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关注电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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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将8类销售电价合并为3类 每年减电费30亿2013年06月06日 14:46
来源:发改委网站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下发通知,决定逐步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规范各类销售电价的适用范围。

通知提出,要逐步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将现行主要依据行业、用途分类,逐步调整为按用电负荷特性为主分类,把现行居民生活、非居民照明、商业、非工业、普通工业、大工业、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等8大类销售电价,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工商业及其它用电价格3个用电类别,每个类别再按用电负荷特性进行分档。

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各类销售电价适用范围,明确将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社会福利场所,居委会服务设施用电等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将农业、林木培育和种植,畜牧、渔业生产,农业灌溉,农产品[2.21% 资金 研报]初加工等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决定执行居民生活或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通知强调,推进销售电价分类结构调整,规范各类电价适用范围,涉及到电力用户之间利益调整,影响面较宽,各省(区、市)价格主管部门要深入细致测算,认真分析对各类电力用户和电网企业的影响,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确保平稳过渡。

有关专家分析,推进简化销售电价分类改革,建立结构清晰、比价合理、繁简适当的销售电价分类结构体系,有利于促进公平负担,减少交叉补贴,促进电力用户公平负担;在不同分类下按电压等级分档定价,有利于更加科学地反映不同电力用户用电特性和供电成本差异,更大程度发挥价格信号调节市场供求的作用;适当扩大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的范围,可减轻社会福利场所、社区居委会服务设施、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电费支出每年约30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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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6-10 12: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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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工商用电有望实现“峰谷电价”
2013年06月07日 06:59 来源: 北京商报

  国家发改委日前下发通知,决定逐步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把现行八大类销售电价逐步归并为三个用电类别,每个类别再按用电负荷特性进行分档。在专家看来,按用电负荷分档实质就是实施峰谷电价。

  通知提出,要逐步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将现行主要依据行业、用途分类,逐步调整为按用电负荷特性为主分类,把居民生活、非居民照明、商业、非工业、 普通工业、大工业、农业生产用电价格等八大类销售电价,逐步归并为居民生活、农业生产、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三个用电类别,每个类别再按用电负荷特性进行分档。

  “国外电价分类一般也只有3-4种,我国目前有8种,由于种类繁多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市场的发展,精简电价分类成为一种必然选择。”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表示,按用电负荷特性进行分档,事实上就是日常所说的峰谷用电,在不同时间段,根据用电负荷大小调整价格,高峰时价格高,低谷时便宜,这样更能反映需求变化。

  有关专家也认为,推进简化销售电价分类改革,有利于促进公平负担,减少交叉补贴;在不同分类下按电压等级分档定价,有利于更加科学地反映不同电力用户用电特性和供电成本差异,发挥价格信号调节市场供求作用。

  此外,通知明确,将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用电,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电,社会福利场所、居委会服务设施用电等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将农业、林木培育和种植,畜牧、渔业生产,农产品(行情,资金,股吧,问诊)初加工等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由省级价格主管部门决定执行居民生活或农业生产用电价格。业内认为,适当扩大居民生活和农业生产用电范围,可减轻社会福利场所、社区居委会服务设施、城乡居民住宅小区公用附属设施、农林牧渔业生产单位电费支出每年约30亿元。

  在林伯强看来,由于这次并没有提高相关电价,预计对相关企业影响不会很大。而此次电价结构调整后,电价种类明显减少,将为未来的电力改革铺平道路。
2013-06-10 12: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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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销售

电价分类结构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价格〔2013〕973号

http://industry.jrj.com.cn/2013/06/0915311538977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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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原则上应于5年左右调整到位。
 

结构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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