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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新兴产业“十二五”规划上半年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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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3-13 08:56: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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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新兴产业“十二五”规划上半年发布
据权威部门最新透露,国家发改委牵头编写的《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下称《规划》)将于上半年出台。《规划》对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功能定位、发展路径和支持政策作出系统性的阐述和部署。
另外,记者从国家发改委高技术司了解到,多部门参与的《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编制工作已经启动,目前进展顺利,“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调查方法研究”也取得阶段性成果。
七大产业定位
“根据《规划》,到2015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健康发展、协调推进的基本格局,对产业结构升级的推动作用显著增强,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8%左右。到2020年,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力争达到15%左右,吸纳、带动就业能力显著提高。”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表示。
记者从有关方面了解到,《规划》对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定位是:节能环保、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产业成为国民经济的先导产业。再经过10年左右的努力,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整体创新能力和产业发展水平达到世界先进水平,为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四大发展战略
《规划》同时指出,需要着眼于我国现实比较优势,实现战略性新兴产业四大发展战略。
首先,着眼长远经济利益,实施协调发展战略。尽快形成国家层面的发展战略,促进形成重点突出、差异发展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区域布局;其二,促成合理产业组织,实施市场主导战略。实现资本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优化整合;其三,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实施技术内生战略。加快构建新型产学研合作机制,建立以龙头大企业为核心的开放式创新网络的“前端控制”机制;注重产业关联发展,实施产业融合战略。通过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的技术水平和产品质量,实现产业间的技术互动和价值链接。
三大政策支持
关于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持政策主要有财税、金融、科教三方面。
根据《规划》,国家有关方面将来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财政政策将是要着力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形成多元化、多渠道的科技投入体系。要发挥财政资金对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引导作用,采用多种财政资金支持方式,引导企业和社会力量加大科技投入。综合运用贷款贴息、风险投资、偿还性资助等多种投入方式,对新兴产业的技术创新活动给予重点支持,引导企业加大科技投入,进一步巩固企业在科技投入中的主体地位;完善财政科技资金使用绩效评价制度,加强对财政科技资金的全程监督,实现财政科技投入效益最大化。
根据《规划》,第二方面的支持政策是金融资本的支持政策。《规划》称,要鼓励金融机构加大信贷支持。引导金融机构建立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特点的信贷管理和贷款评审制度。积极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等金融产品创新。要积极发挥多层次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进一步完善创业板市场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推进场外证券交易市场的建设,满足处于不同发展阶段创业企业的需求。完善不同层次市场之间的转板机制,逐步实现各层次市场间有机衔接。大力发展债券市场,扩大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和集合票据发行规模,积极探索开发低信用等级高收益债券和私募可转债等金融产品,稳步推进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展,拓宽企业债务融资渠道。同时,要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和股权投资基金。
第三方面的支持政策是科技教育方面的支持。《规划》表示,要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阶段和目标,在技术创新和高校专业设置等方面创设可持续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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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3-13 08:59:5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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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2日晚间,广东省政府网站全文公布《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合计共有148个新兴产业项目将建成,总投资达3885.88亿元。其中,省财政在“十二五”期间,将集中投入220亿元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根据规划,到2015年,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LED三大产业率先突破,生物、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新能源和新材料等产业将初具规模,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突破2.5万亿元,增加值占生产总值比重达到10%左右,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显著增强;在主要领域突破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关键技术和标准,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技术水平显著提升;形成一批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大企业和创新力强的中小企业,企业实力显著增强;形成3-5个产业链较完整、配套体系较完善、产值超千亿元的新兴产业集群,产业体系进一步完善。
“一轴两带” 辐射全省
根据产业空间布局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结合区域产业发展阶段特征,广东将规划建设出广深研发创新轴、珠三角主体产业带、东西北特色产业带,即“一轴两带”的空间发展布局。依托广州和深圳两个国家创新型城市构建“广佛创新圈”和“深港创新圈”,形成研发创新轴上的两个核心,以及东莞、佛山创新后台服务基地,整合国内外创新资源,以新技术带动形成新兴先导产业,形成辐射带动全省的“创新源”和“动力源”,推动广东成为全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策源地。
依托广佛肇、深莞惠和珠中江三大经济圈,构建高端化、自主化、集成化主体产业区,集约集聚发展新兴主导产业,形成新的经济增长极,推动我省建设成为全国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区和高端产业集聚地。
依托东西北地区广阔的腹地以及东西两翼绵延的海岸线,发挥自然资源和区位条件优势,重点发展资源禀赋型和区位指向型新兴特色产业,形成特色产业带,为先导产业和主体产业发展提供配套服务和后台支撑,实现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协调发展。
省财政220亿政策扶持
“十二五”期间,省财政集中投入220亿元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采取贷款贴息、担保贴息、无偿补助、以奖代补、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等多种支持方式,加强财政资金与金融资本结合,对技术研发、产业化、平台建设、重大项目、知识产权、产业集群、市场培育等环节进行全面支持。鼓励有条件的地级以上市设立相应的财政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支持。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进口设备减免税、软件与集成电路产业增值税减免等国家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省财政设立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风险投资资金,支持省粤科风险投资集团做大做强。设立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和支持社会资金进入创业投资领域。鼓励发展天使投资、创业投资,支持产业投资基金、创业投资基金发展壮大。争取国家支持实施新兴产业创投计划。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上市融资或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融券和中期票据,支持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集合票据。引导金融机构建立适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特点的信贷管理、信用评级和贷款评审制度,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等金融产品创新。加强南方联合产权交易中心和华南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稳步推进区域性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试点。
鼓励重大建设项目优先采用国产新兴设备和产品。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建设项目用地优先予以保障,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中予以落实。对符合条件的创新药物优先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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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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