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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黔轮胎A:201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201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2 年,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依法独立行使职权,较好地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具体情况如下: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本报告期内,监事会共召开了六次会议。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 2012 年 4 月 18 日在公司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 年年度报告》、《201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1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和《监事会关于公司 2011 年年度报告的审核意见》。决议公告刊登在2012 年 4 月 21 日《证券时报》B068 版、《中国证券报》B152 版和巨潮资讯网上。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12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召开,审核并通过了《公司2012 年第一季度报告》,认为其真实、客观、全面地反映了公司 2012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12 年 8 月 1 日在公司召开,审核并通过了《公司2012 年半年度报告》,认为其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3 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7 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深证上[2012]204 号)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2 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
4、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12 年 10 月 29 日在公司召开,审核并通过了《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报告》,认为其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12 年第三季度的实际情况。
5、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12 年 12 月 10 日在公司召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蒲晓波先生、郝丽女士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 2012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2 年12 月 12 日《证券时报》D021 版、《中国证券报》A39 版和巨潮资讯网上。
6、第六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12 年 12 月 27 日在公司召开,会议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同意选举蒲晓波先生为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主席。决议公告刊登在 2012 年 12 月 28 日《证券时报》D020 版、《中国证券报》B030 版和巨潮资讯网上。
二、监事会对下列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监事会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已经依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决策程序合法,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上海众华沪银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公司 2012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监事会认为,财务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公司 2012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及 2012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3、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是指 2011 年度配股,本次配股募集资金总额 49,123.8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 3,104.64 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46,019.23 万元。经核查,本报告期已累计投入 45,853.07 万元,尚未使用的资金 166.16 万元。截止 201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 759.94 万元,与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的差异 593.78 万元系未转出前期预付的保荐费 200 万元、律师费用 72 万元、信息披露费 154.88 万元、印花税 23.02 万元及募集资金存款利息收入 143.88 万元。
4、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贵州前进橡胶内胎公司、贵州前进物流有限公司、贵州前进轮胎实业有限公司、贵州轮胎厂等单位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履行了《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定的审议程序,遵循了合理、合法、公平、互利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的利益。
5、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2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公司201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根据上述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完善了覆盖公司各种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备,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报告期内,公司未有违反前述内控相关法规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1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6、建立和实施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的情况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等法规规定,制定了《公司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经 2010 年 3 月 3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经 2011 年 12月 23 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从严控制知情人范围,按制度规定填写并报备《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了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程序,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披露前的敏感期,尽量避免接待投资者调研,同时严防相关信息向外泄露。对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报告期内没有发现有关人员从事内幕交易,也没有发生泄密事件,公司信息披露较好地坚持了三公原则,公司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作出了应有的努力。
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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