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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恒丰纸业:201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转债代码:110019转债简称:恒丰转债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扣税前与扣税后每股现金红利
单位:元
每股现金红利(扣税前)0.118
每股现金红利(暂按 10%扣税后)0.1121
●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2013 年 5 月 24 日
● 除权(除息)日
除权(除息)日2013 年 5 月 27 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 年 6 月 3 日
一、 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时间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13年5月13日
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于2013年5月14日刊登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
二、 分配、转增股本方案
(一) 发放年度:2012年度
(二) 发放范围:
截止2013年5月24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三) 本次分配以公司报告期末总股本231,602,4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
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18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股利27,329,092.00元(含税);
如果报告期末至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发生股本变动(可转债转股),
利润分配按每10股分配现金股利1.18元(含税)为基准实施,扣税后每10股分配
现金红利1.121元,调整分配现金股利总金额。
三、 实施日期
(一) 股权登记日
股权登记日2013 年 5 月 24 日
(二) 除权(除息)日
除权(除息)日2013 年 5 月 27 日
(三) 现金红利发放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2013 年 6 月 3 日
四、 分派对象
截止2013年5月24日(A 股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五、 分红实施办法
1、牡丹江恒丰纸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凯士华纸业投资有限公司、黑龙江
辰能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省投资总公司等4个股东由公司直接发放现
金红利。
2、除上述4个股东外,其余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红利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并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
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
发。
3、对于持有公司股份的自然人股东及证券投资基金,根据《关于实施上市
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号)》的有
关规定,执行差别化个人所得税,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
分公司代扣代缴。
4、持有A股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按国家税务总局2009年1月23日
发布的《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QFII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有
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代扣企业所得税,扣税后每股实际发放现金红利人民币
0.1062元。
5、对于A股除QFII以外的其他机构或法人投资者,由本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按照税前每股现金红利0.118元派发。
六、 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部门: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联系人:张宏、魏坤
3、联系电话:0453-6886668
4、联系传真:0453-6886667
5、联系地址:牡丹江市阳明区恒丰路11号
6、邮政编码:157013
七、 备查文件目录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牡丹江恒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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