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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四环生物:终止投资设立北京四环百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12 年 9 月 7 日
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召集人: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主持人:孙国建董事长
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 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2、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股东(代理人)2 人、代表股份 40,158,90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90%。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出席了会议,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过现场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投资设立北京四环百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股 40,158,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00%;反对股 0 股;弃权股 0 股)
由于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通过进一步市场分析,认为项目设立时机不成熟,药证、药品生产许可证的转让有很大难度,所以公司决定终止投资设立北京四环百特生物制药有限公司,截止目前,该公司尚未成立,也尚未注资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由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派出律师许成宝、王长平对大会的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出具了法律意 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1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 合法律、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 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 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江苏四环生物(000518)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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