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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振华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在公司所在地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陈中主持,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事认真审议表决,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转让振华房开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购买振华新天工业园区生产厂房用地的议案》。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2013年1月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以上议案表决时关联董事陈中、文凡明进行了回避。 公司独立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 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召开前,我们收到了《关于转让振华房开公司股权的议案》和《关于购买振华新天工业园区生产厂房用地的议案》,并对此进行了认真审阅。我们认为,此等关联交易是公司为了调整产业结构,集中资源做强核心业务,并解决公司房屋、土地权属分离问题,减少与控股股东之间的关联交易,保证公司资产的独立性和完整性。此等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能够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和健康地发展。交易符合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为此,我们对2项关联交易事项表示认可,同意将此等议案提交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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