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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亚盛集团: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日期:2013-10-01附件下载
证券代码:600108 证券简称:亚盛集团 公告编号:2013-084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责任。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27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一年之内,使用总额不超过 4 亿元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
产品,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具体办理实施相关事项(详细
内容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的公司“2013-049”号公
告)。
根据上述决议,为了充分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保证本金安全
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提高资金的收益,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25 日在中信
银行兰州高新区支行开立专用结算账户,账号为 7461610182600008586。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12]44 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将在理财产品到期且 无下一步购买计划时及时注销以上专用账户,以上专户仅用于购买理财产
品专用结算,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一、本次购买中信银行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中信理财之信赢系列(对公)13106 期人民币理财
产品
2、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型、封闭型
3、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4、产品风险评级:PR1 级(谨慎型,绿色)
5、购买理财产品金额:3,000 万元
6、投资对象: 本理财产品存续期间,投资于现金、拆借/同业存款/
回购等货币市场工具、人民币利率掉期、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资产
支持票据、资产支持证券、资产支持受益凭证、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
据、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信贷资产、
信托贷款、委托贷款、应收债权、债权收益权、信托受益权、特定资产收
(受)益权、票据类资产、委托债权等等投资工具。
7、该理财产品的预期年化收益率:3.5%
8、认购期限: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30 日认购该理财产品,拟投资期
限为 35 天。
9、资金来源:闲置募集资金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中信银行兰州高新区支行无关联关系
11、风险提示:
本理财产品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除 产品协议书中揭示的通用风险外,具体风险如下:
(1)信用风险:本产品收益来源于产品项下投资工具的回报。如果
投资资产中的投资工具发生违约事件,使得产品到期时所投资工具的出售
收入或投资收入等可能不足以支付投资者收益,投资者收益将可能受到损
失;在此情况下,投资者收益将根据基于其偿还比率测算出的投资资产价
格予以确定,同时,产品将保留向发生违约事件的发行主体或借款主体的
追索权利,若这些权利在未来得以实现,在扣除相关费用后,将继续向投
资者进行清偿。
(2)市场风险:由于金融市场存在波动性,投资者投资本产品将承
担一定投资资产市值下跌的市场风险。如果人民币市场利率上升,该产品
的收益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投资者将承担该产品资产配置的机会
成本。
(3)流动性风险:投资者没有提前终止权,在本产品存续期间内,
投资者不得提前赎回,可能导致投资者在需要资金时无法随时变现。
(4)提前终止风险:如发生提前终止条款约定情形,可能导致理财
产品提前终止,且可能导致投资者无法获得预期的测算最高年化收益率。
(5)政策风险:本理财产品是根据当前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设计
的,如国家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等发生变化,可能影响本理财产品的投
资、偿还等环节的正常进行,从而可能对本理财产品造成重大影响,例如
可能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全部损失。
(6)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载明的信息披露方式
及时查询相关信息。中信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有关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 发布理财产品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披露条款的约定及时与客户
经理联系,或到中信银行网站(http:// bank.ecitic.com/)、营业网点
查询,以获知有关本理财产品相关信息。
(7)延期清算风险:若在产品到期时,债券发行人或融资主体延期
付款或其它原因导致货币资金余额不足支付本理财产品本金和收益,则产
品存在延期清算的风险。
(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
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从而导致理财产品收益降低或损失,甚
至影响理财产品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进而影响理财产品的
资金安全。“不可抗力”是指交易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
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产品说明
书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水灾、
其他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其他类似事件、新法规颁布或对原法规的
修改等政策因素。
(9)最不利的投资情形:本产品为保本浮动收益类产品,由于市场
波动导致投资工具贬值或者投资品发生信用风险导致相应损失,则有可能
造成本产品收益全部损失。
二、风险防范措施
(1)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
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结算中心、证券事务管理部具 体操作。公司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严格控
制投资风险。
(2)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上述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3)公司结算中心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
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4)公司投资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
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
品。
(5)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
(申购、赎回)岗位分离。
(6)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
告期内低风险短期理财产品投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安全性高、高流动性的银行短期
理财产品投资是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前提下实施的,不会影
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正常周转需要。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的短期理财,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获
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公告日前十二个月内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5 日在交通银行兰州永昌路支行购买“领汇财富
慧得利”结构性对公理财产品人民币 10,000 万元 (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 “2013-051”号公告),截止 2013 年 7 月 8 日,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利息
已全部收回,收回本金 10,000 万元,取得的收益为 30.68 万元,实际取
得的年化收益率为 3.5%。
2013 年 6 月 9 日,公司出资 20000 万元办理了兰州银行协议存款,
该协议存款为保本保收益性存款理财,年化收益率为 3.8%,按季支付利
息,此笔协议存款期限为 2013 年 6 月 9 日至 2014 年 5 月 27 日,在此笔
协议存款资金存放满 6 个月后,公司根据建设项目的进度,可提前支取不
超过总额 30%的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兰州银行仍按原定协议利率分
段计息。
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19 日在交通银行兰州永昌路支行购买“领汇财富
慧得利”结构性对公理财产品人民币 8,000 万元(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3
年 8 月 2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13-070”
号公告),截止 2013 年 9 月 23 日,上述理财产品本金和利息已全部收回,
收回本金 8,000 万元,取得的收益为 26.85 万元,实际取得的年化收益率
为 3.5%。
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25 日在交通银行兰州永昌路支行购买“领汇财富
慧得利”结构性对公理财产品人民币 3,000 万元(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3
年 9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13-083”
号公告),截止目前,该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甘肃亚盛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三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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