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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佛山照明最高可面临数亿元索赔
距公司多名高管内幕交易被证监会处罚不足半年,佛山照明昨日又因未依法披露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行为等被广东证监局处罚,包括时任董事长钟信才等6名高管被警告及处以不同数额的罚款。
有律师向羊城晚报记者指出,该公司最高可面临数亿元的索赔。
信批违法违规涉及2.6亿元
昨日佛山照明发布公告,透露其当日收到证监会广东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书对公司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相关当事人佛山照明、钟信才、邹建平、刘醒明、赵勇、解庆、魏彬作出了行政处罚。
决定书称,2010年佛山照明未依法披露重大担保事项,涉及金额4000万元;未依法披露有关关联方及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香港天际、青海威力等15家公司是时任董事长兼总经理钟信才的儿子等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或者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
同年,该公司与施诺奇等9家关联公司存在与日常经营相关关联交易,交易金额累计达7646.52万元。另外,佛山照明还未如实披露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及收购事项,其中共同投资事项涉及金额2550万元,共同增资涉及876.93万元,收购股权涉及61.08万元。
2011年,佛山照明也存在严重的信披违法违规问题。总体而言,从2010年到2011年,该公司信批违规共计涉及2.60亿元。
广东证监局责令佛山照明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万元罚款,并对涉案公司高管钟信才、邹建平、刘醒明、赵勇、解庆、魏彬给予15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款。
受损股民或可索赔数亿元
广东奔犇律师事务所证券律师刘国华[0.08 0.00%]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股民如因佛山照明的虚假陈述事件造成损失,可以提出索赔,“根据《司法解释》第八条的规定,投资者起诉佛山照明应向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诉讼。”而佛山照明隐瞒关联交易最早发生在2010年7月15日,符合索赔条件的投资者是2010年7月15日至2012年7月5日买入,且2012年7月5日后卖出或者持续持有至今,存在投资差额损失的投资者。
刘国华称,佛山照明流通股本6.16亿元,且事发前后股价落差较大,股民损失可能非常高,“保守估计受损股民可提起索赔的金额有数亿元”。
分析人士表示,佛山照明曾因上市之后持续大比例分红被投资者追捧,而如今却一再“出事”,暴露出公司治理存在重大漏洞。但刘国华认为,该公司高管内幕交易及虚假陈述,明显是知法犯法,违法成本过低是重要原因。证监会开出的几十万元罚款与其2.6亿元的违法涉及金额相比,显得微不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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