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西安饮食: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受让西安秦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2013-11-02 19: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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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西安饮食: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受让西安秦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事项的独立意见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拟受让西安秦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
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就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拟受让西安秦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为了减少同关联方的日常性关联交易,同时也为了保证公司主营业务持续发展,公司拟受让秦颐公司的股权,将招商局广场房产作为自有房产由中华老字号“老孙家”旗舰店继续经营餐饮主业。本次交易行为属于关联交易。公司董事会在对该交易事项进行审议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关联交易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关联交易的价格确定参照了正衡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的结论,交易价格是公允的。本次交易按照公平交易的商业条款进行,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及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受让西安秦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100%股权事项。
西安饮食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何雁明
田高良
杨为乔
二○一三年十月二十八日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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