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13-05-19 12:25: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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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2013年4月9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刊登于2013年4月10日的《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201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日期距公司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召开日期未超过两个月。

  现将实施利润分配事宜公告如下:

  一、2012年分红派息方案

  本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50,359,12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0.18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10股派0.19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a;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03元;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01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为:2013年5月23日

  2.除息日为:2013年5月24日

  三、分红派息对象

  截止2013年5月23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四、分红派息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3 年5月 24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五、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后公司股本未发生变动。

  六、咨询办法

  咨询部门:公司证券投资部

  咨询电话:010-83636110

  咨询联系人:张巍、吴丹

  传真电话:010-83636060

  联系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学城海鹰路1号科技大厦15、16层

  七、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航天科技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三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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