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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中核科技: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没有增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 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2年8月24日(星期五) 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12年8月23日-2012年8月24日: 其中,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2年8月24日交易 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12年8月23日15:00—2012年8月24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市珠江路501号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413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陈鉴平先生 5.股权登记日:2012年8月16日(星期四) 6.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代表共计1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93891528股,占公司 总股份的44.08 %。其中,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表共计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为93791218股,占公司总股份的44.0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总数为10031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0.05 %。
7.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会议。 8.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如下议案:
1.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938770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8456%;
反对票代表股份 1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459%; 弃权票代表股份 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85 %;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同意修改的《公司章程》(2012年第二次修订版)同日刊登于巨潮咨询网 www.cninfo.com.cn。 2. 审议公司《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12年-201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票代表股份938770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8456%; 反对票代表股份 1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459%; 弃权票代表股份 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85 %;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7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相关公告。 3. 审议公司《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根据国家和有关部门颁布的《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对公司现行的《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根据 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相关的《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总经理议事规则》等制度 一并进行修订。根据规定,《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提交公司201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 同意票代表股份93877028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98456%; 反对票代表股份 137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459%; 弃权票代表股份 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0085 %;
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2年7月31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相关公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致邦(苏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徐兰娟、焦婧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主持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和结果合法有效,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特此公告。 中核苏阀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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