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渤海漏油油田停产八个月后准备复产
2012-05-04 12:3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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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渤海漏油油田停产八个月后准备复产

着官方索赔尘埃落定,油田总体开发方案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复产条件逐步具备,被勒令全油田停产近八个月的蓬莱19-3,复产已无悬念。

  耗时已八个月的渤海溢油官方索赔计划,终于尘埃落定。

  2012年4月27日17点47分,“五一”小长假前倒数第二个工作日,一则三百多字的重磅消息悄然出现在国家海洋局的网站上。

  在未公布溢油量、赔偿依据的情况下,国家海洋局宣布蓬莱19-3油田溢油事故海洋生态损害索赔“取得了重大进展”——康菲石油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菲”)和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以下简称“中海油”)将总计支付16.83亿元赔偿金。

  康菲公司证实,三方(康菲、中海油和国家海洋局)的协议签订于4月26日。“根据公司的政策,我们不讨论其间的细节。我们认为把同农业部和海洋局签署的两项协议放在一起考虑,能更有效地解决索赔问题。”

  这意味着,加上年初农业部的13.5亿渔业资源赔偿协议,发生于2011年6月的中国最大海上油气田蓬莱19-3溢油事故,其官方索赔以30.33亿的价码了结。

  随着官方索赔尘埃落定,肇事油田复产条件逐步具备,被勒令停产近八个月的蓬莱19-3油田,复产已无悬念。

 “复产与索赔无关”

  “油田本身已具备了复产的条件,康菲在中国已有三十多年合作开发的历史,我们也希望尽快复产。”康菲相关负责人对南方周末记者表示,但油田的全面生产只有得到中国政府相关部门的批准才可恢复,目前还没有时间表。

  康菲方面证实,早在2011年底至2012年初,蓬莱19-3油田的总体开发方案(ODP)报告就已提交给了合作方中海油,随后由中海油出面组织了专家评审。

  “专家评审是ODP审查和被批准的第一步。”上述康菲人士表示,在向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递交修订的ODP报告前,“ODP中修订的措施由中国海油组织的专家进行了深入评审,并得到了他们的批准。”

  2011年6月,渤海溢油事发,但此后的油井堵漏一直进展不顺,2011年9月2日,国家海洋局下达停产令,要求封堵完成前不得开工,并将修改ODP和重新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EIA)作为解除“三停”(即停止回注、停止钻井、停止油气生产作业)的前提。

  据南方周末记者了解,2012年初,重新编制后的环评报告即由康菲直接提交给了国家海洋局。至于何时审批完毕,截至发稿时国家海洋局未予回复。

  相比复产审批,为避免给公众留下联想空间,当事方均急于撇清赔偿与复产的关联。

  “此次国家海洋局就海洋生态损害索赔工作取得的进展与蓬莱油田复产无关。”中海油在给南方周末记者的书面回复中如是表示。

  不过,一位石油业内人士表示,尽管溢油事故后的赔偿与复产从程序上确实并无关联,但客观上却能起到相互背书的作用,“赔偿终结意味着复产合理,而一旦复产则表示赔偿阶段性结束”。

  在山东大学海洋学院副教授王亚民看来,复产务必慎重,在赔偿方案尚无清晰解释之前,事故油田仅因技术、程序合理就启动复产,会因“数额不少但道理不清”的赔偿糊涂帐而遗留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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