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分配]兖州煤业:2011年度A股末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12-07-14 15: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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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分配]兖州煤业:2011年度A股末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时间:2012年07月05日 21:29:38 中财网



股票简称:兖州煤业 股票代码:600188 编号:临2012-023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度A股末期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每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7元;扣税后每股派发现
金红利人民币0.513元。
. 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11日
. 除权除息日:2012年7月12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2年7月19日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12年6月22日获得公司201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股东
周年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2年6月2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现将此次利润分配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11年度。

2、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或
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确定的税后利润(以较低者为准),并提取相关法定
公积金后分派股息。公司以已发行总股本49.184亿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股派发2011年度现金红利人民币0.57元(含税),共计派


发现金红利约人民币28.035亿元(含税)。
3、对于持有公司内资股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个人股东的现金
红利,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
人民币0.513元;
对于持有公司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QFII”)的现金红利,公司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1月23
日颁发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
缴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号)(“《通知》”)的
规定,由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扣税后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每股
人民币0.513元;如相关股东认为其取得的红利收入需要享受任何税
收协定(安排)待遇的,股东可按照《通知》的规定在取得红利后自
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
持有公司内资股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机构投资者(QFII除外)
和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股东的所得税自行缴纳,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为
每股人民币0.57元。
二、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时间
1、股权登记日:2012年7月11日
2、除权除息日:2012年7月12日
3、红利发放日:2012年7月19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至2012年7月11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内资股股东。


四、分红派息实施办法
1、持有公司内资股中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公司
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
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单位办理了
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全面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
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
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
后再进行派发。
2、持有公司内资股中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
直接发放。
3、H股股东的现金股息派发不适用本公告。
五、咨询联系
咨询机构: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地 址:山东省邹城市凫山南路298号
咨询电话:(0537)5382319 传真:(0537)5383311
邮编:273500
六、备查文件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兖州煤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二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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