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公布 重大漏报将受处分
2012-03-08 08:5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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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公布 重大漏报将受处分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近日签署第615号国务院令,公布《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

据新华社报道,条例规定,海洋预报机构瞒报、谎报或者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迟报海洋灾害警报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还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国际组织、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提供属于国家秘密的海洋观测资料和成果;确需提供的,应当报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或者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海洋主管部门批准;有关海洋主管部门在批准前,应当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意见,其中涉及军事秘密的,还应当征得有关军事机关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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