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
| 昵称:大牛股 |
| 发帖数:112789 |
| 回帖数:21891 |
| 可用积分数:99990645 |
| 注册日期:2008-02-23 |
| 最后登陆:2026-04-08 |
|
主题:社会资本可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新华社北京5月21日电(记者 贾钊、吕诺)记者21日从卫生部获悉,为促进非公立医疗机构持续健康发展,卫生部日前发出通知,允许社会资本按照经营目的,自主申办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通知指出,2000年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财政部、国家计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城镇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实施意见》中“城镇个体诊所、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一般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规定不再适用。 通知未明确社会资本举办的医疗机构如何转变经营性质,但表示将另行制定管理规定。 另据了解,卫生部17日发出通知,要求卫生行政部门在设置审批社会资本举办的医院(含中外合资合作医院)时,根据相关规定以及该医院的功能任务、服务半径等,及时确定其级别,对于未定级的,要按规定尽快完成定级工作。 卫生部公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2年3月底,我国共有公立医院13519个,民营医院8864个。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