波动,牟取不当利益。

  深交所表示,上述炒新行为已成为新股上市首日炒作的主要推手,是交易所严密监控、重点打击的重大异常交易行为。这些行为主要包括六种情形:开盘集合竞价期间虚假申报,开盘集合竞价期间高价申报、大笔申报和巨量申报,连续竞价阶段高价申报,连续竞价阶段大笔申报、连续申报,连续竞价阶段虚假申报,多个账户一致买入。

  近年来,深交所坚持对新股上市首日交易实施严密监控,对异常交易行为保持高压态势,实施精确打击。一旦出现异常交易行为,深交所立即采取警示措施;对情节严重的,深交所依据有关规定对这些账户采取限制交易措施;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上报证监会查处。深交所目前已对多个在近期新股上市首日出现重大异常交易行为的账户进行重点关注和严密监控,并将有关情况上报证监会。(中国证券报)

前两月债基打新浮盈逾8千万 防套利部分债基闭门谢客

⊙上海证券报记者 丁宁 ○编辑 张亦文



新股发行市场的回暖提升了年内参与打新的债基业绩,前两月债基打新浮盈为8383.61万元。打新收益提升引发资金套利兴趣,为规避套利资金冲击原持有人利益,近期部分打新中签的债基集中宣布限制大额申购,甚至暂停申购。



打新回暖 助推业绩

新股发行市场近期渐显回暖趋势,将打新作为传统收益手段的债基“收益”颇丰。上证报资讯统计显示,截至2月29日,前两月共有25只偏债型基金参与15只新股上市发行,打新共浮盈8383.61万元。

25只基金中,鹏华基金整体打新浮盈最巨,旗下鹏华丰润以966.40万元的浮盈水平拔得头筹,鹏华丰盛和鹏华丰收各自浮盈483.20万元,同样“收益”不菲。此外,景顺长城、万家等部分基金也在此波打新回暖中享受到超过500万以上的浮盈。

在债市整体上扬的背景下,权益类投资收益无疑为偏债型基金的业绩提升锦上添花。银河数据显示,截至2月28日,纳入统计范围的82只一级债基年内平均净值增长率为1.55%,96只二级债基平均净值增长率为1.48%。



为防套利 闭门谢客

然而打新收益的提升也引发了套利资金的兴趣。为了规避套利资金冲击原持有人利益,近期部分打新中签的债基集中宣布限制大额申购甚至直接暂停申购。

公告显示,易方达旗下增强回报A、B两只基金2月24日将单日申购上限规定在50万元,2月29日再度公告宣布将上线压缩至10万元,旗下另两只债基安心回报A、B则只接受10万元以下的单日申购;工银瑞信信用添利A、B和双利A、B四只基金也宣布自2月24日起单日申购上限为5万元;富国天丰更是宣布自28日起直接暂停申购。而上述基金闭门谢客的原因都显示为“为了保证基金的平稳运作,防止套利资金,保护基金持有人利益”。

公开信息显示,上述基金都参与了中国交建的网下申购并获配。相关公司内部人士表示,近期新股回暖提升了部分资金抢时间申购中签债基再于上市后择机出逃的套利兴趣,为了防止大规模资金进出摊薄原持有人收益,所以选择新股网下发行结果公告公布那天起闭门谢客。



业绩持续 资金追捧

除了打新收益预期回暖,央行降准,流动性的边际改善使得2月初以来出现调整的债市获得支撑。基于对后市业绩的看好,部分债基获得较多申购资金的追捧。

“短期品种受益程度将大于长期品种,后者的上涨推动力量将更多地来自3月份的宏观经济数据。”嘉实信用债基金经理表示:“因此我们将在3月份看到资金面与基本面重新对债市构成利好支撑。”

从渠道方面得到的消息,近期招商、易方达、富国等基金公司旗下部分固定收益类基金产品出现较大额度的净申购,沪上某国有银行理财经理告诉记者,年前基金公司在固定收益类产品方面的持续营销力度比较大,目前又逢债市走强预期获支撑,资金对于相关产品兴趣较高。

“年初我们实现了一定规模的净申购,从结构上看,主要集中在固定收益产品方面。”沪上某基金公司相关人士表示:“在更长一些的投资视野内,债券市场行情仍有上升空间。”




证监会再次公布四家公司IPO申请被否原因

  中国证监会日前再次公布四家公司IPO申请被否原因,这四家公司分别是北京高威科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和北京星光影视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据悉,北京高威科电气技术股份有限公司IPO申请被否,是因为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该公司存在以下情形:2010年3月前,公司董事会由6人组成,后经过3次调整增加至9人,除去3名独立董事外,3年内董事会仅张浔刘新平二人未发生变化。申请材料及现场陈述中未对上述董事变化情况及对公司经营决策的影响作出充分合理的解释。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十二条的规定不符。

  西安环球印务股份有限公司IPO未获得同意,是因为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该公司经审计的会计报表附注显示,陕西天士力为公司的关联方,与公司的关联关系为“同受一个股东重大影响”。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三十二条的规定不符。

  华致酒行连锁管理股份有限公司IPO被否,是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14家企业从事酒类生产及销售,报告期内该公司从14家关联酒类生产企业采购产品的金额分别为1249.27万元2790.69万元10498.28万元8090.40万元,占公司同期采购金额的比例分别为2.27%3.48%9.87%11.00%,金额与占比均呈上升趋势。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的规定不符。

  北京星光影视设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IPO被否,是因为发审委在审核中关注到,与2011年11月编制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比,该公司2010年3月向中国证监会首次报送且经预披露的招股说明书存在未披露3家关联人的情形,同时还存在1家关联人的关联关系披露不一致的情形;公司2011年3月向中国证监会第二次报送的招股说明书存在未披露5家关联人的情形。在未披露关联人中,嘉成设备嘉成技术和山德视讯的业务范围与公司的业务范围相似。报送的发行申请文件有重大遗漏情形。

  发审委认为,上述情形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2号)第二十五条第三项的规定不符。(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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