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股息红利税差别化征收:持股一年以上收5%
2012-11-17 09: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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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股息红利税差别化征收:持股一年以上收5%

股息红利税差别化征收:持股一年以上收5%2012年11月16日 14:23 财政部网站
  2012年11月16日 财政部新闻办公室

  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1月1日起,对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股息红利所得按持股时间长短实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持股超过1年的,税负为5%;持股1个月至1年的,税负为10%;持股1个月以内的,税负为20%。个人投资者持股时间越长,税负越低,以鼓励长期投资,抑制短期炒作,促进我国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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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11-17 11:3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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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是掠夺者,银行红利税都取消了,为什么股市不能取消??
2012-11-17 13: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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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空,减才5%,加则倍10%。

2012-11-18 10:4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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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股民吃颗苍蝇补补身体
2012-11-18 13:0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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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长期持股,短线操作的股民只有空。

操作稍多一点,就20%。少一点至多10%。5%只属于死股民。

像鸭子就得多贡献了。我只能持平。

该贴内容于 [2012-11-18 17:06:23] 最后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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