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粤电力A: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2013-01-13 17:54:35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1
 
 
头衔:金融岛管理员
昵称:stock2008
发帖数:26742
回帖数:4299
可用积分数:25784618
注册日期:2008-04-13
最后登陆:2020-05-10
主题:粤电力A: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539、200539 证券简称:粤电力A、粤电力B 公告编号:2013-05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013年第一次通讯会议于2013年1月9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广东粤电油页岩发
电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经2012年7月25日我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批准,我公司停止投资茂
名油页岩矿电联营项目。我公司所持有广东粤电油页岩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
简称“油页岩公司”)83.66%股权已经出现明显的减值迹象。经公司对油页岩公
司进行减值测试结果,董事会同意公司在2012年度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11,125.22万元。
该项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审
议通过,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该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事项对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影响不超过50%,无需股东大会批
准。
二、计提减值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油页岩公司是由我公司、广州恒大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东方锅炉(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茂名市电力开发总公司、广东天能投资有限公司共同出资组建。2006
年1月27日注册登记,公司实收资本23,500万元,其中我公司出资19,660万元、占
83.66%的股权,公司主要负责投资建设茂名油页岩矿电联营项目。因未能按照
预期取得建设所需的油页岩矿资源,项目无法继续筹建。经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
审议批准,决定停止项目筹建,并积极与地方政府及相关方协商该项目的后续清
理补偿问题。(详见2012年7月26日相关公告,编号2012-26)。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相关规定“资产存在减值迹象


的,应当估计其可回收金额。可回收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减值减去处置费用
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由于茂名油页
岩矿电联营项目已经中止,油页岩公司已进入清算程序,我公司所持有的油页岩
公司股权已经缺少在市场上直接变现的可能,因此,资产减值的数额依据油页岩
公司清算后预计可以收回的残值确定。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审核确认,以2012年11
月30日为基准日,油页岩公司账面余额19,660万元,清算后股东预计可以收回的
残值为10,201.80万元,我公司持有83.66%股权预计可以回收的清算价值为
8,534.78万元,因此需要计提资产减值准备11,125.22万元。
三、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遵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
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公允地反映了
公司的资产状况。
四、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预计直接减少2012年度母公司净利润11,125.22
万元、减少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口径的净利润11,125.22万元。
五、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
司的实际情况,使公司资产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六、独立董事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独立董事王珺、宋献中、朱卫平、冯晓明、刘涛、张华发表如下独立
意见: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表决程序合法、依据充分。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
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会计政策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没
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3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决议;
(二)本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结构注释

 
 提示:可按 Ctrl + 回车键(ENTER) 快速提交
当前 1/1 页: 1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