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资本主义道路在中国是不能成功的”——邓小平论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
2012-03-21 09:46:17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25
 
 
头衔:金融分析师
昵称:雄起在广州
发帖数:188
回帖数:660
可用积分数:108682
注册日期:2009-10-29
最后登陆:2012-03-27
**该贴子的内容已经被屏蔽**
2012-03-21 09:48:25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26
 
 
头衔:金融分析师
昵称:雄起在广州
发帖数:188
回帖数:660
可用积分数:108682
注册日期:2009-10-29
最后登陆:2012-03-27
**该贴子的内容已经被屏蔽**
2012-03-21 10:45:09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27
 
 
头衔:高级金融分析师
昵称:雄起在广州02
发帖数:136
回帖数:1063
可用积分数:103627
注册日期:2010-12-22
最后登陆:2012-04-10
**该贴子的内容已经被屏蔽**
2012-03-21 12:43:04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28
 
 
头衔:高级金融分析师
昵称:雄起在广州02
发帖数:136
回帖数:1063
可用积分数:103627
注册日期:2010-12-22
最后登陆:2012-04-10
司法部要求律师执业必须宣誓忠于国家拥护党
2012年03月21日09:08法制日报赵阳我要评论(89) 字号:T|T
  司法部于前不久出台了《关于建立律师宣誓制度的决定》。3月20日,《法制日报》记者就有关问题采访了司法部律师公证工作指导司负责人。

  记者:为什么要出台《关于建立律师宣誓制度的决定》?

  答:建立律师执业宣誓制度,对于引导广大律师牢固树立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信念,自觉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切实提高律师队伍思想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素质,不断增强律师的职业使命感、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培育和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律师执业精神具有重要意义。

  2000年6月17日,全国律协制定了《关于实行律师执业宣誓制度的决定》。该决定由于一些规定过于笼统,在实践中没有得到有效地执行,需要进一步完善,内容上也需要体现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对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的新要求,因此有必要制定新的律师执业宣誓规定。

  同时,2010年中办国办转发的《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律师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30号)中明确提出,要实行律师从业人员诚信宣誓制度,出台决定是贯彻落实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的一项重要内容。

  记者:《关于建立律师宣誓制度的决定》包括哪些内容?

  答:决定共9条,主要明确了制定决定的依据和目的,确定了参加宣誓人员范围,规定了组织宣誓仪式的机构、时间和宣誓方式,对宣誓会场、主持人、领誓人、监誓人、宣誓人着装和宣誓程序等都作出了具体规定,确定了律师宣誓誓词内容,对律师自觉践行宣誓誓词提出了明确要求,规定法援律师、公职公司律师宣誓参照执行,授予了各省(区、市)司法行政机关依据决定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的权力。

  记者:按照决定的规定,律师宣誓的誓词是什么?

  答:根据修订后的律师法和中办发[2010]30号文件,决定规定律师执业宣誓誓词为:“我志愿成为一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律师,我保证忠实履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使命,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宪法和法律尊严,执业为民,勤勉敬业,诚信廉洁,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努力奋斗!”

  誓词内容充分体现了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政治定位和职业定位,充分体现了修订后的律师法要求律师执业做到“三个维护”的执业精神和原则,充分体现了律师执业必须恪守“忠诚、为民、公正、廉洁”的核心价值观,有利于促进律师自执业之始即建立起正确的职业价值观,形成应有的社会责任感、使命感。

  记者:决定对宣誓的组织机构、时间是如何规定的?主要考虑是什么?

  答:决定规定,律师宣誓由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律师协会组织,应当在律师获得执业许可之日起3个月内,采取分批集中的方式进行。司法部党组根据修订后的律师法和中办发[2010]30号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并不断加强律师管理工作,设区的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近年来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律师执业监管、年度考核和处罚权,已经具备了良好的工作基础,因此,决定规定由设区的市或者直辖市司法行政机关会同律师协会组织宣誓。

  规定组织律师宣誓的时间为在律师获得执业许可之日起3个月内进行,一方面是考虑到各地在宣誓时间的安排上能有一定灵活性,缓解律师较多省份组织宣誓工作的压力;另一方面是为了保证律师宣誓制度的时效性,避免因组织宣誓时间过长,影响宣誓效果。

2012-03-21 12:45:29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29
 
 
头衔:高级金融分析师
昵称:雄起在广州02
发帖数:136
回帖数:1063
可用积分数:103627
注册日期:2010-12-22
最后登陆:2012-04-10
是谁这么害怕公开住房信息?

