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证监会:互联网卖基金要遵循销售适用性
2013-11-01 20:41:47          
功能: [发表文章] [回复] [快速回复] [进入实时在线交流平台 #1
 
 
头衔:金融岛总管理员
昵称:大牛股
发帖数:112779
回帖数:21890
可用积分数:99992580
注册日期:2008-02-23
最后登陆:2026-03-23
主题:证监会:互联网卖基金要遵循销售适用性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周五下午表示,基金的销售适用性指要将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投资者,不管在何种业态下销售基金,包括银行、独立基金、互联网业态,都必须合法,遵守销售实用性。



【免责声明】上海大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仅合法经营金融岛网络平台,从未开展任何咨询、委托理财业务。任何人的文章、言论仅代表其本人观点,与金融岛无关。金融岛对任何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其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确或暗示的保证。股市有风险,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结构注释

 
 提示:可按 Ctrl + 回车键(ENTER) 快速提交
当前 1/1 页: 1 上一页 下一页 [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