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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2012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半年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公司负责人孙国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殷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二、公司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简介 (二)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 1、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以前报告期财务报表是否发生了追溯调整 □ 是 √ 否 报告期末公司前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如有追溯调整,请填写调整说明):不适用。 2、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3、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三、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二)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10名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四、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 五、董事会报告 (一)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幅度较大的原因说明 1、保健品毛利率同比增加107.99%主要是本期新增新产品,该新产品收入227万,毛利率22%,占全部保健品收入的91.53%,因此本年保健品毛利率是正数,扣除此新产品,毛利率变化不大。 2、针剂毛利率同比分别下降41.18%主要是上本期针剂销量下降,产量减少,国家规定的可见异物要求提高,灯检等工序的耗用工时增加,成本提高所致。 3、糖浆剂毛利率同比14.31%主要是糖浆车间生产的产品基本为外贸产品,与去年同期所售的产品仅四个品种相同,因与去年同期的产品品种不同,售价不同,变动成本不同,故毛利率变动稍大。 (二)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三)主营业务及其结构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四)主营业务盈利能力(毛利率)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五)利润构成与上年相比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分析 □ 适用 √ 不适用 (六)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七)董事会下半年的经营计划修改计划 □ 适用 √ 不适用 (八)对2012年1-9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九)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十)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非标准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的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2年8月14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上述诉讼事项民事调解书(【2012】一中民初字第1849号),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本公司、北京四环公司与维达法姆公司于2012年8月10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根据调解协议,解除了2010年9月20日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维达法姆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公司签订的《协议书》,维达法姆公司将其持有的北京四环公司45%股权返还给江苏四环公司,调解协议书签订之日起15日内几方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因此,2011年度审计报告中保留意见所涉事项已经消除。 六、重要事项 (一)收购、出售资产及资产重组 1、收购资产 □ 适用 √ 不适用 收购资产情况说明 2、出售资产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出售资产情况说明 3、自资产重组报告书或收购出售资产公告刊登后,该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对报告期经营成果与财务状况的影响 □ 适用 √ 不适用 (二)担保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三)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是否存在非经营性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 是 □ 否 (四)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2年8月14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上述诉讼事项民事调解书(【2012】一中民初字第1849号),经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主持调解,本公司、北京四环公司与维达法姆公司于2012年8月10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自调解协议书签订之日起,解除2010年9月20日江苏四环公司、维达法姆公司、北京四环公司签订的《协议书》,自本调解协议书签订之日起15日内,北京四环公司、江苏四环公司应配合维达法姆公司及高世英取回存放在北京四环公司的属于维达法姆公司及高世英所有的设备、材料及其他物品;维达法姆公司将其持有的北京四环公司45%股权返还给江苏四环公司,本调解协议书签订之日起15日内几方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工商变更手续;自本调解协议书签订之日起,维达法姆公司停止授权江苏四环公司使用“生物蛋白舌下给药”专利技术(IL-2、干扰素、EP0、G-CSF等),江苏四环公司、北京四环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上述技术,不得研发、生产、销售与上述技术有关的任何产品。 截止报告日,股权变更手续尚在办理之中。 (五)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1、2012年5月3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拟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北京四环百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2012年5月31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临-2012-18号、临-2012-19号公告),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为了理顺产业便于发展,把原在北京四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药品产业,以实物与货币资金出资形式设立全资子公司。拟以公司现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土地等实物出资7,320万元,并另加10,500万元货币资金出资,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名称为北京四环百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经测算,拟注册资金17,820万元人民币。公司住所地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建安街5号。法定代表人孙国建。主要经营范围:制造肝炎诊断试剂、注射剂(冻干粉针)、体外诊断试剂。(以上注册信息以工商核准为准) 2、2012年8月20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终止投资设立北京四环百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议案(详见2012年8月21日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临-2012-29号公告)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进一步市场分析,认为项目设立时机不成熟,药品注册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转让有很大的难度,所以公司决定终止投资设立北京四环百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截止目前,该公司尚未成立,也尚未注资。此次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2、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的说明 3、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 适用 √ 不适用 4、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5、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 适用 √ 不适用 6、其他综合收益细目 不适用。 (六)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七、财务报告 (一)审计意见 半年报是否经过审计 □ 是 √ 否 (二)财务报表 是否需要合并报表: √ 是 □ 否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 江苏四环生物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 元 法定代表人:孙国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殷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殷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 元 3、合并利润表 单位: 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 法定代表人:孙国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徐殷 会计机构负责人:徐殷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 元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 元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 元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 元 上年金额 单位: 元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 元 上年金额 单位: 元 (三)报表附注 1、主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变更以及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及其影响数 (1)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政策是否变更 □ 是 √ 否 (2)会计估计变更 本报告期主要会计估计是否变更 □ 是 √ 否 (3)会计差错更正 本报告期是否发现前期会计差错 □ 是 √ 否 2、合并报表合并范围发生变更的理由 不适用。 3、被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列示涉及事项的有关附注 不适用。 董事长:孙国建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2年0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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