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2013-07-13 1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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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2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3年5月21日召开的201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2 年度分红派息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379641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新股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18 元;持有非股改、非新股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证券投资基金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19元,股权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3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具体规定参见《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1、股权登记日:2013年7月17日(星期三);

2、除 息 日:2013年7月18日(星期四)。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3年7月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息将于2013年7月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股东的股息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证券代码


股东名称











08*****424


江苏法尔胜泓昇集团有限公司









五、咨询机构




1、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2、咨询地址:江苏省江阴市澄江中路165号

3、联 系 人:张文栋、曹燕

4、电 话:0510-86119890

5、传 真:0510-86102007

六、备查文件

1、本公司2012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特此公告!

江苏法尔胜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3年7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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