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 云南白药股权纠纷将判决:鹿死谁手?
2013-12-08 19:5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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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云南白药股权纠纷将判决:鹿死谁手?

昨日,云南白药股权纠纷案进行了最后一次庭审,这场历时五年的案件终将迎来最终判决。不过,新华都董事长陈发树对于红塔集团和解的拒绝,似乎令这场官司难以“善终”。

  据京华时报介绍,昨天,新华都集团董事长陈发树向红塔集团讨要云南白药股权纠纷案在时隔7个多月后再次在最高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前,一审被判败诉的陈发树再次拿出国内有史以来个人诉讼费最高纪录的1700万元向最高法提出上诉。而昨天是最高法进行的最后一次开庭,尽管双方都做出了退让,但是双方调解方案都被对方拒绝。该案被业内称为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内最大的股权纠纷案”。

  对此,第一财经日报援引陈发树代表律师、北京市尚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庆介绍表示,“昨天的庭上质证阶段,红塔方面第一次表示愿意退还陈发树先生的22亿本金和利息,”但他们强调,利息部分是‘补偿’而不是‘赔偿’,也就是说,对方只接受在他们没有任何法律责任范围内的和解,这个逻辑我们是完全不能接受的。”

  21世纪经济报道也对此报道表示,按云南白药12月5日的收盘价格103.45元/股计算,案件涉及的6581.39万股云南白药目前总市值为68.08亿元,较陈发树当年收购时支付的22亿元溢价2倍以上,股价最高时溢价超过3倍。陈发树方面认为,正是由于云南白药股价上升,红塔集团、中烟总公司等担心背负“国有资产流失”的骂名,因此对股权转让一事久拖不决。

  不过,报道也表示,即便判决陈发树胜诉,陈所获得的也只是“继续履行合同”的权利,按规定股权转让协议要交到中烟总公司的上级主管部门财政部进行审批,财政部仍可能否决这项转让。李庆表示:“如果否决,财政部肯定会给出一个正当的理由,我们可以进行下一步的探讨。”

  如此看来,陈发树的股权追讨之路仍是漫漫无期,最坏的情况便是只拿回22亿元的本金和其产生的利息。而陈发树方面认为,社会需要一些特殊的事例来推动不合理资本市场秩序进行改革,“从这个意义上看,此案更具有公益性质”。

  而对于这场持续已久的股权大战,第一财经日报总结到,2009年9月10日,云南红塔与陈发树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将其持有的占云南白药总股本12.32%的股份全部转让给陈发树,总交易金额超过22亿元,当时股票市盈率为40倍。

  但云南红塔在收到陈发树支付的全部股份转让款后,既没有按规定公开披露股份转让信息,也没有按转让协议的约定及时地报请国资监管机构审批。

  在反复催促无效的情况下,2011年12月8日,陈发树一纸诉状将云南红塔告上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2012年1月17日,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为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不同意本次股份转让。”至此,在等待超过800天后,陈发树云南白药股权转让合同被正式拒绝。

  然而,就在时隔一年后的2012年12月28日,云南省高院做出一审判决,判决确认云南白药股权转让协议有效,但驳回陈发树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请求,理由是财政部没有批准——但事实上,双方的协议一直没有走出中烟系统,从未上报至财政部。随后,不服判决的陈发树方面在今年2月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编辑:卢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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