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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证监会拟推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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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8-05 19:1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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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证监会拟推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证监会5日公布《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向社会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我国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开闸。 员工持股计划指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将应付员工工资、奖金等现金薪酬的一部分委托资产管理机构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 暂行办法规定,购入股票的资金来源是应付员工的工资、奖金等现金薪酬,且用于实施计划的现金薪酬数额不得高于最近十二个月公司应付员工薪酬总额的30%。同时,员工用于参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不得超过其家庭金融资产总额的三分之一,股票持有时间不低于35个月。 另外,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10%,单个员工获授权益对应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暂行办法规定,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和资产管理机构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时,必须避开公司股票价格的敏感期,全面加强内幕信息管理,从源头上防范任何人利用员工持股计划从事内幕交易。 暂行办法规定,员工持股计划采用选任独立第三方机构的管理方式,由当事人选择,将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给合格的资产管理机构管理。 暂行办法对于资产管理机构的独立性做出了严格的规定。资产管理机构不得管理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也不得管理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与其受同一控制下的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 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说,员工以其个人应得的工资、奖金等现金薪酬的一部分,自愿加入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应当充分尊重员工意愿,不能强制摊派。 该负责人强调,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不是强制性的,公司是否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及如何设计其内容,应当由公司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照规定程序自主决定。 员工持股计划在成熟市场是相当普遍的一种制度设计,有利于提升公司生产效率,提高公司综合实力,同时也是支持和培育专业机构投资者的有效途径之一。 据介绍,2005年公司法、证券法进行了大幅度修改,为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提供了基础的法律保障。包括管理层在内的上市公司员工,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持有本公司股票,没有法律障碍。暂行办法适合所有类型的上市公司。(.新.华.网 .记.者 .赵.晓.辉 .陶.俊.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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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08-06 18:09: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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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救市第五弹:推员工持股计划
周末,证监会再祭救市新举措,发布《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上市公司员工可以其个人应得的工资、奖金等现金薪酬的一部分,自愿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给合格资产管理机构管理,参与该计划的股票锁定期为36个月,同时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公司股票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人民日报:员工持股并非只为提振股市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破题
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
上市公司员工可以其个人应得的工资、奖金等现金薪酬的一部分,自愿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给合格资产管理机构管理,参与该计划的股票锁定期为36个月,同时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公司股票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终于破题。中国证监会5日发布《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暂行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按照规定,上市公司员工可以其个人应得的工资、奖金等现金薪酬的一部分,自愿参与员工持股计划,委托给合格资产管理机构管理,参与该计划的股票锁定期为36个月,同时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公司股票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
《暂行办法》明确,员工持股计划指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将应付员工工资、奖金等现金薪酬的一部分委托资产管理机构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入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
《暂行办法》共分六章三十五条,对员工持股计划的规范内容、实施程序、管理模式、信息披露等作出规定。办法首先体现了“企业自主、员工自愿”的特点,规定企业依照自身生产经营特点及经济效益,自主决定如何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同时须充分尊重员工意愿,不得强制摊派。
同时,从股票来源上看,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为二级市场购入,购入的时点、时机、方式、方法等由资产管理机构按照约定实施;从持股时限上看,为体现员工长期持有本公司股票的题中之义,要求每次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其所购股票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36个月;从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上看,上市公司须委托第三方管理机构管理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监管部门不对管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批,包括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等在内的合格资产管理机构,都可以承担管理职责。
从分散风险、合理分布股权角度出发,《暂行办法》规定用于实施计划的现金薪酬数额,不得高于近12个月公司应付员工薪酬总额的30%;员工用于参加计划的资金不得超过家庭金融资产总额的三分之一;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不超过总股本的10%;单个员工获授权益对应的股份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员工持股计划未设行政审批要求,而是通过信息披露规范予以监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须经股东大会对计划中包括计划拟购入股票数量、参加员工的范围及确定标准、计划存续期限、员工获授股份权益的条件等一系列内容进行表决。股票购买期间上市公司还须每月公告一次资产管理机构购买股票的时间、数量、价格、方式等具体情况。
另外,为严防利益输送及内幕交易,《暂行办法》对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的资产管理机构的独立性作出了严格规定,要求其对上不能管理公司大股东的员工持股计划,平行的不能管理兄弟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对下不能管理自身作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的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时,还必须避开股票的价格敏感期。
据了解,成熟市场通常会对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上市公司、对员工通过计划获得的收益、对管理机构等给予一定税收优惠。对此,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将与有关部门积极协调、沟通,为员工持股计划成功推出、积极营造更好的制度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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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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