2012-3-20 FT中文网

没有住房公开信息就不可能有真正的房产税,没有公开而准确的房地产信息,房地产调控很多时候只能盲人摸象,成本大增。

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将加快建设城镇住房信息系统,改革房地产税收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长期稳健康发展。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首次写进政府工作报告,成为中国房地产调控的基础工程。

就技术而言,建立住房信息系统不算太困难。该项工程被确定为十二五规划国家信息化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于2011年初正式立项,由中国联通与中国电信负责实施,是2012年住建部的工作点之一。 

住房信息系统由住房监测分析系统、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住房保障监管系统3个应用系统构成,此外还包括系统运行监控和安全管理中心。据知情人士披露,在3个应用系统中,住房保障监管系统相对简单,难点在住房监测分析系统和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由于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包括业务系统、财务系统和银行对账系统等,最为复杂,有趣的是,最复杂的相对进展反而最顺利,按照规划,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在今年内将有100个城市实现联网,6月30日之前将有60个城市率先实现联网。

  推进住房监测分析系统、住房保障监管系统则阻力重重,时至今日,连率先与住建部联网的40个城市名单尚未公布,住建部采取的办法是扩大第一阶段试点城市的名单,负责该子系统建设推进的房地产市场监管司划定了一个80个城市的大名单。

有地方政府官员表示担心信息安全是否能够得到保障。这真是奇闻,在某些无良银行职员倒卖客户资料、越来越多的交易实行实名制的背景下,惟独住房信息受到格外的重视。住建部部长姜伟新不得不出面安抚各地官员,表示住建部将在制度、程序、软件等方面加强设计和管理,确保信息使用安全。只有地方政府和住建部两方都同意批准,信息才能显示出来,否则显示出来的只是不完整的信息。此举意味着住建部主动放弃了自身的数据控制权,向地方政府打出白旗。此前姜伟新希望将住房信息系统、财政系统、税务系统、公安系统、银行系统的一些信息统一到一个平台上,建设住房信息系统时已预留了端口,以期今后联网,不再采取类似限购这样行政色彩浓厚的调控手段。

任何一个涉及复杂利益的市场,信息公开相当于利益的公开亮相,是住房市场权贵家底的公开亮相。在视财产公开为禁脔之地,建立公开的市场信息数据,尤其是房地产这样沉淀大宗财产的市场,住房信息的公开相当于半官员财产与高收入阶层财产的半公开。而公开住房保障信息,不仅面临缺乏原始数据的困难,还会让住房民生工程的真假立即浮出水面,到底是纸上政绩、邀钱工程,还是落到实处的民生工程,一目了然。

  住房监测数据成为高级机密:首先是应用系统不接入互联网,多层加密很难破解;其次是各地方政府只能看到自己城市的数据。如果查询或是修改,都会留下记录;再次,调看数据需要政府、住建部两把钥匙。
  

住房监测数据成为最高机密,是迫不得已,否则在合力阻挠下,住房数据将无法形成全国联网之势,而是地方政府各掌一块,住建部连蒙带猜进行调控,由于行政色彩浓厚而遭受耻笑。房地产调控的形政色彩,正是利益集团阻挠之下的不得不然。

房产税有可能被有意消灭,当然,在法律程序上有待继续探讨,但从利益的角度上来说,房产税存在两大可能,或者在长期探讨中光打雷不下雨,或者是剪去房产税这只老虎的尖牙利爪,实行房产信息不公开既往房产不征税的原则。原因就在于,公开住房信息,将触动社会敏感神经,而缺乏公开而准确的住房信息,就不可能有真正的、公开的、足以让公众信服的房产税。
2012-03-21 12:48:28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30
 
 
头衔:高级金融分析师
昵称:雄起在广州02
发帖数:136
回帖数:1063
可用积分数:103627
注册日期:2010-12-22
最后登陆:2012-04-10
**该贴子的内容已经被屏蔽**
2012-03-21 13:57:55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31
 
 
头衔:金融分析师
昵称:热水壶
发帖数:70
回帖数:235
可用积分数:148667
注册日期:2010-09-01
最后登陆:2014-03-26
我当然有资产,当然也有人生自由!和绝大多数人是一样的[FACE]ico9.gif[/FACE][FACE]ico9.gif[/FACE]
2012-03-21 14:43:01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32
 
 
头衔:金融岛管理员
昵称:JD
发帖数:2153
回帖数:7696
可用积分数:1126364
注册日期:2008-09-04
最后登陆:2020-06-02
早期的共产主义理论和运动,有两大特征:
1、以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斗争为核心,
2、强调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只论阶级,不论国家。
早期共产主义运动=无国界+共产主义+暴力革命,到列宁逝世为止。

斯大林上台后,把国际共产主义运动调整为民族共产主义或国家共产主义,强调国家利益与共产主义并重。
当资产阶级在本国被消灭后,斯大林的共产主义运动主张:
团结和支持世界各国的无产阶级,面向全世界输出共产主义理论和运动,输出暴力革命,努力把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国家改造成社会主义国家。
斯大林共产主义运动=国家利益+共产主义+输出暴力革命

现阶段的共产主义是中国为首的共产主义理论和运动,我认为现阶段的共产主义运动应具备如下特征:
1、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再是你死我活的绝对对立关系,而是以和平共处为主的、相互竞争的关系,社会主义应展示包容性。
2、共产主义运动的前途取决于社会主义中国的科技、经济、政治清明和社会三公等诸多实力,在全世界各国面前的展示。
中国共产主义运动=国家利益+共产主义+与资本主义竞争

全世界共产主义运动的前景,取决于中国内部的改革。没有改革,中国必然走资本主义道路,共产主义运动必然瓦解。

该贴内容于 [2012-03-21 17:05:40] 最后编辑
 

结构注释

 
 提示:可按 Ctrl + 回车键(ENTER) 快速提交
当前 4/5 页: [1] [2] [3] 4 [5]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