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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海码头26亿股权转让 中海集运或是内定买家
记者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了解到,近日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简称“中国海运”)将其拥有的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简称“中海码头”)100%股权挂牌转让,总价为26亿元。而记者获悉,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海集运”)早已成为接手中海码头“内定”的买家,并已经进入整合实质性阶段。 据公开资料,中海码头是中国海运旗下从事国内外码头投资开发、经营和管理的主体企业。 早在3月14日,中海集运董事会决议公告已经表示,公司拟收购控股股东中国海运(集团)总公司持有的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100%股权。公告称,若这一收购意向得以实现,将有助于延长产业链,减少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的未来发展。 据了解,中海集运是中国海运旗下的集装箱资产平台,将整合集装箱船队、码头、物流、集装箱制造与租赁等相关产业。中海集运首次公开发行A股时已表明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其中约人民币20亿元的部分募集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集装箱运输业务相关资产的收购。 中国海运总裁李绍德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曾公开表示,“母公司将在合适的时间,把在国内外11个港口参股投资的35个码头资产注入中海集运。” 显然,中海集运接手中海码头似乎“水到渠成”。据了解,按照国资委对国有产权转让的相关要求,国有资产出售给上市公司必须通过公开、挂牌交易的方式竞价进行。 有评论认为从挂牌转让公告中对受让方的诸多条件看,此次转让就是为中海集运“量身打造”。比如意向受让人须连续三年盈利,且以集装箱运输为主要业务;意向受让人近期净资产须高于30.13亿元;意向受让人须具备国际集装箱航运资格,具有往返上海、广州、大连、连云港等九地港口的海运航线经营权;意向受让人2007年度在上海港的集装箱运量不少于165万TEU,在广州港的集装箱运量不少于130万TEU,在大连港、连云港的集装箱运量均不少于25万TEU;意向受让人及其控股股东和关联方除投资于本项目标的公司及标的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司之外,如有对于在标的公司现有经营业务的九地港口从事与标的公司相竞争业务的企业的股权投资,其持股比例须低于20%。 有分析人士指出,中海码头资产的注入将使中海集运集装箱产业链更加完整,增强与集装箱运输的协同性。相对于中海集运目前的资产规模和股本,中海码头资产的注入从短期来看对公司盈利贡献有限,但长远来看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盈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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